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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经济

2020-05-11郭林涛

决策探索 2020年9期
关键词:民宿旅游文化

郭林涛

民宿的創意起源于欧洲的B&B(Bed and Breakfast)式旅馆,即提供住宿和早餐的家庭旅馆。由于其诱人的商机模式很快风卷全球,随后在日本、英国大规模兴起,成为全世界旅游产业的一个重要业态。而随着我国近年来乡村旅游4.0版悄然来临,乡村民宿,正在成为寄托乡愁的归处。消费趋势逐渐从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再向文化消费转型。消费需求进而逐步从“旅游”向“旅居”过渡、从传统向精致过渡、从体验猎奇向生活方式过渡。民宿旅游,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并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民宿经济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点燃乡村振兴的“薪薪之火”,是转化含金量最高的绿色经济通道,是“两山”理念的实践成果和结晶。民宿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同时,打通了“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化的通道,让荒芜的土地再现绿色,让寂静的农村再度热闹,让凋零的乡村再次繁荣,让农村传统文化在流动升值中得到传承发扬,让农村存在的许多积弊随之消失,让农村不再空心化,让农民致富的出路不再定格在农业本身,让农民前所未有地酣畅地漫游在市场海洋之中……它的积极影响将助推农村面貌的根本变化,全面深刻地改变着农村,为当代中国农村、农业、农民打开了一个无限空间。

当前,在国家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乡村民宿被视为风口,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正是乡村民宿发展的大好时机,发展潜力巨大。民宿经济是新生事物,既是旅游经济,也是服务经济。可以说是近年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力量,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难得机遇。尽管民宿经济发展很快,但依然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无序。目前,我国民宿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大多分布在南方。民宿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周边,依托于旅游景点,以景区为核心向周边辐射,形成了景区周边接近饱和、非景点地区鲜有一个的“一头沉”现象,没有呈繁星状态分布。且民宿经济还处于自我发展状态,分布零散,未形成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知名度的民宿集聚发展区域,有“遍地开花、一哄而起”的现象。二是创新不足。重模仿轻创意,主题不突出、特色不明显。缺乏地方特色、缺少自己独特的经营理念,“同质化”现象严重,有些地方甚至将民宿统一“穿衣戴帽”,表面上是美化,实际上是不经雕琢不假思索的丑化。三是缺乏个性化、特色化的巧妙创意和服务供给。做好民宿最根本的是让顾客满意,民宿不同于农家乐,也不同于宾馆或旅游景区,而是“宿在民居、乐在田间、游在山水”,集趣味、乡土味、人情味于一体,但有些民宿连旅客的基本需求是什么都不了解,至于哪些细节能提高旅客的满意度、如何给民宿注入文化的灵魂等问题就更无从谈起。只知道把外地文化拿来嫁接,生搬硬套,矫揉造作。四是民宿难以合法化。民宿来源于“民”,大多具有先天性短板。比如,家庭民宿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难以登记营业面积;由于年代久远、硬件配套不够规范,很难通过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故难以办理民宿登记证。民宿“合法”需求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问题各有各的不同。但无视这些问题带来的风险将是致命的,会影响民宿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譬如有些民宿存在的私拉乱接、消防不合格、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不仅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和当地声誉,还有可能给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同时还存在道路交通制约、接待能力受限、可走可看景点不多、综合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

那么,如何唤醒广袤乡村的“青山绿水、田园野趣”?如何把“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和产业发展优势?如何让乡野、乡土、乡俗、乡情、乡风和乡土文化等要素有效融合?如何把民宿自身特点与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习俗文化挖掘出来?如何开启美丽乡村旅游新模式,让人能感受到乡村情怀,找到一个能安放乡愁、慰藉灵魂的地方?这些都是发展乡村民宿经济的初衷和目的。笔者认为当前尤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管理和服务上做好加减法。民宿的本质,是一种时间美学,只有有积累、有沉淀、有故事的民宿,才能吸引人、留住人。如果所有的乡村民宿都长得一样,没有故事性可言、没有人情味可品、没有独特的乡村文化和乡村特色民俗可体验,那它就是没有灵魂的,自然没办法走长远。因此政府绝对不能以景区为标准打造民宿,也不能把民宿当成简单的农家乐或一般宾馆来看待、来规划。民宿之所以吸引人,主要在其非标准化,诸如程式化整村外墙都要求进行统一装潢、将原本弯弯曲曲上百年进村石铺山路拉直铺成水泥路面这些行为,是让人十分痛心的,建筑是时间和空间的痕迹,想花再大代价和金钱找回这些被时间冲刷留下的记忆是永不可能了。民宿是一种自发性行为,政府不要管得太宽太严,一定要在管理上做减法,尊重专业性,市场问题应该由市场去解决,只要政府对规范经营、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监督到位,确保有序安全就可以。时间和功夫应主要放在服务上,在服务上做加法,一方面要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的旅游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优化环境,做好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垃圾集中处置和污水达标排放,提供干净整洁优美的民宿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服务礼仪、营销策划、烹饪技术、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要深入挖掘发展“民宿+”概念。民宿作为一种旧乡愁与新乡土相结合的产物,被称之为“有温度的住宿、有灵魂的生活、有情感的体验”, 契合了都市人多方面的需求,民宿游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民宿经济是新产业新业态,是一种“泛农业”概念,是传统农业与加工制作、旅游休闲、康体运动以及科学技术、物联网、互联网等各类产业融合形成的产业形态,是整合农村资源的“牛鼻子”,更是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切入点,横跨一二三产业、兼容生产生活生态、融通工农城乡,譬如“民宿+文化”“民宿+文创”“民宿+体育”“民宿+论坛”等。同时,还有N个“民宿+”,譬如“民宿+农村环境提升”“民宿+农业产业”“民宿+乡土文化”“民宿+动漫电影”“民宿+农村改革”“民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宿+城市转型”“民宿+本土人生活”等,不胜枚举,前景广阔。总之通过“民宿+”,可以更好满足游客追求特色化、品质化的要求。譬如日本南部的农业县——熊本县,以一只笨拙的熊作为吉祥物,大力发展“民宿+”打造区域品牌。短短几年间,“熊本熊”为默默无闻的熊本县带来十几亿美元经济效益,包括观光、产品销售以及相当于9000万美元的广告和宣传效果,创造了区域公用品牌与卡通代言的奇迹,成为县域品牌建设的典型个案。

三要把本土文化最大价值化。民宿的本身其实就是一个文化载体,一个处于乡村经济风口的特色文化载体。民宿原本只是为游客提供住宿的地方,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民宿本身已经超越了其住宿属性,自带文化属性和文化延伸,成为当地旅游的一种核心吸引力。目前民宿已从粗放式发展过渡到精细化经营阶段,把本土文化最大价值化“精耕细作”实际上才是民宿最大的亮点。不仅可以把民宿与当地的风俗民情、文化特色、景观等相融合,还可以让旅游、餐饮、农业种植和加工、环境保护和重塑以及乡土文化再造相融合,在此过程中还要注重发展各种农业体验、自然体验、民俗体验等有特色的内容,这样才能保持民俗的吸引力。而日本民宿在本土文化上做的就非常好,无论是小海滩还是别具一格的山景一隅都带有当地真实的特色,旅游痕迹渐退,立足一点一滴都从本土出发,立足保留所有原汁原味的乡土风情,立足从“打造旅游”向“社区营造”转变,总之打造的核心不再是旅游,而是围绕原住民、返乡创客、生态移民的幸福生活去打造。而在我国有些地方民宿建设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崇洋媚外的事例,总认为别人的比自己好,丢掉自己独有的地域文化,一味盲从,比葫芦画瓢去复制别人的,或者将原居民迁移,仅仅把老房子盘下来发展乡村民宿,这种缺乏对当地原汁原味的人文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一定会适得其反。当地百姓才是民宿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民宿经济发展的最大依靠就是当地百姓,离开他们当地就是空心的、没有色彩的。所以如何引导和激活当地农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到住宿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工作中去非常重要,这样既能解决当地农产品的销路,也能让当地百姓增加新的赢利点,逐步形成乡村民宿的“软实力”。在这方面,追求美学的河南修武正渐入佳境,修武的“云上院子”就是河南乃至整个中国乡村民宿最具气质美学范的典型代表。昔日,这里曾是一片废旧的石屋。如今,这些“沉睡”的资源被“唤醒”,山还是那山,屋还是那屋,人还是那人,一切就地取材,保留原生态、烟火气,只是结合修武的美学经济和美丽乡村建设,将古村风貌、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等融入规划设计,将当地人的各种“才能”“十八般武艺”充分挖掘,让当地人“唱主角”,让建筑“再生”,让乡村“复活”,打造出了集吃、住、游、健、养、乐于一体,“有阡陌、有阳光、有耕种、有花香”的云上山乡度假生活。

四要尽快研究出台《民宿法》。去年我国刚刚出台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被业界称为新版旅游民宿“国标”, 但这仅是民宿领域的一个行业自律标准,法律地位模糊,缺乏刚性约束,并没有真正改变民宿行业诸如该不该管、谁来管、如何管、管什么等一系列难题,管理还没有真正规范化、合法化,离“有法可依” 还有较远距离。因此,民宿产业要借鉴日本官民联手促进民宿发展的做法,一方面在如何让民宿与社会共生上做文章,一方面严格规范、合理引导民宿发展,让更多人能实地接触到日本的生活,加深对日本文化的理解。目前,民宿正在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又一新引擎。日本是在2018年6月出台的《住宿宿泊事业法》(简称“民宿新法”), 相比《旅館业法》, “民宿新法”降低了准入门槛,为日本民宿合规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对民宿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提出严格要求,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民宿必须从民宿平台下线。日本房东必须向各都道府县政府提交申请,才能获得合法经营民宿的资格。“民宿新法”的颁布,标志着日本民宿行业进入成熟期,也给这个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产业带来一次大面积洗牌。同时,行业机构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对房屋及租赁双方进行资质审核,并且建立更多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用户进行问题反馈,这样才能使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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