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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综合征的治疗进展①

2020-07-07韦铮武赵永忠

华夏医学 2020年1期

韦铮武,叶 亮,赵永忠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广西 桂林 541001)

肝肾综合征(HRS)是重症肝脏疾病患者后期的功能性肾衰竭,是以肾功能损伤、血流动力学改变和内源性血管活性物质明显异常为特征的一种综合征,是肾功能不全的一种特殊形式,肾脏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主要是由于门脉高压导致门脉管壁剪切应力增高,机体产生多种血管扩张剂,从而使内脏血管床极度扩张,引起明显肾血管收缩,导致肾灌注和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肝肾综合征病情进展较快、临床治疗困难、病死率高且预后差。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防止肾功能进一步恶化。故临床上提高对HRS的认识,采取积极防治措施以改善预后非常重要。

1 肝肾综合征概述

1.1 HRS主要的临床特点

终末期肝病患者内脏和全身动脉血管舒张导致有效循环量不足,动脉血压降低、肾血流量减少、自发性少尿或无尿、氮质血症、稀释性低血钠,肾脏机能异常,是一种潜在的可逆的综合征[1]。

1.2 诊断标准

根据国际腹水协会(International Club of Ascites,ICA) 提出的肝肾综合征的新诊断标准[2]:①肝硬化伴腹水。②符合ICA-AKI的定义(表1)。③停用利尿剂并使用白蛋白扩容至少2 d后并停用利尿剂后肾脏功能无改善(白蛋白建议剂量为1 mg·kg-1·d-1)。④无休克。⑤近期未使用肾毒性药物(非甾体抗炎药、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比增强剂等)。⑥不存在器质性的肾损害,如尿蛋白>500 mg/d,镜下血尿(每高倍视野下超过50个红细胞)和/或肾脏超声异常,所以,在诊断中应注意鉴别。

表1 ICA-AKI关于肝硬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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