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非正式层级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
2020-05-21张耀伟陈世山刘思琪
管理工程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业绩
张耀伟陈世山刘思琪
董事会非正式层级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
张耀伟1,2,陈世山1,2,刘思琪1,2
(1.南开大学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天津 300071;2.南开大学 商学院,天津 300071)
董事会治理是影响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关键,已有研究主要从董事会结构层面展开,缺乏对董事会内部运作机制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关系的具体分析。基于董事权威不平衡性的治理效应视角,系统考察了董事会非正式层级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逻辑关系及其作用机理,得出了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结论,主要包括:1.董事会非正式层级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且主要体现在业绩下滑的样本公司中,表明董事会非正式层级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平性和风险匹配性方面。2.只有当最高层级董事身份为独立董事时,董事会非正式层级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效应。3.董事会非正式层级增强了高管薪酬的行业和地区薪酬敏感性,进一步验证了董事会非正式层级的社会公平效应。论文的研究为从微观运作层面理解董事会治理和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结论,对于优化董事会治理和提高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等均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董事会治理;非正式层级;薪酬业绩敏感性;薪酬契约有效性
0 引言
科学有效的高管薪酬契约应兼顾效率性和公平性:薪酬契约应既能发挥对高管激励的效率性,同时应避免薪酬差距过大可能引发的社会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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