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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立体防控警务创新的思考与实践

2020-07-22李胜广高彬许文鹏谭林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警察技术 2020年4期
关键词:客流安保警务

李胜广 高彬 许文鹏 谭林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一、轨道交通发展

轨道交通极大程度提升了市民出行的便利性,缓解了城市交通的紧张状况。截至2019年底,全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共41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03条,运营总里程已达6358公里。

伴随高速发展的轨道交通,城市地铁带来了早晚高峰的常发性大客流、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引发的偶发性大客流和因突发运营或治安事件引发的突发性大客流。去年,全国地铁平均日均客流量已高达181.09万人次,其中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地铁负荷更是不断突破峰值。北京地铁2019年客运量达39.02亿人次,日均客运量1068.92万人次,全国占比18.29%;2019年3月9日,上海地铁16条线路当日的客流量达到了1329.4万人次,创造了历史新高;2019年上半年,广州地铁累计运送乘客15.7亿人次,日均客运量达868.8万人次,单日最高客运量1062万人次;2019年7月12日,深圳市地铁全线网总客运量达662万人次,创下历史新高。

二、安全防控压力

目前因为轨道交通的大客流,引发轨道交通安全的四大主要压力,给轨道交通安全防控带来巨大挑战。

(一)人员核查问题

一是当前人员身份核查主要靠手工核查,轨道交通快速发展而警力支撑难以为继,每个站点平均不到1个民警,民警不仅仅要核查还要处理治安案事件等各类案事件,苦不堪言。二是客流多,人员核查比例太低,如某城市火车东站日均8万人,手工抽检600人,人工核查比例仅为0.75%,仅仅起到很小的威慑作用。三是人工核查身份证易造成群众抵触情绪,造成民/警群体的反感对立,影响社会安全的和谐环境。

(二)物品安检问题

地铁站的X光安检机以委托外包第三方安检公司为主,安检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脱岗等问题时有发生,并且安检设备物检速度慢,安检环节漏检情况经常发生,有时形如虚设;安检人员手探敷衍应付,早晚高峰安检更为松弛;安检设备不联网,无法后台自动督导。并且目前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公安机关只能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实施行政监管,但其更侧重反恐防范,日常的治安、内保针对性不强。

(三)企业监管问题

地铁运营公司属于安全责任主体单位,为地铁运营数据生产单位;公安部门(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支队,公交公安分局、地铁公安分局等)属于安全指导部门。两类单位分属不同领域和职责,信息不够通畅,公安部门无法实时掌握地铁运营公司的生产数据,因此对地铁运营企业安全监管督导难以完备,存在安检环节督导手段有限、内保管理未形成事件闭环、车辆实时状态感知欠缺、各类信息系统数据分散等问题。

(四)反恐压力问题

地铁站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易成为恐怖袭击目标,暴恐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本世纪震惊全球的十大恐怖袭击中,有50%以上发生在地铁站内。按照当前反恐防暴、治安状况和轨道交通发展趋势,各地轨道交通公安机关基本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轨道公交公安工作“以反恐防暴为核心、以公共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三、警务创新思考

笔者认为,除了继续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多部门联席机制等多种非警务因素外,轨道交通警务创新要以警企合作为基础,以科技信息化为工具,以智能应用为抓手,以社会安全和便民服务为目标,构建提能增效的智慧警务新模式。

(一)以警企合作为基础

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涉及地方政府、运营企业、公安机关及有关监管部门等多个主体,需要一整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加以整合和规制。现阶段轨道交通安全执法的主要依据是2018年4月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和2018年7月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但缺乏配套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具体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运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中明确运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反恐防暴、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法规规定的责任和措施。打造“警政联治、警种联勤、警企联动、警民联防”的地铁治安防控新格局。

警企双方明确以发挥运营企业站区长主责作用、警企信息互通、制定考核细则、夯实“五位一体”最小作战单元等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协同、警企联动、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格局。

警企携手也应“想乘客之所想、急乘客之所急”,最大限度服务、帮助乘客,利用微信公众号、网页、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各类宣传,帮助生病、走失、丢失物品等乘客,用实际行动诠释警企共建共治的精神实质。

(二)以科技信息化为工具

轨道交通立体防控警务创新的重要内容就是如何利用科技信息化为警务工作提能增效,具体包括:

(1)基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特点,结合公安行业指挥调度和其他系统的信息化现状,从城市轨道交通警务需求出发,研究情指勤一体化技术,通过多种业务融合、多维信息碰撞、多个部门和警种协同,打造全面统一、扁平高效、科学精确的第三代智慧警务指挥平台即城市轨道交通情指勤一体化平台。该情指勤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运行半年抓获在逃人员1800余人,总警情、案件类警情、刑事立案数下降10%,改变了传统的指挥调度模式,全面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治安防控水平,维护了交通秩序的稳定。

(2)围绕前端人员信息采集,构建多维立体防控物联网系统。将多维人员信息采集设备部署应用在地铁、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出行的关键卡口位置,构建立体化的防控感知体系,采用“五住”原则进行,即在地铁口“盯住人、看住物”——采集乘客的人像、证卡、手机、包裹等综合信息,“把住口”——在地铁站出入口部署信息设备实现采集和处置,“守住点”——在单个的地铁站点内以站口和站台为监控对象,“控住面”——多个站点的信息进行联动,实现整个地铁警务信息共享和处置联动。打造平时能防、战时易用的公安轨道交通多维立体防控物联网系统,为公安轨道交通智能警务模式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本成果已在深圳、杭州、北京等地进行了规模化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以某一地铁站点为例,日均客流2万人,采集身份信息3000余个,核查比例从人工核查比例的0.75%提高到15%,提高了整整20倍。

(3)依托地铁覆盖区域的广度和乘客人员的数量,基于数据中台理论体系,针对当前轨道交通安保大数据的数据孤岛、数据融合与数据服务困难等问题,遵循“四个统一”的设计思路,构建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为轨道交通安保业务提供数据应用支撑,综合查询时间从之前单项2分钟,缩短到综合查询30秒,大大提高了警务效能。

(4)以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安全风险管控为研究对象,从需求侧研究客流安全管控的风险及挑战,从基于AFC客流分析、视频客流分析、Wi-Fi客流分析等维度构建大客流安全风险感知体系,从线网客流预测预警、站点客流预测预警维度构建大客流安全风险预知手段,从人防、物防、技防维度构建大客流安全风险防控举措,以期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大客流下地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5)先行先试,敢于创新。深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提出了一种新的地铁安检模式,通过对乘车人员进行评级分类构建常旅客数据池,利用新型智慧安检门实现对常旅客的快速安检,达到地铁人员分流安检的效果,从而提高安检质量和效率。数据显示利用本模式的快速安检,安检通过效率可以提升一倍,每分钟通过人数约50人。

(三)以智能应用为抓手

构建轨道交通安保指挥中心,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应用落地,为一线立体防控实战提供强有力的抓手。安保指挥中心的核心为“一中心一系统”,即安保实战大数据平台和安保指挥综合应用系统,两者的关系架构如图5所示。

安保实战大数据平台,主要实现轨道交通各类数据的输入,通过对轨道交通数据的接收、处理与整合,为轨道交通安保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与其他交通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安保指挥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实现监测地铁站内情况的日常管理、车站二维/三维模型、数据信息的按需推送、应急预案管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

1.轨道交通安保实战大数据平台

聚焦针对地铁交通安保的人员、物品、设备、位置等数据的采集、治理和应用,设计大数据技术平台、大数据治理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轨道交通安保实战大数据平台。其技术架构如图6所示,具体包括:

(1)大数据技术平台包括分布式文件系统/数据库、ETL工具、分布式计算引擎、消息组件、数据分发服务等研究;

(2)大数据治理平台包括数据资源目录、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组织、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3)大数据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应用支撑、数据支撑和数据分析等研究,形成标签服务中心、关系服务中心、轨迹服务中心、数据碰撞服务中心,每个服务中心可独立可视化操作。

建设公共交通安保数据中心,为行业数据分析和智能研判应用提供数据保障。在公安云平台的整体框架下,打造数据容量大、计算能力强的公共交通安保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与公安云平台实现高度融合和统一管理,形成公共交通行业信息和安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的信息枢纽,并积极协调公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接入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租赁、省际客运、轨道建设等行业数据资源,融合公共交通行业数据信息。同时,采取行业建设与公安自建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共交通行业前端感知建设,采集人(人脸、体态等生物特征)、证(身份证、公交一卡通)、机(手机)、态(事态)、物(安检、车辆)五方面八大类数据资源,形成公共交通安保数据资源池,为智能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2.安保指挥综合应用系统

建设集勤务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客流状态日常管理、轨道交通三维模型、数据信息按需推送、事后评估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指挥系统,有效提高指挥效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主导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整个体系包括“1+9”模式,其中1为大数据平台,9为九大业务应用系统。地铁公交智慧防控系统作为九大系统之一,主要功能包括治安态势可视化、重点人员布控、感知预警、指挥辅助、分析研判、系统管理、数据采集等。

依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技术规范 第7.1部分:地铁公交智慧防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中地铁公交智慧防控系统功能要求,安保指挥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治安态势可视化、重点人员布控、感知预警、指挥辅助、分析研判和系统管理等六大模块,如图7所示。

在完成前端感知建设、丰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门户集成、统一平台支撑、统一用户授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成果展示”的原则,利用安保实战大数据平台的智能分析引擎,解析多源异构数据,实现自主学习、智能感知和智能认知,参照成熟有效的实战经验建立大客流监测、乘客行为分析、反恐防暴研判等业务模型,优化数据碰撞规则,实现警情态势预测、异常高危人群筛查、人员关联碰撞、轨迹分析、关系拓展及串并案等多主题和多维度的情报分析研判,提高公共交通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知能力。

(四)以社会安全和便民服务为目标

各地出台的同台换乘、常旅客、白名单、无包免检等措施,给市民提供了更加快捷的出行服务。

城市交通枢纽搭建起航空、铁路、地铁、公交等多种交通交汇点,如果能够将航空、铁路的“安检互信”,督促地铁运营企业加大“三防”投入,对铁路出站乘客换乘地铁免除二次安检,实现航空、铁路和地铁之间的无缝同台换乘,将进一步提高市民换乘效率,减少出行购票、候车及换乘时间,缩短中心城区与郊区的时空距离,给沿线市民提供更加快捷的出行服务。

加强乘客信用体系建设,对乘客进行信用分级,建立安检“白名单”,对“白名单”乘客免检或抽检,对失信行为建立惩戒制度。

将全时段、全站点、全员安检优化为巡检或抽检。在加大日常巡逻查控力度的同时,建立分级巡检制度,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见警率。

同时,推广应用智能、快速的安检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技防代替人防。

此外,还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的主动性,自觉遵守安全乘车规范和禁、限带物品目录,文明出行。

四、结语

轨道交通立体防控警务创新,以深化平安公交促进城市交通安全建设,深刻把握轨道交通发展形势,围绕地面公共交通体系和地下轨道交通体系构建安保立体防控的平行世界,围绕地铁运营网和安保物联网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重叠双网,完善维稳工作格局、严密治安防控体系,逐渐形成了集“情报预警、勤务指挥、行业监管、警务协同”为一体的公共交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紧密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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