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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六方面19项举措(附解读)

2020-07-08工业和信息化部

互联网天地 2020年6期
关键词:改革服务信息

□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导读: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从减少申请材料、深化“不见面审批”、推行并行审批和检测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和规范涉企检查、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等改革六个方面提出了19项改革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

工信部政法函﹝2020﹞99号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

(一)取消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等申请材料。

(二)将公司概况的申请材料整合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提交。

(四)申请人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图。

二、深化“不见面审批”

(五)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申请材料直接上传“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受理信息系统”,在线受理、网上审批。适时推行电子证照,逐步取消纸质材料申请要求、实现“一网通办”。

(六)上述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请电信管理机构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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