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
2020-07-08张太原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6期
文_ 张太原
问题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是我们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如何通过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解决城乡统筹发展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后,民生保障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生问题发表重要论述,不仅深刻阐释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而且强调指出,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幸福中国的目标上来,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项目日益完备,制度运行安全有序,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福利的社会化进程加快,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14年,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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