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与为害
2020-07-21■吴焘
长江丛刊 2020年18期
关键词:价值
■吴 焘
/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
一、是非定律
是非定律:在两个客体A和B的情况下,原来的关系为A→B,正权重为1,负权重为-1.错误判断这对关系的结果为A←B,正权重为-1,负权重为1.则由于是非颠倒导致A与B的关系中两者相对大小变化为8.
如图1所示,A对B有帮助。由于是非错误,导致将A对B的帮助理解成B对A的帮助,则两者的关系从1 VS.-1 或2 VS.0变成了-1 VS.1 或0 VS.2.因此,“是”判断失误导致A与B的利益关系发生权重为4的波动。

图1 是非颠倒时“是”价值相对变化4

图2 是非颠倒时“非”价值相对变化4
如图2所示,B对A有损害。由于是非错误,导致将B对A的损害理解为A对B的损害,则两者的关系从1 VS.-1 变为了-1 VS.1.因此,“非”判断错误导致A与B的利益关系发生权重为4的变化。
上述是非定律中客体具有双重价值:“是”价值、“非”价值。“是”价值是其正价值,可以给人以适用性、美观性,例如购买一台计算机、获得一个赞助。“非价值”可以消除不良效果,例如举报一个核辐射污染源、失去一个支持。
二、损害与赔偿
社会、经济活动中,有人利用帮助人的条件损害人,相当于监守自盗、上下其手。本来收获了N个投资,用于保障安全。现在这N个投资成了犯罪的条件。此时,从是否监守的关系而言,监守者与委托监守者的利益差别是+2N,即后者付出N个价值,同时前者收获N个价值。现在由于不监守,导致其他人判断为委托监守者是监守者,非但没有付出N个价值,反而被误以为收获了N个价值,监守者与委托监守者的利益差别被认作-2N.因此,从社会上来看,监守者与委托监守者的价值变化为2N-(-2N)= 4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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