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发展项目前期管理的探讨
2020-06-13谢超凌
河南建材 2020年2期
谢超凌
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61021)
1 背景
村集体发展项目是指各个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 鼓励和引导村集体(社区)和村(居)民用征地款或自有资金投资入股,利用人均15 m2的农民预留发展用地,统一规划,在新开发区和工业区周边配套建设现代物业项目[1]。村集体发展项目是稳定被征地农民收入的保障。为避免部分被征地农民失业、 逐渐返贫等情况发生,要求地方国企主动作为, 积极与村集体谈合作,加快落实村集体发展项目,确保农民的稳定增收。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村集体以农村发展预留用地作价入股的方式与国企合作,项目的全部资金由国企筹措,并按约定的占股比例进行分红。 因村(居)委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凭村(居)委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成立村集体公司,再与国有企业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
2 村集体发展项目产生的条件
村集体发展项目能够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被征地村(居)民还有未利用的预留发展用地,而且需经过全体村民集体讨论,同意以土地作价入股与国企合作开发。 在村民大会决议同意开发后, 所在镇(街) 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将该地块作为村集体发展项目,获得区政府同意,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3 村集体发展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
村集体发展项目与一般的财政性投融资项目不同,属于利用国有资金的国有企业与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村集体进行合作的项目,且土地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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