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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问题及建议

2020-07-08王福兴郑志萍

热带林业 2020年1期

王福兴,郑志萍

(莆田市园林科学研究中心,福建莆田 51100)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是对历史与文化的传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绿化委员会、住房与城乡住建部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标准,各省市也制定相关实施细节,对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当前莆田市各相关部门仍存在着主体责任不明、建设性破坏严重时有发生、人们认识和保护意识不够强、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保护措施和管理手段比较薄弱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已迫在眉睫。该文针对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为莆田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

1 莆田市古树名木资源基本情况

莆田市古树名木在2010 年、2013 年、2018 年开展过3 次调查,调查范围为莆田市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2284km(2不包括仙游县)。共有古树名木31 科45 属56 种2233 株。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2000〕192 号)古树分为二级,其中:一级(300 年以上的树龄)505 株,占22.62%;二级(100 年至299 年树龄)1728 株,占77.38%。按区域分:城厢区229 株,占10.26%;荔城区1040 株,占46.57%;涵江区905 株,占40.53%;秀屿区56 株,占2.51%;北岸开发区3 株,占0.13%。按树种分:数量在前10 名树种占比例88.79%,其中:有荔枝1040株,占46.57%;榕树239 株,占10.70%;油杉174 株,占7.79%;枫香145 株,占6.49%;小叶榕113 株,占5.06%;马尾松108 株,占4.84%;樟树46 株,占2.06%;秋枫46 株,占2.06%;桂花37 株,占1.66%;樟叶槭35 株,占1.57%;其他46 个树种250 株占11.21%[1]。

2 存在问题

2.1 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福建省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标准、办法、意见等不够重视,古树名木保护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导致主体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健全,很多古树名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保护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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