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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模式研究

2020-06-12王于志

知识文库 2020年10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时代背景公安

王于志

前言:在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以及公安实战部门应该加强合作,以对人才进行培养为最终的目的,通过具体的配合以及对资源的共享达成共赢的局面,提升公安系统的效能。通过协同育人的方式不仅仅可避免育人主体之间各自为政的情况,同时还能够提升公安教育的水平,实现育人目标。据此,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目的在于对现有理论进行完善,对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协同育人培养范式进行构建,为教学训练的创新提供业务指导。此外,对公安院校协同育人的背景与要求进行细致分析,能够为公安院校育人目标的完善、公安教学训练水平的提升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 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

想要对整体问题进行研究,就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明确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对于“新时代”来说,主要是指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开始进入到了新的时代,这也提高了对公安工作质量的要求,新时代的到来导致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所以公共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内涵方面也得到了丰富,尤其是在我国安全形势面临挑战的情况下,公安必须要合理的对人才进行培养。“协同育人”主要是指公安院校与公安實战部门进行联合,确立对人才培养进行培养、使用的目标,通过对院校内、实战部门内的资源进行共享,提高公安系统的整体效能以及公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在以往的情况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育人主体存在矛盾的问题,不利于提升公安教育水平,而实施协同育人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为育人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也体现了其重要的意义。

2 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基本模式、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课程设置的基本模式存在问题

为了在现实情况中真正发挥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作用,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以及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的路线,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以理论为出发点,明确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培养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通过访谈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公安院校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最后,结合公安院校的实际情况,对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培养模式的基本范式进行构建。

通过访谈与问卷调查的方式,发现公安院校在课程设置的基本模式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问题,例如现有的公安院校都设置了《治安管理基础理论》的课程,同时还安排了《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课程教学,在内容方面,这两个课程基本相同,存在着很多的重复,不仅仅对教学资源进行了浪费,同时还很可能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减少学生的学习兴趣。除此之外,部分公安院校的学生往往在还没有对主要业务课程进行学习之前就被安排实习,学生不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不熟悉相关的业务,导致其在实习的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无法达到在实战中提升公安业务技能的目的。

2.2 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相关问题也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据此,本文立足于新时代背景,分析了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管理现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在合作管理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虽然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合作形式在现实情况中已经被认可,但这种合作往往具备形式主义,仅仅是空喊口号,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师来说,其很少真正的参与到办案工作当中,对实践业务理解的不够深入,这也导致学生在公安院校内学习到的知识往往与公安实战的内容不相符,另外,公安院校掌握的管理知识网络落后于实践,导致整体育人过程对公安实战部门的指导性不足。

2.3 学生缺乏实践的机会

很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都没有积极的参与到课堂实践当中,而学生积极参与恰恰是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基础与关键,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没有对学习态度进行端正,同时还有部分学生对参与实践模拟的热情不够高,甚至一些学生在实训环节根本就不愿意进行参与,无法熟练的掌握实战技能,长此以往,这些学生很难在未来担负公安实战部门的重任。毫无疑问,实践十分重要,对于学生来说,如果不具备较强的实践水平,根本无法在公安实战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对于公安实战部门的工作性质来说,大多数都需要在第一线进行工作,所以即便学生的理论水平在高,如果不具备实践能力,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其与普通高校一样,十分注重对学生理论能力的培养,没有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践机会,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所以相关人士应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无论是公安院校领导还是教师都必须要转变思想,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不断的进步。

3 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模式的实践

3.1 合理对课程进行设置

在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模式的实践十分重要,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必须要结合公安实战部门的具体需求对课程进行设置,将学生培养成为综合技能水平较强、职业态度端正的公安人才。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实战部门的沟通,合理对实战性课程进行开发,既要遵循高校教学的规律,也必须要符合公安实战的需求。

除此之外,应该以系统理论教学为基础,对学生的人文素养进行培养,同时还需要对学生的业务技能水平进行提高。最后,应对业务训练课程进行持续的安排,无论是在细节方面还是在整体方面都应该对学生的公安业务技能进行强化,最终,提升其实战能力。

3.2 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深入合作加强管理

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模式的实施应建立在双方深入合作、加强管理的基础之上,针对管理现状与问题,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应该深入研讨,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对问题的解决策略进行制定,无论是公安院校还是公安实战部门都必须要对经验进行积累,对问题进行总结,通过不断的研究形成理论体系,为实战提供技术理论层面上的支持,除此之外,学校还必须要加强与实战部门的联系,对公安人才培养的方向进行明确,以此为基础不断的实施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与实战部门协同育人的能力。

3.3 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建立实践基地

最后,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应协同建立实践基地,为学生实践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为了能够让学生更加有效的对公安业务技能进行掌握,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的合作,建立校外实战基地,以此来与校内的实验室进行配合,在校内实验室中需要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配备,而在校外基地的建立方面,除了需要建设射击馆以及驾驶训练场之外,还必须要为学生提供设备齐全的训练场,如此就可以让学生在不同的环境中巩固业务技能,促进学生的进步。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协同育人的方式不仅仅可避免育人主体之间各自为政的情况,同时还能够提升公安教育的水平,实现育人目标。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实战部门的沟通,合理对实战性课程进行开发,既要遵循高校教学的规律,也必须要符合公安实战的需求。除此之外,无论是公安院校还是公安实战部门都必须要对经验进行积累,对问题进行总结,通过不断的研究形成理论体系,为学生实战技能的培养提供技术理论层面上的支持。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协同育人模式研究,课题编号:2019GB054。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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