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子宫再次妊娠致子宫破裂危险因素分析
2020-06-15朱惠贻徐小凤周焕娣陈秀兰
中国医药科学 2020年9期
朱惠贻 杨 林 徐小凤 李 苗 周焕娣 陈秀兰
广东省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东莞 523000
瘢痕子宫对再次妊娠分娩、孕期以及产后情况均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该疾病是指剖宫产手术或者肌壁间肌瘤剥除术后的子宫[1]。在我国近些年来的剖宫产例数急速上升,剖宫产率已经由1980年的19.5%逐渐上升至近年的70.0%。有研究表示瘢痕子宫相比于非瘢痕子宫的分娩风险较大,因此大部分孕妇会选择再次剖宫产的方式以减少分娩的风险,对于选择分娩方式需要制定有效地助产方案才能够进行,因为产妇本身就是分娩的高危因素,加之医疗条件的良莠不齐,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目前临床上对于剖宫产再次妊娠的分娩方式依然是剖宫产,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子宫破裂(虽然几率比较低,但是在居高不下的剖宫产率增长的情况下,子宫破裂也呈现增长的趋势)的发生,给分娩带来极大的风险[2-3]。本研究回顾性分析我院2016年1 月~2019 年1 月收治的42 例瘢痕子宫再次妊娠致子宫破裂患者,对其原因进行如下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我院2016 年1 月~2019 年1 月收治的42 例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发生子宫破裂的患者,再选取同期未发生子宫破裂的58 例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子宫破裂患者年龄27 ~39 岁,平均(31.2±1.9)岁;其中再次妊娠经阴道分娩者7 例,再次剖宫产35 例。非子宫破裂患者年龄26 ~38岁,平均(31.0±1.5)岁,其中再次妊娠经阴道分娩者20 例,再次剖宫产38 例。
纳入标准[4]:患者符合瘢痕子宫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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