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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2020-06-11杨雅然

财经界·中旬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走出去农业

杨雅然

摘 要:如果从农业项目的特点分析,其本身较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弱质性,加之各个企业不具备较多的抵押担保优质资产和投资能力,国内传统银行在应对农业项目特殊性、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投资风险三个方面,对农业“走出去”予以的信贷类金融项目支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农业  走出去  投融资渠道

本文围绕农业“走出去”的战略发展目标,首先对农业“走出去”的投融资渠道现状进行了分析,随后探讨了潜存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明确农业“走出去”的全面落实需要借助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扶持作用,也需要基金股权投资的助力。

一、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的现状分析

(一)政策性银行支持农业“走出去”

1、开发银行

2000年中央正式提出农业“走出去”发展的战略目标及相关部署,开发银行发挥自身的金融服务作用,积极的配合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目标的全面落实,我国开发银行在2011年与农业部签署《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合作协议》的重要协议。而后的五年间开发银行针对农业“走出去”项目投入资金累计支持了400多个农业项目,相继投入的资金达200亿美元,主要涉及的农业项目分别为大豆、棉花、橡胶等,开发银行主要提供的融资服务模式为:以农业项目为基础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针对客户的不同特点围绕农业“走出去”项目对各个公司的融资模式,侧重于培养扶持农业项目的商业、企业;以农业产业类企业和指定的合作国平台公司为基础,利用长期贷款的方式支持农业基础项目建设与农业项目的全面发展。

2、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5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员国为57个,初期将投资重点设置为能源领域、农村发展领域、城市发展以及物流和交通领域。中国提出了国内区域性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的建议,得到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重视和应允,而后各个成员国家借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贷款、股权投资等融资支持方式,实现了国内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与此同时促进了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的快速进展。

(二)政策性基金支持农业“走出去”

政策性基金主要分为综合性基金和区域性基金两个方面内容,其中综合性基金主要包含丝路基金和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而区域性基金主要指的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合作成立的基金组织,例如中拉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等。丝路基金对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的融资支持主要的核心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落实,投资的方式多为股权、基金以及贷款等。综合性基金和区域性资金主要针对的投资领域为农产品贸易、农业生产机械、农业生产技术等。

(三)综合分析

通过上述内容能够明确中国农业“走出去”在银行与基金的扶持作用下推动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笔者将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基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具体的内容如下表格所述。

二、对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农业企业规模问题

中国农业“走出去”受农业企业自身实力、投融资准入门槛等多方面因素所制约,农业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小且中小型农业企业根本没有对外投资的资金实力,所以农业企业受自身运营规模和资金实力的影响根本无法达到投融资准入门槛的要求,致使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受限。

(二)农业“走出去”的项目面临较多的不确定因素

农业项目的生产和发展具備着自然性和市场性的双重特点,首先农业项目具备产业链长的特点,市场对农副产品的需求量以及自然环境、气候温差等因素都属于不确定因素,而这些不确定因素会导致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受到影响,一旦农副产品的价格受外部不确定因素影响而下降,那么相应的投资机构将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投融资风险,所以从这一角度上能够确定农业项目的投资风险较高。其次境外担保的有效性也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一定程度的国际市场风险。所以农业项目要想获得相应的贷款、建设发展资金存在一定的限制,金融机构如银行和基金等在农业项目投资阶段为了明确金融投资风险,必然会对农业项目进行考察,但是我国大部分的农业项目皆具备“保本微利”的发展特性,所以金融机构一方面为了实现金融投资风险的规避,另一方面为了提升投资融资效益,最后选择非农企业和非农项目与之开展长期合作。

(三)农业企业资金应用成本问题

通常情况下良好的资金回收效益是股权投资基金和主权财富仅仅参与投资融资活动的核心目标,大部分的金融机构都具备一套良好的投资融资运行体系,且现金流、市场发展前景和基础设施等都处于完备的状态,相较于农业企业而言,在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落实的过程中农业企业都是从最初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所以农业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由此进一步分析可明确农业企业面临着发展资金应用成本高、和较大的资金链运营压力问题,其中资金链运营压力还具有着持续性的特点。

(四)政银企主体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农业企业落实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借助政策性资金的扶持,银行金融机构为了实现资金收益的提升通过开展经济活动与优质的项目合作,从而通过投资获取相应的资金回报,而政府立足与国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则希望通过金融杠杆作用,通过发挥公共性质的扶持作用满足农业产业的融资需求推动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的快速实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下述内容,部分农业企业为获得融资、投资虚假构造自身的产业规模以及运营效益,银行在针对农业企业开展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环节中需多角度全方位的审核农业企业的具体运营情况和发展前景,在整个投融资经济项目活动进展的环节中农业企业由于本身的“弱质性”很难申请到发展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银行为了响应国家农业“走出去”的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对众多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进行筛选,政府的纽带作用也未得到实质性的发挥。

三、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的相关建议

笔者在本文针对上述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潜存的相关问题尝试性的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够促进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的全面落实。首先从农业项目和农业企业的角度上看,基础、技术、资金实力等均处于弱势的状态,所以应鼓励农业项目、农业企业寻求财政方面的资金支持以拓宽自身的融资渠道。其次针对投融资渠道门槛和投融资经济效益的角度,应鼓励银行、基金结合当前的农业扶持政策不断的创新金融产品,利用优惠贷款、自营贷款等金融业务服务为农业“走出去”奠定融资基础。最后针对境外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投融资风险高的问题,应鼓励省市区域结合农业“走出去”战略发展目标开发、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并针对农业“走出去”增设商业险服务种类。此外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本文提出建立健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议,力求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各个主体间的信息往来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对称性。

四、结束语

农业“走出去”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趋势下的一个发展形式,但是农业“走出去”受投融资渠道的限制,其落实速度较慢。近年来我国政策性金融服务处于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对于农业“走出去”而言各类基金利用政策性金融服务平台来满足自身的投融资需求这一举措具有积极作用,能够有效地推动我国农业“走出去”的发展目标。金融杠杆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是推动我国农业“走出去”的关键。

参考文献

[1]王琦,尹燕飞.农业“走出去”投融资渠道的现状、问题及建议[J].世界农业,2017(05):178-181+200.

[2]张俊芳.中国风险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1(01):118-122+154.

[3]张俊芳.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08):17-21.

[4]朱永波.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问题和对策[D].山西财经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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