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行拆除防控隔离设施吗?
2020-07-13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4期
【来信】
编辑同志:2019年年底,我在哈尔滨市购买了一处楼房,原计划春节过后进行装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装修计划暂时搁置。
近段时间,因疫情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开始复工复产,装修新房一事自然也提上了日程。但我在和施工人员现场考察的过程中发现,新房单元门正对着隔离设施,运送装修材料要绕很大一圈,不但影响装修进度,也会增加人力成本。最近看到许多小区已经拆除隔离设施,但我在与小区物业方面沟通时,相关人员表示还未收到拆除围挡设施的通知。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自己拆除隔离设施?
读者/杨国财
【答疑】
根据杨国财的来信,本栏编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黑龙江冰都律师事务所冯春龙律师进行答疑。
首先,城区设置隔离设施是有法律依据的。《中華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包括“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其次,隔离设施应由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决定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允许擅自拆除隔离设施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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