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干流典型水文站点水情 预警指标确定方法及等级划分标准研究
2020-05-21胡晓松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20年5期
胡晓松
(辽宁省鞍山水文局,辽宁 鞍山 114000)
水情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是及时、准确、高效地发布水情预警信息。水情预警信息的发布具有重要的社会和防洪减灾意义,一是可不同程度的减少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1],二是可以提高水情部门对社会公众方面的服务支撑能力,三是可以对水情业务部门社会服务支撑能力进行有效扩展,可为不同主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情决策依据,总体提升水情业务部门的服务水平,提高水情业务人员的水平[2]。发布水情预警信息既是水情部门对外服务能力的体现,也是对水情部门自身技术力量的考验[3]。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学者对于河道水情预警指标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4- 11]。但对于辽宁地区研究还较少,尤其是在辽河流域还未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此本文基于国家防总《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12- 14],提出适合于辽宁省洪水特点的预警站点选择原则及预警指标确定方法、要素,研究成果对于辽宁省乃至北方地区河流水情预警方案确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水情预警方法
1.1 水情预警站点选择原则
(1)代表性
应选择能够反映主要江河重点防汛保护对象洪水特征的水文站作为预警站点。
(2)区域性
由于气象条件及地理特征等因素的影响,辽宁省东、中、西部地区水文条件存在差异,水情预警站点的布设应能充分反映各区域水旱特性。
(3)资料完整性
同等条件下,应选择观测时间长、历史资料完整的水文站作为预警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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