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
2020-06-21孙铭泽
中文信息 2020年5期
摘 要:改革开放使中国迅速崛起,举世瞩目。我们应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制度自信,将触及国本的根本制度牢不动摇的坚持好,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各项改革事业,不断丰富和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同时,加强程序正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国家治理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保证各项制度运行有效、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治国理政现代化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键词:制度 治理能力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03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5-0-01
中国拥有悠久的封建专制统治的历史,“家长制”、官本位思想比较浓厚,而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大陆小农经济根本区别于西方商业文明为主的海上交换经济,这就是契约精神、法治思想起源于西方世界的原因,而人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传统中却根深蒂固。随着文明开化和中国现代化进程迅猛发展,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更是现代化文明国家的应有之义。
一、国家制度建设必先固本强元
固本强元就是说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创新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和提高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根本上是让老百姓在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实现党的长久执政。这就决定制度的建设决不是毫无原则立场的“大刀阔斧”,这就要求国家制度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那些触及国本、事关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的根本制度要牢不动摇的坚持好、完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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