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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价值性与特色性研究

2020-07-06柳雨汐

青年生活 2020年21期
关键词:民法发展趋势价值

柳雨汐

摘要:民法的核心是保障我们公民人权,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民法本质上是私法。民法规定了私法的神圣性,明确了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和民事权利,保证了合法的民事权利不受限制和侵犯。显然,除了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外,其他民事权利,主要是人身权利,都是任意性的。同时,民法也体现了意思自治和民事主体行为自治。它规定,在法律框架内,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自主决定、变更和终止各种民事关系,对自己的决定负责,享受行为带来的利益与风险。

关键词:民法;发展趋势;价值

一、改革开放后民事法律法规的颁布

《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主要内容: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本翻译出版工作却一直没有做到紧随其后。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法律的英文譯本是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法律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增强中国法律透明度、让想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外资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环境的最佳保证,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最好范本和涉外律师办理涉外业务的必备工具。

二、国现代民法的特色

1.具有丰富的内容形式

首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主线,是民法产生和发展的源泉。民法的发生有两个诱因:事件和行为。主体问题、客体问题和内容问题是动态和静态性能的三个组成部分。民事法律关系的多样性决定了民法的丰富内涵。其次,民事权利义务是民法的核心。民法通过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来规范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而实现民法的功能,主要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物权和债权,每一项功能都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同时,民法从法定和合同两个方面规定了民事义务,实现了民事权利义务的统一。此外,民法还将财产与非财产的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作为必要的补充,从而形成了完善的民事法律制度。

2.民法的人文精神体现

中国民法充分体现了法的深层次和内在本质,即人文精神,体现了民法的价值和终极关怀,实现了主体性与自由的和谐统一,体现了对实体正义和个体正义的追求,体现了对人格权的高度重视,及时纠正所有权、合同和过错的权利和责任。它促进了民事主体的主体性,肯定了民事主体的价值和尊严,同时也促进了自由平等的精神。经过不懈努力,现代民法在现代民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善,更加注重人性,极大地促进了人的解放和自由。可以说,中国民法发展史是一部涵盖公民社会、民法与人文精神的互动关系史,是一部弘扬人文精神、促进全面自由的历史。

3.弘扬了人的全面发展价值

中国民法的价值理念和核心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民法的许多方面,都体现了相关的价值特征。它完美地处理了诉讼自由保护与限制、实体平等与形式平等、人格权保护与限制的关系。全面发展价值观有机地统一了民法的理念和宗旨,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思想,充分发挥公众调节和规范社会私生活所需的各项功能。

我国现代民法是一部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主义法典,凝聚着几代人的集体智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臻完善,但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我国的民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只有继续完善,不断吸取先进经验,才能逐步成熟,真正地促进经济发展和人类进步。

三、我国民法的发展趋势

我国民法的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指贯穿于民法始终,反映民法的精神信念、本质特征的最基本的原理。随着社会的发展,21世纪中国民法的基本理念将突出表现为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趋势。

1、增强与提高人格权意识

随着人们应享有的公民权利的日益增加,人们的权利观念也在不断增长。人们对隐私权、环境权、住房自由权、休息权、生活安宁权等人身权利的追求也得到了加强和提升,这就要求中国民法在21世纪更加重视人身权利的保护。我国民法通则只保护了民事立法中法律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特定人格权,不适应现代民法发展的需要。因此,更广泛地承认和保护人格权已成为21世纪中国民法的发展趋势之一。

2、民商法意义上的监督机制趋于完善

监督机制应包括公法监督机制和私法监督机制。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百姓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因此,公法的监督机制,如司法权、行政权、检察权等,不仅急需完善,而且在私法意义上,即在民商法意义上的监督机制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之一21世纪中国民法的发展。也就是说,21世纪的中国民法必然会在私法过程中通过对公权力的监督来完善自身,同时也会限制公权力无限扩张的趋势,以完善21世纪中国的监督机制。

3、法律一体化趋势

在21世纪的新时代,建立多元开放的民主政治已成为中国不可阻挡的潮流。比如,按照党的指导精神,我们认真做合法公民。全国所有国有企业都要完成国有公司制改造,国有企业改革要社会化、多元化。因此,国有企业的比重将降低,产权多元化将成为必然趋势。因此,现代民法的研究不仅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要密切关注国际社会知识经济发展的趋势。从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的国际一体化和跨国公司的作用等方面完善法律整合势在必行。由此可见,法律一体化也将成为21世纪中国民法发展的另一个趋势。

参考文献:

[1]哈丽达.试论民事责任能力是民事法律主体的独立法律人格.《大观周刊》.2013年7期.

[2]百度百科.中国民事法律法规2.200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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