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在互联网时代下面临的挑战—以网络直播为例
2020-07-12卢琦江南大学
消费导刊 2020年21期
卢琦 江南大学
一、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 、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应税类型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个人所得税与缴纳之间权力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多年来通过了七次修改,目前适用的是2018年8月31日修改,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的调整和修改的具体内容包括: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综合与分类;调整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二、网络主播以及直播平台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一)网络直播的发展情况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娱乐带来的便利,人们使用互联网已经是一个及其常见的现象了,根据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9~2018年,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实现了飞速增长,2019年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使用人数已到达8.29亿人,在此基础上,网络直播行业也迅速发展。
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兴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