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玉林市南流江污染治理探析
2020-05-15苏皓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10期
苏皓
摘要:水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意味着政府在河流污染治理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当前,各地在河流污染治理上存在“多龙治水”的局面,实际上是治理“碎片化”的体现。文章以玉林市南流江污染治理为例,援引整体性治理理论对其存在的“碎片化”困境进行分析,试图寻找符合河流污染治理目标的整体性治理途径。
关键词:南流江; 整体性治理;污染治理;碎片化
一、理论选择:整体性治理理论与水环境治理的契合性
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限度问题提出了碎片化整合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主张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经过20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整体性治理理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的确搭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但也的的确确走了一些“弯路”,比如先污染后治理的问题。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复杂性拷问着政府的治理能力,针对当前各地在水环境治理中,由于各地政府间协作机制缺失而存在的“碎片化”问题,整体性治理理论中的强调的建立多元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强调协调、整合,对破解政府间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困境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二、分析过程: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南流江治污困境
(一)南流江污染治理“碎片化”的表现
1. 治理理念的碎片化。河流流域是不可分割的,然而行政区划却是有“界”的,南流江污染治理的一个困境在于“分工”治理而不是“协作”治理,这种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为“被动应付式”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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