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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矛盾论原理解构《论语》中的四种基本矛盾

2020-07-09朱新宇

视界观·上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解构论语矛盾

摘    要: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而论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其中包含了人性的各种各样的矛盾,研究解构论语中人性的基本矛盾,有助于帮助国民更好的了解、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传统文化对人性理解,为构建、引导、和发展现代文明提出自己的一点点看法。本文将利用矛盾论的基本原理,从个体之间、个体和外界之间、以及精神和物质之间出发,解构我国传统文化经典论语中的四大基本矛盾。

关键词:矛盾;论语;解构

一、内在的修养和外显的行为的矛盾;

人的内在修养通过社会的进步不断提高,但个体的内在修养程度参姿不齐,导致了不同的外显行为,此时,可以认为内在修养和外显行为存在一定的矛盾。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意思是一个人内心对学习是感兴趣的,当他通过努力去实践学过的内容时,内在的修养和外显的行为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该矛盾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一)内好外好;(二)内坏外坏;(三)内好外坏;(四)内坏外好。好的行为总能带来善的结果,坏的行为带来恶的结果,不论个体是否具有好的修养。所以,中国刑法中危害结果是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外好和外坏之间的矛盾,即善与恶的矛盾,外好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外坏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外好时,内在修养分两种情况:(一)内坏外好,如“巧言令色,鲜矣仁”;(二)内好外好,这显然是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从现实来看,后者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群体,即内好是内好和内坏这组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方向。当外坏时,内在修养也分两种情况:(一)内坏外坏,即彻底的恶人;(二)内好外坏,如“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二者的矛盾,即故意和过失之间的矛盾。《论语》推崇善,其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充分条件,因此,该矛盾是论语中的主要矛盾之一。

二、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内容之间的矛盾;

《论语》中第二大矛盾是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内容之间的矛盾,即客观存在是主观意识所想和客观存在非主观意识所想之间的矛盾,即二者内容差异之间的矛盾。人的主观意识是指具备根据自身经验进行独立思考后,形成的不实际存在的内容,客观内容即实际存在的具体内容。如“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思是为政者的修养高,就会起到带头作用,积极地影响他人、乃至国家。此时个体主观意识和客观内容统一,即矛盾的主要方面,我称之为矛盾的第一方面。当客观存在非主观意识所想,我称之为该矛盾的第二方面,如“君子不器。”意思是君子不会像器具一样只有一种才能。在这句话中,就充分表现了矛盾的第二方面,现代中,大多数的人认为自己具有多方面的才能,但是实际上却很少能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完美,当要求他们具备多种才能,才能生存下去时,形式开始促进载的发展。以上都充分说明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主观意识和客观存在,即思想和实力,对立统一,彼此统一在整体之中,又相互促进发展。

三、统治和被统治之间的矛盾;

论语中的孔子试图通过继承和发展前朝的礼仪制度来规范本朝人民,构建一套礼的统治制度。八佾是论语中作为礼治思想的典型。礼的本质是指具有严格等级制度的人伦关系,具体包括舞蹈种类、衣服的颜色和料子、会客见面時的动作,以及祭祀方式等方面。孔子为不同的等级规定了不同的礼,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以,“谁君谁臣、谁父谁子”的矛盾,即统治和被统治之间的矛盾,即谁统治,谁被统治的矛盾。

父子的矛盾是人类与生俱来、不可调解的自然矛盾,人依赖于父亲,被父亲统治,当父亲衰老之后,儿子经过一定时间的成长,获得能力,反过来抚养父亲时,儿子是统治者。而君臣之间的矛盾,是一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阶级矛盾,君臣矛盾的主要和次要方面主要决定于他们各自掌握的社会资源。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而八佾舞是天子祭天庙时才可以拥有的阵容,季氏是卿大夫,不具有该资格。在孔子看来,季氏被天子统治,无论其拥有多少社会资源,都应该被天子统治。这是孔子想构建的政治蓝图。实际上,一旦季氏拥有了超过天子的社会资源,就会脱离天子的控制,进而脱离天子的统治。

四、法、道义和利益之间的矛盾;

从论语的总体来看,道义和利益的关系对立统一。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所以,道义利益之间的矛盾,即如何获得利益之间的矛盾。道义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现代是一个以法治为主,礼治为辅的社会,如何获得利益,必然有法律的干涉。礼治社会下,道义即礼治的核心,所以古有揭发父亲,反被治罪,即有违道义。而法治社会下,该矛盾又可以细分为:(一)合法合道义的利益、合法不合道义的利益之间的矛盾。合法、道义的利益,是人类社会要追求的最高目标,因此是该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后者是人类社会的一般目标,是该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二)不合法合道义、不合法不合道义的利益之间的矛盾。前者一般指劫富济贫等特殊利益,后者完全背离了法和道义,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般情况,二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主次地位。

参考文献:

[1]论语今读[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李泽厚,2008

[2]郭祎.十年来《实践论》《矛盾论》研究述要[J].党的文献,2017(05):107-113.

作者简介:朱新宇(2000年—),安徽黄山,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务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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