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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上将开创我国侨务工作新局面

2020-07-04吴殿卿

党史博览 2020年5期
关键词:华侨城叶飞侨眷

吴殿卿

履职全国人大侨委第一任主任委员,明确“新时期侨务工作的中心、重点”

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次大会,根据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还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体制作了重大调整,新增设了法律、财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简称“教科文卫”)、外事和华侨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在这次会上,由于健康原因从海军司令员任上离职不久的开国上将叶飞,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同时兼任新设立的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1988年4月,叶飞再次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间,叶飞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侨务工作上面,开创了我国侨务工作新局面。

叶飞出生在华侨家庭,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在全国重要侨乡福建工作。他熟悉、了解华侨。早在新中国成立初始,他主政福建时就十分重视做华侨的工作。在叶飞组织领导下,以陈嘉庚为代表的闽籍华侨、华人,为福建乃至全国经济的恢复和建设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叶飞统管侨务工作的通知

按照编制,华侨委员会委员只有9人(后增补为13人,第七届人大后逐步增加到18人)。据此,在组建办事机构时,叶飞明确要求,工作班子要精干,“兵在精而不在多”。侨委的每个同志,都要做到有知识,有热情,有独立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过精心选调,侨委工作人员迅速到位,并明确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各委员的具体职责分工,制定出了工作细则,健全了议案、法律案审议,法律草案拟定及各种会议制度。1983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委托叶飞统管党内侨务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出后,叶飞通过与国务院、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研究协调,决定人大侨委与国务院侨办、全国侨联,每个月在人民大会堂副委员长办公室召开一次碰头会,以便互通情况,相互配合,协同解决有关问题。

作为一个新设立的机构,华侨委员会应如何开创侨务工作的新局面?工作重点是什么?在侨委工作人员陆续到齐,首次举行的办公会上,叶飞开宗明义,发表了自己的思考和意见。他说,20世纪50年代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侨务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接待安置归侨、难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那些年,各级侨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很有成绩。现在,中央提出了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全党工作转向以抓经济建设为重点。中央决定,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开放沿海城市,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们侨务工作也必须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为此,必须首先解决好“文革”的遗留问题,落实党的侨务政策,以广泛调动华侨、华人和侨眷的积极性,动员他们为国家四化建设作贡献。讲到最后,叶飞说,我们当前的工作就是要两手抓:一手抓落实政策,一手抓智力、技术、资金引进。

1983年10月29日、30日,叶飞在福建视察期间,听取了福建省侨务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等问题同与会者交换意见。图为叶飞(前排左三)同与会者合影留念。前排左一为何英,前排右二为庄炎林

1984年4月,国务院侨办在北京先后召开了全国华侨代表大会、全国省市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这两个会上,叶飞也以“新时期侨务工作的中心、重点”为主题,分别作了中心发言。

从调查研究入手,精准施策

侨委组建甫始,为了全面了解情况,掌握工作主动权,叶飞首先集中力量对全国的侨情进行了一次普遍调查。在调查工作中,他始终坚持把“两手抓”贯穿全过程。

从1983年下半年到1985年底,两年多的时间里,叶飞先后跑遍了福建、广东、江苏、上海、山西、陕西、河南等十几个省和一些归侨、侨眷比较集中的市、县。在这期间,他详细听取了省市等各级侨务部门的工作汇报,召集华侨、侨眷进行了座谈。在许多地区,还直接参与、协助地方解决了一些棘手的具体问题。他走一路宣传一路,反复向省、市、县党政领导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对归侨、侨眷切实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对“文革”期间在侨眷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要彻底平反,不留尾巴。在每个省市调查结束时,他都坦诚地提出自己对当地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与其他省市比起来,河南华侨数量不大,工作起步较晚。叶飞在郑州等地调查后,比较具体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你们的侨务工作正在起步,这两年做了不少工作。在这个基础上,我相信是可以做出新成绩的。这项工作的意义、重要性,慢慢也会显现出来。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河南的华侨真正有钱的不多,这是一个缺陷。但有一个优越的条件,就是知识分子比较多。江西是这样,你们这里也是这个情况。你们这里华侨工作主要是智力引进。除了接受华侨投资,智力引进相当重要。你们可以通过华侨带进技术和简单设备,用以兴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河南是小麦的主要产地,人口在全国各省中居第二位。现在粮食多,可以通过华侨引进先进技术,发展粮食加工业和轻工业。这类企业投资少,见效快。叶飞的意见受到省里重视,此后几年里河南重视技术引进,在这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985年5月,叶飞在陕西视察时,针对西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归侨多的特点,对省里侨务工作提出了建议:西安是西北地区文化科教中心,知识分子相当集中,归侨知识分子也多。全省700多名归侨中,就有500多名住在西安。这是一支不可多得的力量。我们对外开放不光是引进外资、设备等等,更重要的是引进先进技术和智力。在这方面西安是大有搞头的。去年,我到上海,看到上海交通大学智力引进工作做得很好。他們利用校友会把交大散布在海外的校友组织起来引进智力,这不花什么钱。西安的纺织厂可以请从国外回来的专家、学者去看看。他们懂行,一看就知道我们在哪些方面落后了,就会想办法帮助我们提高。先进的技术比投资作用还要大。西安交通大学在国内外校友也是比较多的。要利用校庆、校友会等方法加强联系,做些工作,组织他们参观访问,座谈交流,动脑筋、想办法把智力资源引进来。

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上海华侨是最多的。按照1985年下半年的统计,国内38万,海外34万。这年底,叶飞利用在上海疗养的机会,组织人员对上海侨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此外,叶飞还和部分有影响的华侨进行个别交谈,与大家一起参观了华侨企业商品展销会。然后,叶飞在市侨委召开的侨务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三点:(一)上海华侨多,并且是全国工业中心,工业基础雄厚,工人技术力量强。所以说,上海的华侨工作大有可为,不是小有可为;(二)建议上海实行侨资和智力引进并进的方针;(三)上海吸收侨资的重点,建议放在改造老企业、发展房地产业、建设科学中间生产基地三个方面。

党的侨务政策落实情况,是侨情调查的一项主要内容,而落实侨务政策难度最大的是侨房清退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文化大革命”前后全国华侨较多的18个省市中,房屋被侵占的华侨达11920户,总面积约190万平方米。许多归侨、侨眷以及海外华侨、华人不断来信来访,要求落实政策,归还房产。叶飞上任伊始就抓住这一问题不放。在外出调查时,他走到哪里就把落实侨房政策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讲到哪里。为了取得经验,加快城市退房进度,他在1984年底的侨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广东省和福建省分别在广州市、厦门市搞一个试点。在叶飞的督促和具体指导下,这两个省从实际出发,采取先归还产权后归还使用权,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国家、省、县各出一部分资金等办法,很快走出侨房清退的困境。在叶飞的协调下,这一做法很快在全国推广,对各省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此外,叶飞还亲自参与了部分影响、阻力较大的侨房清退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到1990年前后,“文革”遗留的侨房清退问题基本解决。

198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党都来重视华侨工作,全党都来做华侨工作。據此,叶飞提出了两个口号:“侨办、侨办,大家来办;侨办、侨办,到国外去办。”在受中共中央委托统管华侨工作期间,叶飞不仅使人大侨委、政协侨委、国务院侨办、全国侨联碰头会制度化,而且利用一切机会宣传、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关注侨务工作,重视落实侨务政策。1984年初,在叶飞的建议下,国务院侨办决定在国外司新增一个科技处,专门负责了解掌握和接待来自海外的各类华人专家学者,安排他们在国内进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叶飞每年初都亲自主持拟定两个计划:一是邀请华侨社团、华侨领袖来国内访问的计划;二是派员组团出国了解侨情,沟通联系,做华侨工作的计划。从1983年到1993年的10年,是新中国改革开放逐步扩大的10年,是国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10年,也是世界各地华侨与国内联系空前活跃的10年。那些年,经常有几个侨务工作代表团同时在国外访问,而到国内探访的华侨社团和侨领个人,有时一天就有几个、十几个,重大节日前后多达几十个。在华侨回国探访比较集中的每年国庆节前后,叶飞时常一天就接见七八批。对部分有影响的华侨领袖、专家、学者,他还时常请到家中做客,私下交谈,做工作。通过侨委卓有成效的工作,活跃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华侨、华人,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迅速扩大和深入,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叶飞兼任侨委主任委员并受中共中央委托负责侨务工作后,加快了落实党的侨务政策的步伐,使许多久拖不决的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叶飞的工作态度和个人风范受到归侨、侨眷衷心的交口称赞。1984年夏,中华全国第三届归国华侨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叶飞被与会代表一致推举为第三届侨联委员会名誉主席。

创建“华侨城”,“树立一个样板”

到全国人大履职伊始,叶飞就有一个想法:充分发挥侨务部门与华侨、华人联系密切的优势,为引进侨资、引进人才、引进技术牵线搭桥,闯出一条侨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祖国四化建设服务的路子来,并决意“树立一个样板”。

1985年春节后,叶飞在广东省省长梁灵光的陪同下视察了广东省的经济特区。到沙河工业区后,他为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所吸引。联想到珠海市通过引进外资、引进香港和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建成旅游中心、度假村、九州城购物村等休闲、购物场所,发展了旅游,繁荣了经济的做法,叶飞当即向梁灵光提出:沙河可以借鉴珠海的做法,采用交通部利用香港招商局开发蛇口的方式,由国务院侨办直属的香港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建设一个吸引华侨资金和人才、技术的经济实体。至于名字,叶飞说就叫“华侨城”。这一设想当即得到梁灵光的赞同。

1985年3月,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在广东东莞县(今东莞市)召开。叶飞在会上具体谈了关于建设华侨城的设想。他说,沙河华侨工业区,东面是深圳市,西面是蛇口工业区,濒海,处在交通要道上。我以前没有看过,这次看了以后,觉得确是一块“宝地”,潜力很大。这里虽然起步早,办了一些企业,但由于没有认真地搞,没有统一规划,重视不够,所以和深圳市区、蛇口工业区比起来,发展缓慢,落在人家后面。这种状况要改变,而且要快,要抢时间,尽快把沙河开发起来,建成华侨城。各方面要协商一下,要尽快组织一个班子,派得力的干部去干,首先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搞出一个总体规划,然后再抽调力量把这项工作干起来。争取5年内见成效,把华侨城办成一个吸引侨资、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的窗口,办成一个侨务工作的窗口,要把这里变成吸引华侨投资的样板,以打开吸引华侨投资的局面。

关于如何经营管理,叶飞说,沙河华侨工业区是深圳的一部分,管理体制是不是可以这样来分工,即党政工作归深圳特区管,经营管理由香港中旅集团管,国务院侨办主要管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政企分开,同侨办的司局脱钩,由侨办党组直接领导。让香港中旅集团统一经营,他们有许多有利条件,还可以避免外交上的一些麻烦事情。当然,既然让他们经营,就要给他们充分的自主权。搞基础工程,在资金上有困难向国务院写个报告,请求批准他们的利润5年不上缴,用于华侨城建设。

对于华侨城建设的方针,叶飞也作了明确的说明。他说,开发沙河地区,建设华侨城的方针,应以工业为主,兼搞房地产,如华侨新村,办学校,也可以搞第三产业。总之,思路要打开。只有两件事不能搞,一不能开妓院,二不能开赌场。至于管理办法,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地区和日本、美国管理工厂企业的一些先进方法去搞。建设华侨城,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不要被旧框框束缚,不要考虑个人得失。叶飞的设想在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与会人员一致赞扬是个好主意,表示将竭力支持。

同年6月,经过充分论证和协商,叶飞与国务院侨办联名向国务院递交了关于在深圳市沙河建设华侨城的报告。国务院正式批复后,8月25日,新华社发了通稿。当天,全国各大报都在显要位置报道了这一消息。报道发出后,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大受鼓舞,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内侨务部门表示,希望出资、出力,参与华侨城建设。

翌年2月,在梁灵光的领导下,华侨城建设正式启动。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当地省、市领导都对华侨城建设非常重视,寄予厚望,给以大力支持。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亲笔为“深圳特区华侨城”题名。1989年10月,华侨城兴建的中国第一座人造旅游景区“锦绣中华”正式竣工。“锦绣中华”微缩华夏大地著名景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深受侨胞和游人欢迎,开放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收回了全部投资。“锦绣中华”景区,后来被国家旅游局评价为“中国旅游建设的里程碑”。接着,新的人造旅游景区“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也相继建成开放。通过招商引资,不仅1985年以前原有的少数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而且迅速兴办了一批新的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

10年后,梁灵光在回忆录中说:“事实证明,在国家和地区经济有困难的情况下,叶飞提出采用蛇口方式由香港中旅来开发深圳华侨城,是完全正确的。它有利于广东的改革开放,有利于深圳的经济开发,也有利于推动全国旅游事业和华侨工作的开展。”

立法护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加快了法制建设的步伐,短短几年的时间,立法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但直到1985年,关于华侨和侨务工作方面的法律,却一部也没有。很显然,这與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与与日俱增的侨务工作量,是极不相称的。

1985年6月,叶飞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精神,在侨委办公会上提出了侨务立法问题,强调下一步“要把侨务立法作为重点来抓,务必使侨务工作有法可依”。

同年12月,人大华侨委员会在厦门召开全国人大侨委委员、六省市人大侨委(工委)及有关侨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专题研究侨务立法工作。在大家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叶飞作了总结讲话,具体阐述了制定“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的设想及立法的原则。叶飞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在党的侨务政策已逐步落实,许多问题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当然,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但我们的工作中心可以转一转了,要重点抓抓立法工作。我们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和深入,归侨越来越多,社会生活中涉侨问题也越来越广泛。要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单纯靠政策是不行的,侨务工作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逐步转向依靠法律办事。依法治国,也要“依法治侨”“依法护侨”。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归侨、侨眷的权益,凝聚侨心。“本着先易后难、先国内后国外、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首先要制定《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这是侨务工作的基本建设,是我们现在就应抓紧的一项重要工作。”

叶飞的提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由此,起草《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正式列入了侨委的工作日程。经侨委研究决定,正式成立起草小组,由全国人大侨委副主任委员何英主持此事。但叶飞并不因有人专管而有所放松。他依然不避严寒酷暑,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跑遍江苏、上海、福建、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及若干市、县,进行艰苦细致的立法调查。

1984年,叶飞(左)到广州视察,与广东省省长梁灵光夫妇合影

在侨委副主任委员何英的主持下,起草小组参考国务院侨办的《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权力和利益暂行条例》,很快起草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归侨侨眷权力和利益法》初稿。而后,叶飞、何英等侨委领导便分头与起草小组的同志一起,带着《保护法》初稿分赴天津、北京、广州等地,邀请当地侨务部门的干部,归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教授,高检、高法及人大法工委的同志参加座谈,听取他们对《保护法》初稿的意见。与此同时,将《保护法》初稿打印分送辽宁、河北、浙江、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侨委、侨办、侨联及中国致公党,征求他们的意见。

1987年3月下旬,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侨委专门召开座谈会,召集100多位与会的归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具体听取他们对《保护法》草案的意见。会后《保护法》草案作了较大的调整、修改和充实。

经过上上下下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于1990年初形成了《保护法》第七稿。同年5月,叶飞亲自主持在福州召开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征求了与会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华侨委员会主任、省区市侨办主任、省区市侨联主席对《保护法》修改稿的意见,并作了修改,从而形成了《保护法》法案。会后,遵照叶飞“要考虑细些、考虑远些、考虑全面些,尽可能多地征求意见”的要求,何英又召集高法、高检及国务院侨办、国家计委、财政部、政协侨委等16个部委有关部门的人员和法律专家,对法案进行了逐条逐句逐字的推敲,并将法案《保护归侨侨眷权力和利益法》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前后历时五年,八易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1990年9月7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决定于次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该法的诞生,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空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侨务法律。从此,我国侨务工作开始走上了依法行政的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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