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至上
2020-06-21周东波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19期
周东波
摘 要: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同时在我国宪法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宪法至上指的就是国家中的宪法在法律实践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中存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如要想实现宪法至上就得全面系统了解宪法至上的内涵,并理解实现宪法至上的原因分析,通过联系我国《宪法修正案》通过的意义,发掘出其中宪法至上的精神,并好好总结,继续坚持所推进的宪法至上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宪法;宪法至上;内涵;意义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9.060
0 引言
我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体现,同时也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我国的十八大以及十九大以来,我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多次在各个场合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以及依宪执政的重要性。因而我们应不断地去提倡宪法至上的精神,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地达到依法治国。其中我们必须结合最新的宪法修改去探究实现宪法至上的各项内容及途径。
1 宪法至上的概述
1.1 宪法至上的内涵
对于宪法至上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其分成实质意义上的至上与形式意义上的至上,同时我们可以从王世杰和钱端升这两位宪法学家所合著的《比较宪法》中可以得出一些观点。从这篇著作中我们可发现该著作是认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并且认为宪法的至上性指的是宪法在实质上以及形式上与一般的法律是不同的,其中宪法的效力是不同于我们一般的效力,其本身的内容上也是与普通法有所区别的,并且该法的修改也与普通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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