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强,则国强
2020-06-07蕾雨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6期
蕾 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活动原则等。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1226名全国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是,共议大计。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此正式诞生。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法治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全面依法治国踏上了新征程。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了传播和弘扬,中国迈出了伟大而又神圣的一步。
现在,全国人民树立了依法治国理念,人人自觉主动地学法、守法。国家立法机关为了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为了保护环境,根据宪法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根据宪法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它们都是以宪法为依据进行制定和修改的,能够更好地保障国家和公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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