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私宅不容侵犯

2020-06-19陈侃

检察风云 2020年9期

陈侃

今年4月3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检察守护安居、法治守护安心”的新闻发布会,并于会上通报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多次至颜女士位于本市杨浦区的一处住所,采用撬、换门锁的方式,强行闯入屋内,驱赶借住在此的房客,并强占该住宅居住。

颜女士告诉办案人员,她于2007年5月购入该处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时,原产权人王某某也到场确认了。此后,颜女士便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直到2018年11月的一天,颜女士的父亲告诉她,有一个自称业主的人要将房客赶出去。此时的颜女士由于不在上海,只得在退还租金的同时赔付租客违约金。据了解,王某某在霸占房屋后,不但自己住了进去,最后甚至又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最终,去年4月,在多次劝王某某离开房屋无果后,颜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某到案后供述多次反复,称15年前因为手头紧,遂向小贷公司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内还清,同时许诺若无法偿还借款,对方可以将该套房屋对外出租10年,用租金抵扣债务,并将该套房屋的产权证交给了当时的债权人。一年后,小贷公司催促其还款。对此,王某某则称自己没有还过一分钱,还承认当时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坚称从未签过抵押协议、委托书,从未去过公证处或房产交易中心。

后王某某又辩称:“当时约定我将房屋分10年租赁给该公司抵债,并去公证处作了公证。”但经过调取当年办理该房产出售公证的材料及向公证人员询问后,所有证据都显示王某某不仅当时在场,并亲自签名确认。……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