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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长三角与珠三角发展的比较及思考

2020-07-04刘秉镰王钺

理论与现代化 2020年3期
关键词:珠三角协同发展长三角

刘秉镰 王钺

摘要:对比分析京津冀与长三角、珠三角在经济增长、人口变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区域投资、外向型经济、空间结构等方面发展情况发现,京津冀地区整体发展情况相比长三角和珠三角仍有一定的差距,京津冀未来发展应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发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构筑发展新动力,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并建立起京津冀协同发展利益共享机制,从而逐步实现地区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六年有余,目前已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需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认清协同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和差距短板,这对于京津冀地区的提速发展与战略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别从经济增长、人口变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区域投资、外向型经济、空间结构等方面出发,对京津冀与长三角、珠三角之间的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明确方向。

一、京津冀、长三角与珠三角的比较

(一)经济增长水平比较

2014-2019年期间,长三角地区的GDP总量和GDP占比均高于京津冀和珠三角地区,且经济增长速度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京津冀地区无论是GDP总量还是GDP占比均居三地末尾,且GDP增速还出现逐年下降的态势;京津冀地区GDP占比在5年内下降了1.7个百分点,而长三角地区提升了0.77個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提升了0.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京津冀地区经济增速持续疲软,远落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亟待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逐渐转换经济增长动能(如表1所示)。

(二)常住人口水平比较

人口是经济社会中最基本和最具有活力的生产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如表2所示)。长三角地区的常住人口数量大约是京津冀和珠三角地区的2倍。五年来,京津冀地区常住人口占比变动幅度很小,长三角地区常住人口增加了0.15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增加了0.67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要素集聚能力的差异。

与此同时,京津冀地区人口分布极不均衡,大量人口集中于京津双城(北京、天津的人口密度达到河北省的3倍以上)。根据京津冀地区2013年和2017年的人口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京津地区市辖区平均人口超过了1000万,远高于河北省;京津双城和河北省之间缺少300—500万人口规模的I型大城市,城市规模体系亟待调整(如表3所示)。

(三)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比较

交通基础设施通达性对于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长三角地区的公路和铁路运营里程总数是京津冀地区的2.2倍之多,长三角地区的港口和机场吞吐总量是京津冀地区的1.8倍,珠三角地区港口和机场吞吐总量是京津冀地区的1.2倍。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上形成了涵盖公路、铁路、航空、港口以及市内公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但是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首先,北京、天津的城市交通网络布局比较完善,而唐山、石家庄等地的交通网络覆盖率仍然不足,限制了北京、天津交通网络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第二,市域之间的城际轨道交通仅有京津城际和津保城际两条,交通衔接不流畅;第三,天津港作为吞吐量世界前十的大型综合深水港, 并没有连接通往西部的直达铁路通道,也尚未与唐山港、曹妃甸港和秦皇岛港口形成有效的港口联动和优势互补。

(四)产业发展水平比较

产业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产业结构与地区发展质量和速度密切相关。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2018年长三角为42.53%,珠三角为42.37%,京津冀地区仅为35.70%。总体上看,北京已进入服务型社会,天津市处于工业化后期,而河北省的产业结构则处于工业化中期,同时在各产业内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贡献率与北京和天津相比有较大的差距,服务业发展滞后。此外,京津冀地区在高技术产业方面也较为落后,作为京津冀中研发重镇的北京市新产品开发支出仍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存在较大差距,天津市与河北省则更为落后[1]。

(五)科技创新水平比较

科技创新是决定地区经济增长的深层力量,对于地区的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京津冀地区R&D人员全时当量和R&D经济内部支出均在三地中居于首位,而创新成果数量却在三地中居于末尾,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创新成果水平,其中有效专利和申请专利数量仅占长三角地区的26%。可见,京津冀地区创新投入数量较高,而创新产出量却较低,创新效率低下,创新转化能力不足(如图1、图2所示)。

京津冀地区创新转化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创新要素流动不畅。尽管京津冀地区的创新投入具有优势,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的掣肘,区域创新资源布局比较分散,而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化水平比较低,不能引导创新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2]。如科技服务机构和技术交易市场发挥不足,导致大量科技创新成果流向区域以外,从而形成了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跨地区转化的“蛙跳”现象。第二,创新主体间的协同能力较弱,创新效率低下。京津冀地区间的创新主体或者创新部门间各自为战,尚未形成良好的交流互动机制[3],并且相同创新方向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之间也没有建成统一科学联盟,严重影响创新成果的转化。长三角地区的很多企业均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创新合作,加强创新过程的交流互动,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

(六)区内投资水平对比

2018年,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上年分别增长了29.6%和8.2%(如图3所示)。同期,京津冀地区则呈现负增长的态势、较上年下降了5.1%,地区投资水平下降将影响该地区未来竞争力和增长质量。为进一步探究京津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的具体原因,本文分别报告了各地区在基础设施、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图4所示)。

从图4可以发现,2018年北京市的制造业投资额降低了41.7%;天津市的基础设施投资额降低了31.6%,制造业投资额降低了22%;河北省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降低了7.2%。由此可见,京津冀地区应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制造业和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

(七)外向型经济水平对比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发展外向型经济可以有效扩大内需,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从而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水平。京津冀地区的货物进口和出口额均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进出口总额仅占长三角的35%、珠三角的65%(如图5所示)。京津冀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均比较低,在三地中居于末位,京津冀外商直接投资额仅为长三角的38%,外商投资企业数仅为长三角的29%(如图6所示)。由此可见,京津冀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京津冀地区迫切地需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商资本进驻,与此同时要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力争增加出口产品额,提升对外开放水平[4]。

(八)空间结构水平比较

当前京津冀地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分布呈现北京和天津过度集聚、“极化现象”明显的局面;此外,二级城市发育明显不足,城市等级结构不合理,尚未形成世界级城市群的多核心、星云状、网络化空间结构,单中心空间结构明显(如图7所示)。

为了更加清楚地对比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空间结构分布,本文测算了位序—规模系数。其中,京津冀地区的位序—规模系数为0.821,远偏离均衡值1,空间结构优化程度在三大城市群中居于末位。

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发挥以北京为核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多中心空间结构

京津冀城市群的空间布局须以“一核、双城、三轴、四区”为指导,形成“体系分明、梯度合理、结构连绵、联动发展、高效融合”的城市群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京津周边地区的中小城市能级,加快京津冀地区的整体均衡发展。最后,加大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

(二)加快建设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

首先,打造创新主体,创新优质资源,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知识等优质资源,在此基础上围绕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共同组建新型研发组织、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创新联盟等区域创新共同体,并积极探索网络化平台建设模式。其次,大力引进创新人才,坚持引才与留才并重。高标准、宽视野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坚持人才与项目并重;按需精准引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坚持平台与产业并重,配套建设研发孵化基地、产业化基地、配套服务基地等,推动人才项目在园区内承接、研发孵化和成果转化。第三,从优化企业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等层面入手优化制度环境。

(三)优化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分工与空间布局

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分工与空间布局的优化需以非首都功能疏解为契机,加快促进相关产业转移。在此过程中注重产业規划协调,根据京津冀三地各自的比较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升级与梯度转移,形成“多中心集聚、多轴线梯度分布”的空间布局。具体来看:首先,京津地区间需要对接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区域产业发展目录,加快津冀承接平台建设;其次,使用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有效配合,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再次,积极探索新的区域产业转移模式,延展区域产业链条,打造完整的跨区域产业链条和运作体系。

(四)持续推进京津冀地区市场一体化进程

深化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破除京津冀地区保护与市场分割,加快城市群内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促进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要素、人力资源、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京津冀城市群市场环境,如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共治,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一体化等。

(五)加强京津冀政府协同治理,探索建立京津冀利益共享机制

提升京津冀地区间政府协同治理能力,应关注以下三点。首先,构建高效协调机制,协同京津冀三地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与组织规划进程,进一步推动政府、协会、企业三层联动,发挥行业协会及商会等作用,支持建立跨区域的行业协会联盟。其次,建立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跨省市投资、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科技成果落地等项目的收益分配机制。最后,提升政策精准化设计程度,提高政策的有效性、稳定性与持续性。

参考文献:

[1]韩英,马立平.京津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效果测度[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20,22(2):45-55.

[2]苑清敏,杨晴晴,李健.三大城市群要素流动效率及差异性评价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9(5):60-68.

[3]鲁继通.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效应与机制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4]陈明华,仲崇阳,王山,刘华军.贸易开放对城市经济差距的影响及其演变——基于珠三角地区的经验考察[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20,3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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