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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进出口苹果与梨鲜果统计分析

2020-07-20

中国果业信息 2020年6期
关键词:出口量进口量出口额

【导读】苹果与梨是我国出口量较大的两大主产水果,合计出口量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量的1/3以上。2019年我国出口的苹果与梨数量均有不同幅度减少,分别为97.11万t和47.02万t,同2018年相比分别减少了13.17%和4.24%;与此同时,进口的苹果与梨数量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并双双创历史新高,分别达12.52万t和1.28万t,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94.08%和72.86%。

苹果和梨既是我国主产水果,也是我国重要的出口水果,两者出口量合计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量的1/3以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出口的苹果与梨(均指鲜果。下同)数量继续减少,与此同时,两者的进口数量都出现大幅增加,双双创历史新高。

一、苹果

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出口的苹果(八位海关编码08081000项所列商品。本文所列海关编码均采用最新的HS2017编码体系)数量较2018年减少了14.73万t,仅97.11万t,出口金额较2018年减少了0.53亿美元,仅12.46亿美元,减幅分别为13.17%和4.05%,占我国出口干鲜水果(两位海关编码08章所列商品。包括坚果与坚果仁)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5.81%和20.01%,较2018年占比分别降低了5.52个和4.56个百分点;与近10年出口量最高的2017年(132.84万t))相比减少了35.72万t,出口额减少了2.06亿美元,减幅分别达26.89%和14.21%,占我国出口干鲜水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降低了11.02个和7.2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2019年我国进口的苹果数量大幅增加,并首次突破10万t,达12.52万t,较2018年增加了6.07万t,进口金额达2.19亿美元,较2018年增加了1.02亿美元,增幅分别达94.08%和86.60%,进口量与进口额双创历史新高;占我国进口干鲜水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0.61个和0.53个百分点,分别达1.74%和1.88%。从价格(通过出口额与出口量计算而来。下同)看,2019年我国出口苹果价格继续上涨,达1.28美元/kg,较2018年上涨了10.51%;而进口苹果价格略有下降,仅1.75美元/kg,较2018年下降了3.86%。从进出口价格比较来看,近10年我国出口苹果的平均价格基本上都远低于同期进口苹果的平均价格,出口均价仅为同期进口均价的1/2~3/4(见图1)。

(一)出口

2019年我国共向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苹果,其中,出口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3个国家的数量在10万t以上,合计达40.88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42.10%;出口菲律宾、朝鲜和斯里兰卡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在1万~10万t间,合计达52.00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53.55%;出口阿联酋、蒙古和美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在1 000~9 000 t间,合计达3.54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3.64%;出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均不足1 000 t,合计仅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0.72%。出口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这两个国家的数量继续位居前两位,其中,出口孟加拉国的数量最多,为17.61万t,出口额1.52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18.82%和27.35%,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达18.13%和12.20%,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4.88个和3.01个百分点;出口印度尼西亚的数量较2018年减少了10.04%,仅11.95万t,但出口额却增加了7.51%,达1.64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2.30%和13.15%,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0.43个和1.41个百分点。出口越南的数量虽然居第三,仅11.33万t(较2018年增加了28.33%),但出口额却高居榜首,达2.07亿美元(较2018年增加了39.65%),分别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11.66%和16.64%(见表1)。从价格看,在出口量上千吨的目标市场中,出口越南、美国、吉尔吉斯斯坦、新加坡、泰国、缅甸、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和我国香港地区的价格高于出口均价,出口蒙古、朝鲜、伊拉克、孟加拉国、尼泊尔、俄罗斯、斯里兰卡、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阿联酋和我国澳门地区的价格低于出口均价,其中,出口我国香港地区及越南的价格相对较高,分别达1.92美元/kg和1.83美元/kg,分别是我国出口苹果平均价格(1.28美元/kg)的1.49倍和1.43倍;出口蒙古和我国澳门地区的价格很低,分别为0.20美元/kg和0.58美元/kg,分别仅为我国出口苹果平均价格的15.54%和45.18%。

表1 2019年中国出口苹果主要目标市场分布

从各省(区、市)的出口情况看,除港澳台地区外,2019年我国还有27个省(区、市)对外出口苹果,其中,山东和云南两省出口的数量都在10万t以上,合计达59.39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61.15%;甘肃、辽宁和陕西等8个省(区)出口的数量在1万~10万t间,合计达33.55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34.55%;福建、山西和上海等7个省(区、市)出口的数量在1 000~1万t间,合计达3.98万t,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4.10%;河北、湖南、江苏、西藏、北京、浙江、江西、重庆、天津和安徽等10个省(区、市)出口的数量均在600 t以下,合计仅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的0.19%。山东省出口量继续高居榜首,达43.85万t,出口额达5.82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减少了10.63%和0.79%,分别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45.15%和46.72%;云南省出口量与出口额较2018年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并超过甘肃,成为2019年我国出口苹果第二大省,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达15.54万t和2.84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82.73%和97.62%,分别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16.00%和22.79%(见表2)。

从各月的出口情况看,2019年我国每个月均有数量不等的苹果出口,1—7月出口量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减少,8—12月出口量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幅度增加,尤其是9—12月出口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0%以上。10—12月的出口量均保持在10万t以上,出口量合计约占全年出口量的一半;5—7月的出口量相对较少,每月出口量仅两三万吨。从出口价格看,1—3月和10—12月出口量较大,出口价格略低于全年出口均价,其余月份出口价格略高于全年出口均价。其中,6月出口量为全年最少,仅2.03万t,但出口价格却是最高,达1.63美元/kg,为全年出口均价(1.28美元/kg)的1.27倍;1月出口价格最低,仅1.15美元/kg,为全年出口均价的89.49%(见图2)。

表2 2019年中国主要省份出口苹果情况

从贸易方式看,2019年我国出口苹果主要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其次是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另有少量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的方式出口。其中,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88.71万t,出口额11.71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91.35%和93.93%;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8.40万t,出口额7 558.93万美元,分别占我国出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8.65%和6.06%;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方式出口的数量和金额很少,分别为4.42 t和0.33万美元(见表3)。从出口价格看,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价格高于其他方式出口的价格,达1.32美元/kg,是我国出口苹果平均价格(1.28美元/kg)的1.03倍;而通过边境小额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两种方式出口的价格分别为出口均价的70.11%和57.65%。

(二)进口

根据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19年获得准入我国市场的苹果鲜果产地包括9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亚洲的日本,非洲的南非,欧洲的波兰与法国,北美洲的美国,南美洲的阿根廷与智利,以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与新西兰,而2019年我国进口苹果来自上述9个国家中除日本以外的8个国家。其中,从新西兰、智利、美国和南非等4个国家进口的数量均在1万t以上,合计达12.00万t,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的98.83%。从新西兰进口的数量最多,达5.33万t,进口额达1.17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97.86%和87.86%,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达42.57%和53.55%,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0.81个和0.36个百分点。从价格看,从新西兰、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等3个国家进口的价格相对较高,分别达2.20美元/kg、2.09美元/kg和2.13美元/kg,分别是2019年我国进口苹果平均价格(1.75美元/kg)的1.26倍、1.19倍和1.22倍;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价格均低于进口均价。其中,从波兰进口的价格最低,仅0.83美元/kg,为我国进口苹果平均价格的47.71%(见表4)。

表3 2019年中国通过不同贸易方式进出口苹果情况

从各省(区、市)的进口情况看,除港澳台地区外,2019年我国还有广东、上海、浙江、辽宁、天津、河南、安徽、湖南、山东、福建、北京和黑龙江等12个省(市)进口苹果,其中,广东、上海和浙江等三省(市)的进口量在1万t以上,合计达11.26万t,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的89.91%;辽宁和天津等两省(市)的进口量在1 000 t以上,合计达1.08万t,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的8.60%;其余省(市)的进口量均在600 t以下,合计仅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的1.49%。广东省进口的最多,达7.20万t,进口额达1.29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72.54%和68.94%,占我国进口苹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分别达57.54%和58.80%(见表5),较2018年占比分别降低了7.19个和6.14个百分点。

从各月的进口情况看,2019年我国每个月都会进口数量不等的苹果,其中,4—8月进口量相对较多,均在1万t以上,合计达10.21万t,占2019年我国进口苹果总量的81.52%;其余月份进口量大都只有两三千吨,合计仅占全年进口量的18.48%。其中,7月份进口的最多,达2.62万t,进口额达4 335.96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加了3.07倍和2.41倍,分别占全年进口量与进口额的20.95%和19.80%。从价格看,2019年我国各月进口苹果的价格相对稳定,其中,3—5月和9—12月进口价格略高于全年进口均价,为全年进口均价的1.01~1.16倍;其余月份进口价格略低于全年进口均价,为全年进口均价的90.67%~98.63%。其中,10月份的进口价格最高,达2.03美元/kg,为全年进口均价(1.75美元/kg)的1.16倍;8月份的进口价格最低,为1.59美元/kg,为全年进口均价的90.67%;进口量最多的7月,进口价格为1.65美元/kg,为全年进口均价的94.47%(见图3)。

从贸易方式看,2019年我国进口苹果基本是都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通过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的价格仅35 kg,进口额仅529美元,进口均价高达15.11美元/kg,是我国进口苹果平均价格的8.64倍(见表3)。

表4 2019年中国进口苹果来源地分布

表5 2019年中国主要省份进口苹果情况

二、梨

最新的HS2017海关编码体系将梨归并在08章(干鲜水果,含坚果与坚果仁)、0808目(苹果、梨与榅桲)、080830子目(梨)下,我国海关又将其分为3类,分别是鸭梨与雪梨(8位海关编码08083010)、香梨(8位海关编码08083020)和其他鲜梨(8位海关编码08083090)。

从统计数据看,2019年我国出口梨数量延续了上年的态势,继续稳中有降,仅47.02万t,较2018年减少了2.08万t,减幅为4.24%,占我国出口干鲜水果总量的比重较2018年下跌了1.26个百分点,仅12.50%;但出口额却止跌回增,达5.73亿美元,较2018年增加了0.43万美元,增幅为8.11%,占我国出口干鲜水果总额的比重则较2018年下降了0.83个百分点,仅9.20%。与此同时,2019年我国进口梨数量和金额却出现大幅增加,分别达1.28万t和2 118.56万美元,双双创历史新高,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5 415.68 t和851.42万美元,增幅分别达72.86%和67.19%,占我国进口干鲜水果总量与总额的比重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0.05个 和0.04个 百 分点,分别达0.18%和0.18%。从近10年的进出口情况看,我国出口梨的数量相对稳定,多数年份保持在40万t左右,年均出口量42.71 t,2019年出口量与2009年出口量相当,占我国出口干鲜水果总量的比重在10.28%~14.39%之间波动;出口价格基本上是稳步增长,仅2016—2017年有所下跌,2019年出口均价创近10年新高,达1.22美元/kg,较2018年上涨了12.90%。与此同时,进口量基本上呈稳步增长态势,由十多吨增加到几千吨,2017—2018年进口量虽然有所下滑,但仍然保持在7 000 t以上;2019年进口量首次突破万吨大关,是2009年进口量的1 010.55倍;近10年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大多数年份在1.65美元/kg左右徘徊,均高于同年出口梨平均价格,是同年出口价格的1.18~10.09倍;2019年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为1.65美元/kg,较2018年下跌了3.28%,是出口梨平均价格的1.35倍(见图4)。

从进出口的梨种类来看(海关分类与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分类有很大区别;我国出口的基本上都是亚洲梨,进口的则有很大一部分属西洋梨),我国进出口的梨包括鸭梨、雪梨、香梨及其他鲜梨,而进出口数量最多的都是除鸭梨、雪梨与香梨以外的其他鲜梨(海关编码08083090),其中,出口的其他鲜梨数量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90%左右,进口的其他鲜梨数量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99%以上。统计数据表明,2019年我国出口的梨果中,其他鲜梨出口量达42.01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89.34%;鸭梨与雪梨出口量为4.20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8.93%;香梨出口量仅8 117.71 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1.73%。进口的梨果中,其他鲜梨进口量达1.28万t,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99.75%;鸭梨和雪梨数的进口量仅10.00 t,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0.08%;香梨进口量为22.41 t,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0.17%(见表6)。

(一)出口

2019年我国共向全球62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梨果,其中,对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这两个国家出口的数量在10万t以上,合计出口量达25.60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54.44%;对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缅甸等4个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出口的数量在1万~5万t之间,合计达13.73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29.20%;对加拿大、俄罗斯和英国等14个国家以及我国澳门地区出口的数量在1 000~1万t之间,合计达6.94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14.76%;对其他41个国家和地区出口的数量均不足1 000 t,合计仅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1.60%。出口印度尼西亚的数量继续高居榜首,达15.57万t(较2018年减少了8.76%),出口额1.31亿美元(较2018年增加了0.20%),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33.12%和22.86%(较2018年占比分别降低了1.64个和1.80个百分点);出口越南的数量亦继续位居第二位,为10.03万t,但出口额却高居首位,达1.76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50.58%和61.04%,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21.33%和30.66%,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7.76个和10.08个百分点。从价格看,在出口量上千吨的目标市场中,仅出口越南、缅甸、美国、吉尔吉斯斯坦、泰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7个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价格高于我国出口梨平均价格,出口其他目标市场的价格均低于我国出口梨平均价格,或与出口平均价格相当。其中,出口越南的价格最高,达1.75美元/kg,是我国出口梨平均价格(1.22美元/kg)的1.44倍;出口蒙古的价格最低,仅0.20美元/kg,仅为我国出口梨平均价格的16.39%;出口印度尼西亚的价格也远低于出口均价,仅0.84美元/kg,仅为我国出口梨平均价格的69.02%(见表7)。

表6 2019年中国通过不同贸易进出口的各类梨果

从各省(区、市)的出口情况看,除港澳台地区外,2019年我国另有25个省(区、市)对外出口梨,其中,湖北、山东和云南等3个省份的出口量在10万t以上,合计达39.30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83.58%;广东、福建、陕西和山西等4个省份的出口量在1万~2万t间,合计达5.77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12.26%;内蒙古、黑龙江和甘肃等7个省(区)的出口量在1 000~4 000 t之间,合计达1.61万t,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3.43%;天津、北京、四川、湖南、上海、重庆、吉林、西藏、江苏、浙江和江西等11个省(区、市)的出口量均不足1 000 t,合计仅占我国出口梨总量的0.72%。河北省作为我国最大的梨产区,2019年出口的梨果也最多,达15.00万t,出口额1.10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减少了16.03%和4.52%,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比重较2018年分别下降了4.48个和2.54个百分点,分别为31.89%和19.16%;山东和云南两省的出口量虽然均略低于河北的出口量,但出口额却都高于河北,分别达1.70亿和2.06亿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3.60%和84.18%,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额的29.68%和35.94%(见表8)。

表7 2019年中国出口梨主要目标市场分布

从各月的出口情况看,2019年我国每月都有一定数量的梨果出口,其中,1—7月出口量较2018年同期均有不同幅度减少,8—12月出口量较2018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加。8—12月出口量较多且相对稳定,保持在5.50万t左右;其他月份出口量相对较少,且起伏较大,尤其是5—6月的出口量只有几千吨。出口量最多的为9月,达5.84万t,出口额7 330.09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4.33%和78.06%,分别占全年出口量与出口额的12.43%和12.79%;6月的出口量最少,仅5 562.58 t,出口额980.26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减少了81.27%和64.32%,分别占全年出口量与出口额的1.18%和1.71%。从价格看,出口量较少的5—6月出口价格较高,分别达1.61美元/kg和1.76美元/kg,分别是全年出口均价(1.22美元/kg)的1.32倍和1.45倍;而出口量相对较多的11—12月,出口价格较低,分别为1.12美元/kg和1.17美元/kg,分别为全年出口均价的92.13%和95.63%;其余月份出口价格与全年出口均价相当或略高于全年出口均价(见图5)。

表8 2019年中国主要省份出口梨情况

从贸易方式看,2019年我国出口的梨果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为主,通过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等方式出口的数量较少。其中,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45.75万t,出口额5.61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97.29%和97.95%;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1.08万t,出口额1 022.45万美元,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2.30%和1.78%;通过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方式出口1 943.58 t,出口额145.31万美元,分别占我国出口梨总量与总额的0.75%和0.41%;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方式出口的数量和金额很少,分别为2 630 kg和1 313美元。

(二)进口

根据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19年获得准入我国市场的梨鲜果产地包括7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亚洲的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欧洲的比利时与荷兰,北美洲的美国(产自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南美洲的阿根廷,以及大洋洲的新西兰,而2019年我国进口的梨鲜果来自上述除日本以外的其他7个国家和地区,另外从葡萄牙有极少量进口(进口量80 kg,进口额76美元)。其中,从比利时、荷兰、阿根廷和智利等4个国家进口的数量在1 000 t以上,合计达1.21万t,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93.92%;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数量都不足700 t,合计仅占我国进口梨总量的6.08%。从比利时进口的最多,达5 208.31 t,进口额843.50万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39.59%和33.99%,分别占我国进口梨总量与总额的40.53%和39.82%,较2018年占比分别降低了9.66个和9.87个百分点。从价格看,在进口量上千吨的来源地中,仅从阿根廷进口的价格略高于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而从比利时、荷兰和智利等3个国家进口的价格均略低于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见表9)。

从各省(区、市)的进口情况看,除港澳台地区外,2019年我国仅上海、广东、浙江、辽宁、山东、天津和福建等7个省(市)进口梨果。其中,上海市进口量继续高居全国首位,达6 825.88 t,进口额1 069.94万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15.19%和6.82%,分别占我国进口梨总量与总额的53.12%和50.50%,较2018年占比分别下降了26.59个和28.55个百分点;进口价格为1.57美元/kg,为全国进口梨平均价格(1.65美元/kg)的95.07%。广东省进口的数量跃居第二,达4 505.70 t,进口额804.17万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2.79倍和2.74倍,分别占我国进口梨总量与总额的35.07%和37.96%,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19.09个和20.99个百分点;进口价格1.78美元/kg,是全国进口均价的1.08倍。浙江省进口量居第三,为796.48 t,进口额127.65万美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了9.68倍和10.30倍,分别占全国进口梨总量与总额的6.20%和6.03%,较2018年占比分别提高了5.20个和1.60个百分点;进口价格为1.60美元/kg,为全国进口均价的97.20%。其他四省(市)进口量合计仅721.10 t,占全国进口梨总量的5.61%。

表9 2019年中国进口梨来源地分布

从各月的进口情况看,2019年我国每个月都有梨果进口,除2月、8—10月以及12月这5个月的进口量相对较少外,其余月份进口量均保持在1 000 t以上。其中,4月份进口的最多,达1 740.19 t,进口额307.63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加了2.14倍和2.17倍,分别占全年进口量与进口额的13.54%和14.52%;9月份的进口量最少,仅79.43 t,进口额14.80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19倍和1.30倍,分别占全年进口量与进口额的0.62%和0.70%。从价格看,2019年我国每个月进口梨的价格相对稳定,在1.54~1.86美元/kg间波动(见图6)。

从贸易方式看,2019年我国进口鸭梨、雪梨与香梨均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其他鲜梨也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为主,仅通过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了18.93 t,进口额2.70万美元,分别占我国进口梨总量与总额的0.15%和0.13%。从价格看,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其他鲜梨价格与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相当,而通过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的其他鲜梨价格低于进口均价,仅1.42美元/kg,为我国进口梨平均价格(1.65美元/kg)的86.39%。

从2019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国苹果与梨出口目标市场相对固定,仍以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其中,苹果重点出口市场包括东南亚的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以及东亚的朝鲜、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南亚的尼泊尔和东欧的俄罗斯等,梨重点出口市场除周边国家和地区外,还有北美地区的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的荷兰等。近两年我国出口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的苹果数量连续大幅减少,进而对我国出口苹果总量造成很大影响(而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进口苹果总量并没有因为进口中国苹果的减少而减少)。我国进出口的苹果、梨均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出口价格低于进口价格;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的价格基本上都高于通过其他贸易方式进出口的价格。全年12个月几乎每个月都有数量不等的苹果、梨进出口,但出口基本上集中在我国苹果与晚熟梨成熟季节及其随后一段时间,其中,苹果主要集中在10—12月出口,梨主要集中在8—12月出口;5—6月我国出口的苹果、梨数量均较少,但出口价格位于全年较高水平。苹果进口主要集中在4—8月,进口价格略低于全年进口均价;梨进口除9月外,其他月份均有较大进口量,而9月进口价格最高。我国出口苹果、梨的省份,除了主产区外(如苹果的主产区山东、甘肃、陕西,梨的主产区河北、山东等),具有边境口岸优势的省(区、市)出口量也相对较大(如云南、新疆);进口苹果与梨的省份则主要集中在具有口岸优势且消费市场相对较大的省份,如广东、上海、浙江、辽宁、天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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