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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权威构成与巩固路径

2020-06-01祁金玉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0期
关键词:韦伯权威马克思

关键词 领导 权威 马克思·韦伯

作者简介:祁金玉,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

中图分类号:A81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112

一、 引言

我国是一个拥有庞大管理组织的国家,在组织内部,无论是政策的推行还是政治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才能有效的开展。行政领导是执行公共权威的基本条件,而行政权威是行政领导在开展工作任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成分。行政权威的高低管理到领导行政的效能,以及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管理效益。现代西方权威理论的奠基人韦伯认为,所有的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为基础的。有权威,才有组织、领导、秩序和组织行动,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把人真正的组织起来,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集体行动,徒具形式的组织就会管理无效,一切都是空谈。根据权威的合法性,韦伯提出了三种不同权威的理想类型:一是魅力型权威或称为克里斯玛型权威,即领导者主要依靠本人的才智、天赋来行使领导;二是传统型权威,依靠传统习惯来行使权威;三是法理型权威,即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行使权威。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三种权威类型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展现出了不同的特征,各有其优缺点。如何在权威类型的使用过程中扬长避短,促使其效用最大化以达到巩固行政领导权威,便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

二、领导权威的构成

(一)领导的传统型权威

传统型权威是一种较为古老形式的权威,这种权威统治的形式有宗法家长制、世袭制等。这种权威是建立在对传统,神圣不可侵犯性以及对这些传统行使权力者地位合法性的基础之上。传统有优良和糟粕之分,自然行政领导的传统型权威中既有优秀传统的正面影响,也掺杂着一些不良传统带来的负面的影响,有正负面之分。正面的影响,优良传统的传承与保持可以让组织结构内部趋于稳定、有序,利于建立起优秀的组织文化。负面的影响有以下几种具体表现形式,比如腐败问题,受传统封建专制的影响,部分地区还存在有行政领导“一言堂”的现象,传统上对行政领导“权”的遵从,让权力过分集中,最终导致腐败现象抬头。其次,裙带关系,中国无论在现在还是过去都十分注重人际交往,是一个人际社会,传统上对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的处理,“熟人好办事”的思想,容易导致裙带关系的产生。

(二)领导的魅力型权威

个人魅力型权威遵循的合法性原则是领导者以个人的品格、能力、业绩、威望向公众展示出个人魅力并获得认可。个人魅力型权威主要产生于他人对权威拥有者的独特气质,较强的能力的信赖崇拜以及追随。这种魅力可以是领导者身上超越凡俗的品质,不同凡响的气质、人品、性格、学识、智慧、能力,也可以是神权的赋予。他们通过自身卓越的领导能力以及强大的个人魅力,获得了公众的认可。魅力型权威的核心是信仰及崇拜。以领导魅力权威所集结而成的组织,所依赖的往往就是这位核心领导,而不是强制性的因素,所以要维持这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组织内部核心领导就需要不断的通过各种事件来展现出自己的能力,让人持续的追随和信服。比如:不断地学习实践,修炼自身的气质或者勇于挑战创新,开拓新的领域,带领组织不断地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等。

(三)领导的法理型权威

当魅力型的权威经过一系列的祛魅之后,意识形态化的信仰机制难以为继时法理型权威就出现了。法理型的权威是一种对正规形式的“法律性”,以及对那些处于领导地位的人根据条令条例发布命令的权力的信任为基础的。人们对于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从狭义上讲,在这个时候权威的拥有者一定是组织内部的某个领导。他人对权威的追随或者服从主要是因为其手中的职权以及严格的组织规定,而非领导者的独特品质。领导者以及被领导者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平等的,都要受到其所属组织的约束。

三、领导权威的巩固路径

存在即合理,这三种类型的权威,各有其意义。巩固领导权威需要了解这三种权威类型的内涵,以及其适用的情景了解其优缺点,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取舍将其效用最大化。

(一)传统型权威的扬弃

传统型权威中对流传下来的规则的遵从,是基于对传统,对习俗的敬畏。但要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这些传统,发扬适用当代社会的,舍弃落后的不好的。支撑传统型权威建立的一种重要思想是“以人为本”回望历史那些受到人民拥戴的君主在人民心中有权威的君主无一不注重民生。以人为本这一思想对于缓解阶级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传统型权威中较可取的思想,并且十九大上提出在新的时期将重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将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由此可见,这一思想也是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要持续发扬并之与实际相结合,倡导更多的领导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将更多的关注点转移到公共利益上,树立起服务信仰,建设服务型的领导干部队伍。

领导传统型的权威中沿袭了传统的领导思想以及传统经验,并且缔结在传统理念与经验中糟粕的部分以约定俗称的形式固化为领导干部的负面权威且根深蒂固,不易移除。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传统型权威正面作用的发挥。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人治思想等。“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一直盘踞在部分人的心里,是由于封建时期等级森严的阶层制度,阶层间的过大的地位,贫富差距,以及阶层间通道的阻塞逐步形成了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价值观造。这也就造就了人们对权利,官位的追崇。其次,监督的缺位,道德的缺失以及处罚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官员手中的权利过大,滥用权力侵占公共财产或资源等权力带来的私利让内心不坚定的人趋之若鹜。要从根本上去除官本位的思想,还需从教育、学习出发,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领导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尤其领导干部要树立起学习理念,自觉以优秀的传统文化浸润自己,自觉修己,全心全意勤政廉政。最后,疏通阶层之间交流的通道,阶层之间交流的渠道畅通有利于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通过正确的渠道获取利益还有利于加强监督,促使普通群众自觉成为行政监督的主力军,让领导的权力透明化,防止特权思想的进一步恶化,通过加强监督来促使领导者自觉的约束自身的行为,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放下“官本位”尽职“官本份”。更多的做实施,将注意力从自身的利益转移到大众的利益上,通过实际的行动以及看得见的效益来加强自身的权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个人魅力型权威的提升与规范

个人魅力型权威属人格取向权威领导依靠的是领导个人的才能来吸引他人的追随。马克思韦伯并不认为个人魅力型的权威能够持之以恒,因为其需要领导者源源不断的通过个人的能力来对追随者产生刺激,否则权威就会消失,但是其也认可通过由领导的个人魅力所带来的下属对领导的信任、高效等的作用,只是担忧对领导的过分崇拜而导致的无脑追随,比如领导者对其下属发布了一个不符合法律或者道德规范的任务,但由于下属对领导的崇拜、信任而去做了,那么就会使权威误入歧途。权威一旦失去“自律”和“他律”就可能为恶。这就要求领导者首先要“自律”。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因为拥有权威就傲视他人,应当重视下属的才能,在他人擅长的领域内应当主动听从。领导不应武断地发出命令,强迫他人盲目服从,这样会破坏下属的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也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其次,领导应该有自身工作的原则和底线,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的需要,以清正廉洁为操守,以秉公办事为原则,恰当的把握和控制自身的角色欲望,防止自身的政治意愿和角色愿望扭曲为政治索取和角色私欲。最后,领导要尽力做到,心中有限,脑中有念。

“他律”方面,首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斩断罪恶的根。其次,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并积极鼓励互相监督,当发现此种倾向时应积极的进行劝导纠正。再次,领导者在注重提升自己能力的提升时,也要注重下属能力素质的培训与提升,因为魅力型权威负面作用的产生既有领导者的原因,也有下属的原因,盲目的追随与听从大部分原因是对同事与个人的能力不自信,忽略了群体的作用而神话领导者的作用。因此领导者应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组织或鼓励下属参加各类的培训,提升下属的能力,塑造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对自身以及组织的自信,在面对问题时有自己的思考,不盲从。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在领导“迷糊”时提醒领导,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状态。

(三)巩固法理型权威

法理型权威的特征是理性,法理型权威也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必然产物,是一种对理性追求的体现,相对于前两种权威来说,更加稳定。法理型权威是建立在人民认可的法律与规则之上的。人民的认可赋予法理型权威正当性以及持续性。在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 巩固领导干部的法理型权威是基础也是重要因素。

要想巩固确立法理型权威,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引导民众认真对待权利,同时也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当人们的权利因为法律而得到保障时就会促使人们自觉的尊重、维护和遵守法律。人们对规则的认同度越高,权威就越得到巩固。所以从立法开始就要慎重,在立法的过程中将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立法的重要目标,所立的法既要能够真正的维护人们的权利,体现人民的意志,又要符合国情。其次,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来加强法律的公信力,从而巩固法理型权威。最后,促进法理型权威与传统型、魅力型权威中优秀部分的融合。法理型权威的塑造是一个不断追求“理”的过程,在这中间不免有让人觉得不合乎“情”理的地方。这就需要在塑造法理型权威的同时发挥传统型与魅力型权威中“人”的作用。通过领导者的个人能力与魅力以及传统型权威中所遵循的“仁、义、礼、德”等对法理型“刚”的一面进行润滑,使得其更有亲和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下卷)[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刷馆,1997.

[2]竺乾威.公共行政学[M].上海:復旦大学出版社,2008:142.

[3]刘士文.权威善治的可能性与实现路径——现代西方权威理论及其借鉴价值[J].探索,2018(5):182-192.

[4]周生虎.领导干部权威的构成与巩固路径——基于韦伯权威理论的探讨[J].领导科学,2019(4):23-26.

[5]李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权威的变迁分析——基于韦伯权威理论的思考[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4):37-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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