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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端上餐桌的穿山甲

2020-05-19方菲

方圆 2020年4期
关键词:云英穿山甲金坛

方菲

“客人想吃,也有利可图,所以就卖了。”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南山特产”水产店老板娘迟美丽在法庭上称,起初自己也犹豫过,但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一只活体穿山甲,在一个月内经过6次转手后被端上餐桌,价格从几千元到近两万元不等,每次转手都能获取数千元的利润。

2019年2月19日上午10时,常州市金坛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迟美丽、杜远等21名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一案。该案系江苏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当天,还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普通群众旁听庭审。

“地龙”的秘密

2017年9月,酷暑刚过,江门酒店经理张云英悄悄地告诉酒店老板吴秀槐:“有客人要吃地龙。”吴秀槐狐疑道:“地龙是嗲个(什么,常州方言)东西?”“就是穿山甲呢。”吴秀槐有些犹豫,他知道买卖穿山甲是违法的。张云英赶忙说:“没关系的,金坛这边还没有被处理过。这事我去办,不用你操心。”见张云英胸有成竹,吴秀槐“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有了第一次,不难有第二次。常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汪黎明是江门酒店的常客,在这家酒店里,他吃过几次“地龙”,每一次都是由司机张瑶安排就餐。但是张瑶不是一般的食客,他在食用穿山甲的过程中也进行了收购和运输。2018年4月,张瑶找到江门酒店的经理张云英,让其安排收购一只穿山甲。

张云英告诉吴秀槐又有客人要吃“地龙”,得到默许后,张云英联系了中间人李卫国。听到张云英需要一只10斤左右的冰冻穿山甲,李卫国联系了常州市溧阳“南山特产”水产店老板迟美丽,询问其是否有“货源”,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李卫国赶到水产店内,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迟美丽向李卫国出售了一只14斤的冰冻穿山甲,李卫国又把这只穿山甲卖给张云英。饭毕结账时,张瑶要求江门酒店按照每斤1380元开具发票,实际上江门酒店出售穿山甲的价格是每斤1280元,张瑶在其中赚得1400元的提成。当年6月9日,张瑶又在常州市湖海酒楼订了一只活体穿山甲,酒楼给的价格是每斤1780元,张瑶如法炮制,又吃了3800元的回扣。

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穿山甲说吃就能吃到,那么这些穿山甲到底从何而来?

迟美丽今年50多岁,在溧阳戴埠菜场开了“南山特产”水产店,这家水产店表面上向当地小酒店供应各类水产,暗地里干着贩卖各类野生动物的勾当。迟美丽在菜场里名声够响,听过的和没听过的野味,迟美丽都能搞定。实际上,迟美丽的“货源”上线是上海的马若涵和杜远。马若涵在上海以卖水产品为掩护,长年从广东收购冷冻穿山甲回上海贩卖;杜远在上海从事个体运输,是中间贩子,从广西、云南运货到上海,然后再从上海发到全国各地。

2018年12月,江蘇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查看公安机关扣押的穿山甲制品。

2018年3月到4月间,迟美丽频繁进货,除去从杜远处拿到活体穿山甲外,又从马若涵处购买了190斤的冰冻穿山甲。为了在非法交易穿山甲的过程中多挣点钱,马若涵往往会向穿山甲的体内灌水、塞面粉团和塞石头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个体户高光辉曾经因为运输穿山甲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拘役半年,没想到出狱后,高光辉和妻子重操旧业。2018年5月中旬,高光辉夫妇以人民币8360元的价格将一只活体穿山甲出售给杜远,杜远以人民币8700元的价格转售给迟美丽,迟美丽又以人民币1万元的价格将该活体穿山甲出售给一家野味馆。

高额的利润,使捕杀、买卖穿山甲等违法行为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条,穿山甲被端上餐桌供人享用。

舌尖上的利益链条

2018年3月8日,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金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当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有人向金坛这边的野味馆兜售穿山甲,为了掩人耳目,菜单上写的是“地龙”,每份地龙单价1万余元。该饭店老板甚至向食客承诺,饭店有稳定的货源,“地龙”可以长期供应。

通过调查摸排后,2018年6月27日凌晨4点,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数十名民警在上海和江苏溧阳两地展开抓捕行动。在上海一家出租屋内,浓烈的腥味十分呛人,民警打开冰柜,里面堆叠着几十只冰冻的穿山甲,两个一米五左右高的冰柜被塞得满满的。白色的保鲜膜把穿山甲裹成球状。还有一个壁柜,7只活体穿山甲挂在上面,转着圆溜溜的眼睛。当天,金坛警方在上海和溧阳两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依法扣押活体穿山甲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两袋。

据迟美丽夫妇交代,他们贩卖穿山甲已经有两三年,线上联系线下交易。活体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一只或两只,冰冻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一百斤左右。活体穿山甲进价每斤900多元,转手就是每斤1200元左右,冰冻穿山甲进价每斤两三百元,收到再翻倍卖出去。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交易的时候都使用暗语,把穿山甲称作“地龙”“地老鼠”“球”。一只穿山甲最终到达客人的餐桌上,差不多要经过6次转手,最终价格高达一两万元,中间人能从中获得1000多元至三五千元不等的利润。经警方查证,迟美丽夫妇非法收购活体穿山甲5只,冻体穿山甲近190斤,熊掌一只。

2018年6月,迟美丽、杜远等21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每个环节上,每名参与者都没有忽视细节,非常谨慎。杜远在上海从事个体运输,平日里,他帮助高光辉夫妻从上海长途汽车总站“进货”,货品一般都是活体的穿山甲。穿山甲有着尖而长的吻,当它感觉到危机时,会将整个身体缩成一个球。在这种情况下,贩卖者可以直接将穿山甲抱走,它几乎毫无防御能力。杜远将其用丝网袋子包扎好,外面套上黑色塑料袋。为了避免招来麻烦,杜远每次都会用汽车将活体穿山甲运送到约定地点,也从来不使用快递。“活物或者冻体,味道和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一经发现,免不了被处理和追究。因此,贩卖者会选择亲自运送,确保安全。”办案民警解释说。本案查没的7只活体穿山甲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健康状况极差,在被送至江苏淹城野生动物园进行救助后,仍然在两个月内陆续死亡。

“因为在被贩卖过程中人为增重和运输过程中受伤,导致活体穿山甲很快就濒临死亡。”常州市金坛区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周志清无比痛心。

赔偿88万元资源破坏补偿费

“任何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人,都应将其绳之以法。迟美丽等21人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损害了人类共同的利益。如何运用公益诉讼维护其利益,用什么标准和方式实现公共利益的标准和补偿,一直是检察机关探讨的重点。”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莉向《方圆》记者表示。

2019年1月,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向常州市金坛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庭审过程中,部分当事人认为买卖穿山甲不构成犯罪,拒不认罪,同时对每只穿山甲需要赔偿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存在较大意见。

实际上,该案被移送至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前,金坛区检察院主动介入,开展了多次案例研讨,明确了证据标准和补证方向。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莉主动联系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咨询穿山甲的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绿发会推荐了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吴诗宝教授提供帮助,请他做出了专家咨询意见,吴诗宝教授同时也是中国哺乳动物学会理事、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唯一大陆成员。

专家咨询意见指出,穿山甲都是白蚁的天敌,而白蚁会危害森林树木致死,一头穿山甲能保护250亩森林免遭白蚁危害。因此,穿山甲被猎杀,会导致白蚁天敌减少,使穿山甲所在区域白蚁种群密度上升,种群数量增加。专家认为,从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一只穿山甲一生创造的资源价值为51万元。

“我们查阅大量资料,与多家单位商讨涉案穿山甲的价值,最终依据原国家林業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等相关规定,以及法院对该21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摸排,综合考量合理测算赔偿标准,最终确定每只穿山甲按照8万元的标准收取资源破坏补偿费。既使达到惩戒目的,又确保实际赔付,推动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莉解释说。

为此,检察官在庭审中进行了举证质证,经过一天的开庭和多日协商,最终达成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和解。21名被告人已经交齐了8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目前,这笔钱已经进入金坛区财政,未来这笔钱一部分会捐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另一部分捐给穿山甲研究机构,用于保护本土的穿山甲及金坛地区的野生动物。

2019年6月12日,常州市金坛区法院判决,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不等的刑罚。公安机关扣押的穿山甲、穿山甲鳞片、熊掌予以没收,等待进一步处理。

数量锐减的穿山甲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在2018年初发布的数据,中华穿山甲在过去20年里数量减少了90%,其生存环境被破坏,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而涉案的穿山甲为马来穿山甲,有巨大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在我国云南西南部有分布,但野外已经十分罕见,该类穿山甲已经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评估为极度濒危物种,并被列入CITES附录I名录。在2004年至2014年,包括马来穿山甲在内全球有100万头穿山甲被猎杀,是全球非法贸易最多的哺乳动物之一。

实际上,穿山甲的生存并不容易。吴诗宝教授向记者介绍:穿山甲生长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中,生命非常脆弱,它的体温常年保持在31至35摄氏度之间,远低于其他哺乳动物37摄氏度以上的体温,而且体温调节能力差。还有,与家养的宠物和饲养的鸡鸭牛羊不同的是,穿山甲只吃特定的食物,像蚂蚁和白蚁。因此,即使活的穿山甲,从广东、广西、云南入境,在经过多手买卖、饱受颠沛流离之苦之后,大多数都会因为温度原因、缺乏食物和先天的免疫基因的缺乏,活不到目的地。

“另外,穿山甲一胎只生一崽,繁殖速度远远低于人类捕杀的数量和速度,中国和亚洲的穿山甲已经极其罕见。”吴诗宝表示,目前查没的穿山甲圈养救护难度极大,因为在捕捉、贩卖过程中,它们多数受到伤害,健康状况极差,救护难度极大,救护成活率低。正因为如此,穿山甲是无价之宝。

2019年6月8日,绿发会宣布中华穿山甲在中国大陆地区已濒临灭绝,而犯罪分子竟然如此大量地贩卖,令人发指。

“捕捉、贩卖野生动物危害人类生存环境,也同样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安全。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再次引起人们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关注。”吴诗宝说。根据媒体报道,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穿山甲可能为新型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从中分离的毒株与新冠毒株相似度99%。 吴诗宝认为,一些人盲目相信食用野生动物能够保健身体,商家迎合食客的猎奇而获得暴利,一条宰杀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成为社会毒瘤。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可致人体中毒,而且可能引起病毒集聚,危害公共健康安全。穿山甲的肉本身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穿山甲鳞片既不能入药,也不能治病。最重要的是,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贩卖和食用穿山甲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穿山甲保护升级

“我们希望推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更新升级,特别是穿山甲保护级别从国家二级升至国家一级。”李莉期望道。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我国穿山甲仅能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际上参照国内标准,其同属的穿山甲也只能按照二级保护价值核定,在定罪量刑上偏轻,在公益诉讼赔偿数额上较低,只能按照野生动物基准价值五倍核算,而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可按十倍核算。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杀、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属于“情节严重”“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定刑升格。由于穿山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认定升格条件分别为8只、16只,数量偏多。

“涉案穿山甲是极度濒危动物, 种群结构十分脆弱,抗干扰能力极其低下。任何捕杀行为都能够导致种群结构崩溃,影响种群增殖繁衍,导致种群数量下降速度增加,使潜在的灭绝风险上升,甚至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恢复。马来穿山甲非法贸易行为如果不及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不仅会影响对该物种的保护,还会影响到我国穿山甲的保护,带来的环境影响会更大。”吴诗宝教授总结道。

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如何区分是否是为国家保护动物,是否能够猎杀、运输、收购、出售?如何判断饭店出售的野生动物是不是保护动物?“其实很简单,一方面对于没听过的、稍微新奇点的动物多加留意、多咨询。如果不确定,可上网搜索查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列举了几乎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实在拿不准,完全可以向林业保护部门和动物保护机构咨询。”李莉解释道。

离开常州市金坛区之前,记者又暗访了几家营业的饭馆,当记者询问有没有穿山甲之类的野味时,饭店老板都纷纷地坚决表示:“穿山甲是保护动物,买卖和吃它都是犯罪的。”采访中,经营饭店的李先生表示:“以前同行被查,大家会说他倒霉,现在大家会说活该。”目前,这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案件的涉案酒店已关门整顿。(文中涉案人物、酒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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