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一体化实训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2020-07-08王林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王 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中,“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处于关键地位。“以审判为中心”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基本要义在于树立了证据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的决定性作用。[1](P22-23)在此背景下,刑事侦查的规范化、取证的精细化与系统性成为必然的要求,而作为侦查人才能力培养源泉的侦查学专业课程实训教学必须以务实的态度和适当的方式向其靠拢,尽快适应现行刑事司法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调整。[2](P60)
与此同时,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促使犯罪类型朝多样化和新型化发展,这使得传统的侦查经验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犯罪形势。对于大数据带来的犯罪方式和侦查模式的更新,侦查学教学也应当逐步摆脱传统上对口供和侦查经验的过度依赖,将数据收集、分析融入到教学全进程中,将以数据为基本元素和主要方式进行侦查的数据驱动侦查模式体现在实训教学中,培养学生养成对案件事实相关的一切数据信息并加以挖掘、提取和分析,以数据为中心获取侦查线索和证据收集指引的意识。[3](P55)
一、当前侦查学专业课程实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实训项目分散,学生缺乏侦查全过程训练
根据2018年教育部颁布的公安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侦查学专业应当“模拟公安工作的实际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运用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方法”开展课程实训,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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