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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银锭考

2020-07-14王斌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8期

王斌

摘 要: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现藏至元十四年束腰形元代银锭一枚,器形规整,铭文清晰,铸造地点确切,内容丰富翔实。其是中国历史上“蒙古灭亡南宋”这一重大转折时期的有力见证。目前,此类被称为扬州元宝的银锭存世量极少,经考证国内传世与出土数量共计16件,而从银锭源流造型、戳记文字、铸造工艺看,均具有重要的钱币学和历史学研究价值,为我们正确认识元代银课制度改革等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关键词:至元十四年;束腰形银锭;扬州元宝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为地方史志类博物馆,1988年12月正式对外开放。博物馆镇馆之宝为元代至元十四年束腰形银锭(图1)。2015年5月新馆落成之后,银锭正式对外展出,现陈列于“金山史迹”厅。作为馆内唯一的国家一级文物,该束腰形银锭因存世量少、造型规整、铭文清晰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文物价值,现对其撰文考证如下。

1 上海金山出土元代银锭及其锭面铭文考释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館馆藏元代银锭,是1988年5月原金山县干巷乡寒圩村社员干顺馀在胜利大桥北岸兴修水利挖土时掘得并上交。①银锭呈束腰形,锭面内凹,周缘规整,戳记文字,长154毫米,厚30毫米,重1834克。其正面有阴文三行,共计35字,中间一行为“行中书省”;右侧一行为“扬州  库官孟珪  销银官王琪  验银库子吴武”;左侧一行为“至元十四年  重五十两  银匠侯君用”字样(图2)。银锭背面密布蜂窝状气孔,有阴文“元宝”两个大字(图3)。

1.1 银锭正面铭文释读

1.1.1 中间铭文

“行中书省”,表明银锭的铸造统属或监铸机构。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世祖时设立中书省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关,后逐渐成为元朝在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简称“行省”或“省”。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①。

元朝在全国设立十个行省,分别为岭北行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其中,江浙行省辖境相当于浙江、上海、安徽、福建、台湾以及江苏的江南地区和江西的部分地区。②行省制度在明清时期得到延续,并一直影响到当下中国的现行行政体制。

1.1.2 右侧铭文

①“扬州”:银锭铸造地点。

②“库官孟珪”:“库官”即“收银库官”,是掌收银库及负责官库的小吏,其职位较为低下。据元制,“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③。以此而论,“库官”当属九品小官。“孟珪”为人名。

③“销银官王琪”:“销银官”为销铸银锭的职官,地位亚于“库官”。“王琪”为人名。

④“验银库子吴武”:“验银库子”为收银库负责银锭验收及仓库管理的保管人员。“吴武”为人名。

1.1.3 左侧铭文

①至元十四年:“至元”为元世祖忽必烈年号,取《易经》中“至哉坤元”之意,自公元1264年起共使用31年,后世因此又称忽必烈为“至元大帝”。至元十四年即公元1277年,点明银锭的具体铸造时间。

②“重五十两”:银锭,即熔铸成锭的白银,因重量不等,通常以“两”为主要单位,故又称“银两”。可大致分为大锭(重五十两)、中锭(重十两)、小锭(重一二两到三五两)、碎银(重在一两之下)四种。“重五十两”表明该银锭的官方认定重量。

③“银匠侯君用”:“银匠”为负责银锭铸造的直接执行人员。“侯君用”为人名。

从银锭两侧文字可以看出,铸造银锭自库官以下,无论是“销银官”,还是“验银库子”,一干行政及管理人等,皆在银锭之上“书”其姓名,此举旨在进一步理清各级人员所负职责。他们之间有着非常明确的上下级关系,“通常的库官位于银锭的上方或其中间,而库子和银匠列于下方”④。

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各地设平准行用库,负责平准钞法,买卖金银,维持钞值,设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⑤。有学者在对元代亦集乃路“支持库”研究时指出,“支持库官员设有监支纳、大使、副使,下还设有库官、库子等吏员”⑥。足见,库官、库子等为常设职官。

目前所知,1977年吉林农安曾出土两枚元代银锭,其中一“元字号”银锭錾刻59字,是目前国内发现铭文最长的元代银锭。①上海金山出土的元代银锭,铭文清晰,铸造地点及年代确切,内容丰富翔实,亦是我国铭刻文字较多的元代银锭之一,成为考证我国元代银锭形制及铭文的重要实物资料。

1.2 银锭背面铭文释读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束腰形银锭,从其铤形、束腰、周缘突起等特征看,可确定其产生年代为元代。在银锭背面见阴文“元宝”字样。

元宝是我国古代货币的一种,通常由黄金或白银制成,且以白银居多。早在唐朝初年非年号钱开元通宝行世之时,民间即有“开通元宝”的读法。《旧唐书·食货志上》记载:“武德四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开元钱之文,为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文字庄重、隽秀、挺拔,时称其工。其字在篆隶之间,其词先上后下,次右左读之。自上及右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通元宝钱。”②

最早使用“元宝”名称者为安史之乱中史思明,他于唐乾元二年(759)在洛阳所铸的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旧有“顺天易得,得壹难求”之说③。唐之后,铸币称作“元宝”亦不鲜见,如北宋至道元宝、祥符元宝、圣宋元宝、宣和元宝,南宋建炎元宝、绍兴元宝、淳熙元宝、绍定元宝、咸淳元宝,辽代乾统元宝,西夏至宁元宝,金代正隆元宝等。

在中国钱币史上,真正将金银称作“元宝”则始于元代。至元三年(1266),杨湜建议将“元宝”作为银锭名称:“立制国用司,总天下钱谷,以湜为员外郎。改宣徽院参议,加诸路交钞都提举,上钞法便宜事,谓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有偷滥之弊,请以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④自此,“元宝”成为银锭又一别称。

中国银锭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其名称和形式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而白银作为我国古代的硬通货,无论它以“铤”“锭”“元宝”或其他面目出现,都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和宠儿。⑤从此种意义上看,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自铭“元宝”银锭又带有重要的钱币学和历史学研究价值。

2 上海金山出土银锭所揭示的历史史实

1271年忽必烈正式创建元朝,其前身为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国,国号“大元”取《易经·乾篇》“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之意⑥,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由少数民族蒙古族所建立的封建王朝。

建国前后,蒙古军队发动一系列具有征服性质的对外战争,所向披靡。至元十二年(1275)十一月,丞相伯颜奉世祖忽必烈命率20万军队大举伐宋。元军兵分三路向临安进军:以行省参政阿剌罕为右军,从建康出发攻打余杭西北的独松关;以董文炳、张弘范为左军,取海道经华亭、澉浦入临安;伯颜与行省右丞阿塔海为中军,从建康往常州进发。⑦至元十三年(1276)春,三路军队会师临安,南宋王朝灭亡。

在元代,白银已经成为通用之物。⑧自大举攻宋至完成统一大业,“元王朝不仅要支付庞大而无节制的战争费用,还要支出巨额的赏赐、皇室费用、佛事开支和官俸,年年入不敷出”⑨。早在蒙元统一全国之前,即存有对皇族、百官、将士等赏赐金银的传统。统一后,相当一部分的岁入金银亦通过皇帝赏赐支出。据统计,“由世祖到顺帝的109年中,皇帝赏赐支金将近17万两,支银725万余两。这些金银到了受赏人手中,一部分作为宝贵财富长期收藏起来,另一部分作为生产投资或生活用款而进入贸易流通领域”⑩。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银锭即与上述史实密切有关。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三十《银锭字号》有载:“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至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检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归朝献纳。世祖大会皇子、王孙、驸马、国戚,从而颁赐。或用货卖,所以民间有此锭也。后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辽阳元宝,乃至元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征辽东所得银子而铸者。”①据此可知:铭文中含有扬州元宝字样的银锭历史上曾存有一组或系列,而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仅为其中个例。该银锭的产生背景是,至元十三年(1276)蒙古军队灭亡南宋后,在返回至扬州进行军备整顿时,丞相伯颜命令搜检所有随军将士行李,将众人所获撒花银子给予收缴并销铸为重五十两一个的特制银锭,待班师回朝后呈献于世祖忽必烈。此类银锭如何再次流落民间?陶宗仪认为,忽必烈在举行重大集会活动时会将该银锭颁赐给皇子王孙、驸马国戚,而王公贵族中有人会以货卖形式对外出售,所以民间也能够发现此类银锭的踪迹。陶宗仪还提及,元王朝之后也曾铸造过该类银锭,不过银锭成色较之先前已有差别,其中纪年为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至元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而非铭文标记的五十两。此外除扬州元宝外,辽阳元宝的出现也与元朝所发动的大规模对外战争有关,为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元二十四年(1287)征服辽东后所得银子销铸而成。

关于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的观点,目前史学界对此也存在不同声音。秉持质疑大致有四:

其一,质疑陶氏《南村辍耕录》書稿史料的可信性。理由是“陶氏成书当在洪武二十年(1387)前后,上距至元十四年(1227)已有160年左右,况其录为随手所记,并非考据之学”②,“陶氏以上所言为道听途说,并非出于正史”③。

其二,扬州元宝的产生与丞相伯颜无关。理由有:“此种‘元宝银锭为丞相伯颜始铸在‘扬州,实误。”“在银锭上铸‘元宝二大字,并非‘伯颜所创,也不是从‘至元十三年在‘扬州开始的。”“根本没有伯颜在‘扬州停留并‘搜检将士行李之事。”④

其三,铸造扬州元宝使用的是撒碎银子而非撒花银子。理由是:“将五十两一锭的元宝截凿成块使用;根据需要又将截凿下来的银块再进行截凿,如此往复,银块越凿越小,成为撒花银子。当然,这些碎银又被聚在一起销铸成银锭了。”⑤“因撒碎银子成色不准,如经‘朝廷下属官吏收回‘销铸之后……”⑥

其四,陶氏关于至元十四年“十五年”元宝重量记载有误。理由是:“‘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陶氏一误再误。古今传世或出土而被记录和亲见目睹之元朝大锭,根本没有‘四十九两,四十八两者。”⑦“至于《辍耕录》云,‘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但此锭铭‘重五十两,故证该录实系传闻之辞不足为据。”⑧

对于上述四点意见,笔者认为:

关于陶氏成书及史料可信性问题,上述反驳观点说理尚不充分。陶宗仪(1329—约1412),字九成,号南村,“明黄岩人,元时举进士,一不中即弃去。晚年,常躬亲稼穑,暇则休于树阴,有所得,摘树叶书之,贮一破盎。十年积盎以十数,一日发而录之,得三十卷,名《辍耕录》”⑨。可见,陶氏成书亦有其史料来源及史论沉淀。加之前文中对于至元十四年(1277)的公元纪年标识明显有误,而由陶氏生卒年观之,其与元宝铸造时间实则相去不远。

关于伯颜与扬州元宝之关系,反驳立论大抵有二:第一,“元宝”之名非伯颜所创;第二,扬州元宝铸造之时,伯颜本人并不在扬州。前一观点对于元宝与扬州元宝二者等同视之,实则为包含关系,而元宝的产生问题前文已有涉及,在此不予赘述;后一观点中,问题讨论应仅限于至元十三年扬州元宝,至于伯颜本人是否身处扬州之于扬州元宝的铸造而言其实并无必然性要求。作为攻宋战事最高统帅,伯颜有权对战前战后事宜进行统一安排,且银两自古关乎国家命脉,纳入战后决策当在情理之中。

关于铸造扬州元宝为撒碎银子问题,实则立论未能正确区分撒花银子与撒碎银子之不同。对此,贾可佳、逸泉二位在《扬州元宝与“撒花银”》一文中已有准确论述:“‘撒花一词是从波斯语传人蒙古的音译词,意为‘礼物。当蒙古大军向被征服者们索取或掠夺银子的时候,就是用蒙古语要撒花银的,也就是让人们给他们进贡礼品的意思。”⑩在该问题的两例反驳观点中,均存在“撒花”与“撒碎”两者混同之见,这与陶氏在《南村辍耕录》中所记载的、指向性明确的“撒花银子”还是有较大出入的。

关于至元十四年、十五年元宝的重量问题,从传世或出土银锭看,带有准确铭文的扬州元宝其重量均标注为“重五十两”,未见“四十九两”“四十八两”者。考虑到元代银锭“尚未有一个统一、严格的重量标准,而且根据银锭的实际重量,每两折合今克数,也多不一致,幅度在31.3克至40.08克之间”①,同时据《中国度量衡史》介绍,元代的一两约重37.3克,就此从金山出土的元代银锭看,其一两为36.68克,重量当略轻于上述标准。陶氏所指可能为不同度量标准下的银锭实际重量,不过此一问题正误与否仍值得学界做进一步探究。

综合分析,笔者认为陶氏在《南村辍耕录》中关于扬州元宝的记载具有其可信性。在《元史》没有明确记载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以官修史书中的相关撰述而彻底否认历代史料笔记的可信度。由此,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扬州元宝,当属继至元十三年扬州元宝之后该系列的第二批次铸造物,其是对“蒙古灭亡南宋”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有力见证。

3 扬州元宝存世分析及其所载铭文

目前我们能够见到的扬州元宝存世量极少,大致可分为传世与出土两种情况。在已确知的元宝中,有的保存于国内各大博物馆,有的屬流散文物收藏于民间,近年来偶尔能够见诸大型拍卖市场。现对其存世情况及所载铭文综合考证如下。

3.1 上海博物馆馆藏至元十三年银锭

上海博物馆收藏有一件至元十三年(1276)元代银锭②,长140毫米,首宽98毫米,腰宽58毫米,重1876克。正面铭文为“行中书省  扬州  至元十三年  五十两  监铸官□  库官孟珪  销银官王琪  验银库子吴武  银匠侯君用”;背面阴文“元宝”字样。

3.2 江苏句容出土至元十四年银锭

1956年江苏省句容县赤山湖畔出土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银锭③,长145毫米,厚30毫米,重1897.2克。银锭正面刻有阴文三行,中间一行“平准  至元十四年  银五十两”,右旁一行“铸银官  提领  大使  副使  库子杨良珪”,左旁一行“提举司  银匠彭兴祖  刘庆  秤子韩益”;背面阴文“元宝”字样。

3.3 辽宁朝阳出土至元十四年银锭

1983年辽宁朝阳西大营子公社西涝村出土至元十四年扬州银锭④,长142毫米,首宽107毫米,厚34~42毫米,重1690.3克。正面铭文为“扬州  至元十四年重五十两  销银官王琪   监铸官□  库官孟珪  秤验银库□  主官□  银匠何三”;背面阴文“元宝”字样。

3.4 树荫堂收藏至元十四年银锭

陈鸿彬编著《树荫堂收藏元宝千种图录》⑤,书中收录一件元至元十四年铸扬州元宝,正面刻文三行,中间一行为“行中书省  至元十四年”,右侧一行为“扬州  销银官王珪  秤验银库子侯成”,左侧一行为“重五十两  库官王仲方  铸银侯君用”;背面刻阴文“元宝”字样。铤长13.8厘米,重1930克。

3.5 中国财税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银锭

2004年中国财税博物馆从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征购并收藏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其两端呈弧形,束腰,首端宽98毫米,腰宽55毫米,厚30毫米,重1930克。⑥正面铭文为“至元十四年  扬州  行中书省  重五十两  库官王仲方  销银官  王珪  铸银侯君用  称验银库子侯成”;背面刻阴文“元宝”二字。

3.6 中国钱币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银锭

中国钱币博物馆藏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⑦,长141毫米,腰宽60毫米,重1921.3克。正面铭文为“扬州  至元十四年  行中书省  重五十两  重四十九两九钱  销银官王□  库官孟珪  银匠王□成  银匠□文三  称验银库子□□”;背面刻“元宝”字样。

3.7 内蒙古自治区出土至元十四年银锭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土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⑧,长138毫米,首宽99毫米,腰宽55毫米,高32毫米,重1925克。正面铭文为“扬州  至元十四年  行中书省  五十两银  铸银官刘硅  销银官王□  验银库子景春  银匠侯仓明”;背面刻“元宝”二字。

3.8 2004年中国嘉德拍卖至元十四年银锭

2004年8月,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专场拍卖会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正面铭文为“扬州  行中书省  至元十四年  重五十两  销银官王珪  库官王仲方  称验银库子□□  □银侯君用”;背面刻“元宝”二字。

3.9 2007年中国嘉德春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07年5月,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春季拍卖会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正面铭文为“扬州  行中书省  至元十四年  重五十两  庚子号  □□销铸官刘痎  销银官王瑛  银匠侯君用  银匠杜元亮  □库官孟痎  十成色  □银掌事袁业  □银库三宝合□”;背面刻“元宝”二字。

3.10 2010年北京华夏藏珍秋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10年北京华夏藏珍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秋季拍卖会金银锭专场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正面铭文为“扬州  行中书省  至元十四年  天字号  省监销铸官刘珪  销银官王琪  银匠侯君用  银匠杜元亮□  库官孟珪  十成色  重五十两  □银掌事申惟义  银□□卫佑之”;背面刻“元宝”二字。

3.11 2011北京景星麟凤秋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11北京景星麟凤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秋季艺术品拍卖会钱币专场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重1853克。正面铭文见“扬州”“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重五十两”“销银官王□”“库官□□□”“铸银侯君用”等字样;背面刻文“元宝”二字。

3.12 2012中都秋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12年12月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秋季艺术精品拍卖会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长15厘米。正面铭文为“扬州  行中书省□  十成色  重五十两  省监销铸官刘硅  销银官王琪  天字号  至元十四年  银□事申惟义  银匠刘□祐之  库官孟硅  银匠□□  银匠侯君用”;背面刻“元宝”字样。

3.13 2013年中国嘉德春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13年5月,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春季拍卖会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重1935克。正面铭文为“扬州  十成色  省监销铸官刘珪  销银官王琪  称验银库  两浙盐课  辨银□□□  行中书省  辨验称子□□  至元十四年  库官□□  □□□□浙  五十两  库使刘瑞  副使蔡衡  银匠侯君用”;背面刻“元宝”二字。

3.14 2014北京大晋浩天春拍至元十四年银锭

2014年5月,北京大晋浩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春季拍卖会有一件至元十四年银锭,重1908克。正面铭文为“扬州  十成色  省监销铸官刘珪  销银官王琪  称验王□  银匠沈荣成  两浙运司盐课和中白银  行中书省  副使□  庾盈库官  匡顺进义  至元十四年月日  库官孟珪  银匠侯君用  库子徐允中  五十两  重五十两”;背面刻“元宝”字样。

3.15 黑龙江省博物馆馆藏银锭

黑龙江省博物馆也藏有扬州元宝一件,2015年曾予展出,具体铭文不详①。

通过上述梳理,目前国内能够见到的扬州元宝(连同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馆藏至元十四年银锭)共计16件,其中纪年为“至元十三年”者1件、“至元十四年者”14件、纪年不详待考者(黑龙江省博物馆藏)1件。它们大多形制规整,铭文清晰,表现出一定的趋同性。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曾记载有至元十五年扬州元宝,可惜迄今未能发现。

4 元代银锭相关问题讨论

4.1 关于元代银锭的源流与造型

银锭,即熔铸成锭的白银。由于银矿常与铜、铅等并存,其冶炼提取技术较为复杂,所以在中国货币史上白银的发现和使用较黄金等通常较晚。

中国以银作为货币始自汉朝,其后各代皆有铸造,尤以明清为盛。因常以“两”为主要单位,故又称之为“银两”。长期以来,银两都是我国通行的货币单位,直到1933年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②,自此“银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在蒙元时代,纸钞是通用货币,使用最广,行用最久,但白银的使用也相当广泛。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元人已使用白银铸造大朝通宝银钱。其时,“白银不仅用作赏赐、国家贸易、借贷等,还常常用来表示物价或直接购买粮、马等”③。

从史料及出土实物看,中国古代银锭的造型,在汉唐时期大多为长条形。这种长条形银锭,王莽时期称为“流”,唐代则称为“版”“铤”“笏”。宋元明时期的银锭造型,一般上下两端呈弧形,中间束腰,周沿略凸或平整,底部平整且密布蜂窝状的粗大气孔,通常称为“砝码银锭”④。元代银锭在传承前朝银锭的基础上,外部形态又可分为“仿造型”和“变异型”两种,前者大多是官府锭,后者则多用于民间商贸交易。⑤

4.2 关于元代银锭的铭文

元代银锭可视铭文有、无分为两类。在银锭上铸字铭文需遵从一定的定制,其铭文大致包括铸锭的地点、纪年、重量、铸造及监销检验的机构、人员等,体例规范,形式统一,流程完整。“元代银锭铭文不仅记载有铸造发行机构,而且记述有银锭铸造所涉及的职官和人物。在元代银锭铭文中经常出现的一些职官名称如‘库使‘库子‘库官‘销银官‘匠人等,它们之间的搭配形成了元代职官所特有的组合。”①有学者认为:“银锭从成品到成品入库有这么细致的分工,说明了元初治国立典的及时和政府机构的完整。”②

元代银锭锭面文字多为戳记阴文,其制作工艺是在银锭铸造过程中,当锭面银液未完全冷却时,由银匠戳记上去的。背铸阴文大字是元代前期银锭的一大特征。“据现在所见,元代银锭不少砸有‘元宝两字,有的则砸有‘太原路‘真定路‘平阳路地名款识,而且,大都为‘五十两式银锭。”③在元代年号纪年银锭中,只有至元十三年、至元十四年的扬州元宝背铸铭文,而“扬州元宝之后,银锭没有背铸铭文的情况”④。铭文的出现,在确保银锭做工、有备可查的基础上,也客观映出当时的货币政策及其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

4.3 关于元代银锭的铸造

银锭一般采用模范浇铸的方式铸成。关于古代银锭的模范材质,历来说法不一。经科学实验,陶范、石范、铜范、砂型等均不适于铸造银锭,故通常采用铁范予以浇铸。⑤关于其铸造成色,从相关检测结果来看,含银量基本都在93%以上,绝大多数为95%~99%,未见明显的时代与地理差异。银锭一般含有少量数值集中在2%~4%区间的铜,有的还含有微量的铅和金。⑥

铸造完成的元代银锭,以五十两为大锭。从银锭正面看,通常周沿起棱上翘、两头高中间低,表面有由外向内倾斜的水波纹,即丝纹。从背面看,通常有浇铸所遗留下来的、分布无规律的气孔,即蜂窝。蜂窝一般情况下呈口小洞大状,且具有一定深度,口部形状不规则,内壁圆润光亮,往往会有滴珠发育。

关于银锭背面气孔的产生,有学者认为“蜂窝的形成和白银的特性、成色、银锭的熔铸工艺有关”⑦;有的认为是“由于银锭浇铸时锭模中残留气体在高温下无法外逸,形成银液‘浇不足”⑧;有人解释为“主要受银液体积、铁范内腔的形状和冷凝过程的影响”⑨。而据上海博物馆周祥先生考证,浇铸时模范透气性不佳和银锭表面打字时产生的作用力、反作用力是银锭气孔产生的重要原因。⑩由此可见,元代银锭上的蜂窝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蜂窝的存在及其数量也成为判别银锭真伪及其成色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元代银锭在各地时有出土和发现,但之于上海地区诸如金山所出至元十四年银锭般有明确铸造地点、时间、重量和用途者,尚属首次。此类银锭为我们正确认识元代的银课制度改革、考证上海地区的元代币制结构以及探究上海货币流通形态等提供了寶贵的实物资料。当然,扬州元宝留给我们可资讨论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国内其他地区扬州元宝铭文考释、流散扬州元宝的保存状况以及此类银锭如何最终流落金山等问题仍然值得我们今后做进一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