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以法律威慑力改变香港困局
2020-07-06崔隽
新华月报 2020年13期
崔隽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如同几天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对决定草案做说明时一样,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的掌声。
“掌声经久不息,我想这里包含一个肯定、一个谴责和一个期待。既表达了代表们对国家捍卫主权的肯定,也表达了对‘反中乱港分子与境外反华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严厉谴责,以及希望通过对国家安全立法让香港社会回归正轨、让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的期待。”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对记者说。
“港区国安法”是對暴徒有力的惩治
韩大元与香港有着很深的交集。1997年,韩大元已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10年。他的导师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重要奠基者之一,也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直接参与了香港从回归到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全过程。作为许崇德的学生,韩大元也开始关注基本法实践问题,并参与了基本法理论研究、编写教材和法律论证等工作。


此后基本法逐渐成为他教学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记者:决定正文部分一共有7条,您最关注的是哪几条?如何解读?
韩大元?:这7条都很重要,它们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我个人比较关注第六条,相对来说,这条内容丰富,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的宪制义务,对未来相关国家安全法律的制定和生效,做了非常重要的宪制性安排。……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