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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05-06吴志勇甄丽卿丁君辉易松强

江西农业 2020年1期
关键词:粪污资源化江西省

吴志勇 叶 华 甄丽卿 丁君辉 易松强 余 峰 李 珍

(1.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江西南昌 330000;2.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江西南昌 330000;3.江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江西南昌 330000)

1 现状分析

江西省是全国畜牧业主产省,是东南沿海重要的畜产品供应基地。近年来,江西省畜牧业围绕“稳总量、调结构、控污染、提质量”的发展思路,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畜产品总量保持稳定,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通过实施“三区”规划、禁养区拆迁关停、规模场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以及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等关键措施,江西省生猪养殖污染状况持续改善,为降低江河湖泊COD、NH3-N、TP等污染物排放量与提高水质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表现为“三个持续提高”和“三个持续降低”。

1.1 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持续提高规模养猪场数量与规模比重统计见表1。2018年,江西省省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8 483个,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3.1%,比2014年提高了9%,高出全国24%。

表1 规模养猪场数量与规模比重统计

标准化建设项目改造规模养猪场数量统计见表2,创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统计见表3。自2007年国家实施规模猪场标准化改造以来,共投入资金约24亿元,改造规模猪场约5 000个,占规模猪场比重约60%。2007-2014年,通过实施农业部畜禽规模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约投入12亿元,共改造1 775个规模猪场。2010年,全国启动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江西省累计创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33个,其中部级115个、省级253个、市级165个。2007-2018年,实施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累计投入约12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标准化改造猪场约3 000个。各地还在持续推进标准化改造,通过国家投入和自筹资金,多数规模猪场都不同程度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建设和完善了环保设施设备,如表4所示。

1.2 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比例持续提高依托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近年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到2018年底,江省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2.6%。

1.3 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江西省以项目建设为引领,推广种养结合、发酵床养猪、第三方处理等模式,持续推进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有配套土地的养殖场推行种养一体化,处理能力或配套用地不足的养殖场户推行第三方处理,生产加工有机肥,全省生猪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2018年,江西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7.5%(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统计见表5)。

1.4 生猪散养户数量持续降低生猪养殖场户数量变化情况见表6。2018年,江西省生猪养殖场(户)共39.19万个,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38.34万个,分别比2014年减少49.34万个,分别下降55.7%。规模以下散养户数减少超过50%,新干、樟树、高安等养殖大县散养户数减少超过80%。

表2 标准化建设项目改造规模养猪场数量统计

表3 江西省创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统计(单位:个)

表4 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统计

1.5 生猪养殖污染物产排总量持续降低江西省生猪养殖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鄱阳湖15个县(市、区)生猪养殖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7、表8。通过不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实施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持续降低。2018年,江西省生猪养殖粪尿、COD、TN产生量分别为1882万t、169万t、13万t,均比2014年分别下降10%左右。

各地强化生猪养殖场环境整治,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生猪养殖污染物需要处理排放量持续降低。2018年,江西省生猪养殖粪尿、COD、TN需要处理排放量分别为235万t、21万t、1.6万t,均比2014年下降58%左右。大部分规模猪场对粪污进行了处理,部分规模场实现了零排放,全省生猪养殖未处理粪污排放量持续降低。

表5 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统计

表6 江西省生猪养殖场户数量变化情况

表7 江西省生猪养殖污染物产排情况测算

表8 环鄱阳湖15个县(市、区)生猪养殖污染物产排情况测算

1.6 生猪养殖P产排总量持续降低江西省生猪养殖及环鄱阳湖15个县(市、区)生猪养殖TP产排情况见表9、表10。江西省生猪养殖饲料TP添加量从2014年的5.87万t下降至2018年的5.28万t,下降了0.59万t,下降10.1%。生猪养殖P产生量从2014年的1.81万t下降至2018年的1.62万t,下降10.4%。需要处理P排放量从2014年的0.49万t下降至2018的0.20万t,下降了0.29万t,下降58.5%。

以产排系数法、消化利用法测算江西省生猪养殖TP产生量,测算结果基本一致。2018年,江西省生猪养殖环节饲料TP添加量5.28万t、产生量1.62万t、需处理排放量0.20万t。同时,部分养猪场通过种养结合、污水处理循环利用、生物膜吸附等技术工艺进行处理,未处理TP排放量持续降低。

表9 江西省生猪养殖TP产排情况测算

表10 环鄱阳湖15个县(市、区)生猪养殖TP产排情况测算

2 江西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

2.1 组织实施“三区”规划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承载能力,依据国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江西省112个畜禽养殖县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和地理标注,共划定禁养区1.45万个,禁养区面积5.12万km2。大力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拆迁、关停、转产,全省累计投资约60亿元,用于禁养区养殖场搬迁拆除补偿。目前,禁养区内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已关停或拆迁。江西省累计关停或拆除畜禽养殖场近4万家,其中规模养猪场近5 000家,禁养区内共减少生猪养殖500多万头。

2.2 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江西省推行部省市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以“五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为建设内容的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等资金,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吉安、余江、信丰3个县(区)为国家级绿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县,在改造传统养猪场的同时,引进建设了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化猪场,大大推动了全省规模养猪的快速发展。

2.3 大力推广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江西省紧紧抓住“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3个重点环节,组织专家编印《畜禽养殖新技术》《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手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重点示范,大力推广节水减排、生物发酵、生物膜吸附、废水循环利用和干粪、沼液资源化利用等新工艺、新技术。(1)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等粪污治理新模式。(2)打造一大批种养结合、生态消纳的典型。(3)在新干县、铜鼓县等地开展规模化养殖粪便有机肥转化补贴试点,在南昌县、修水县、南丰县、信丰县、袁州区、遂川县以及高安市等地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构建规模养殖场粪便肥料化利用模式,形成以粪便能源化利用为重点的第三方治理模式。

2.4 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7-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支持江西省进贤、高安、丰城、樟树、吉安、泰和、定南、万年、余江和上高等10个县(市、区)实施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总投资187 887.4万元。截至2019年1月底,已完成投资71 510.9万元,支持2 651家规模养殖场和1 646家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升级,建成沼气工程245个、有机肥厂8个,建设管网52.8万m,添置设备2.7万台套。同时,江西省还实施了国家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县域内畜禽养殖、蔬菜种植、油茶果业实现统筹发展,粪污得到全面资源化利用。

2.5 多措并举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度。江西省成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依据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江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按程序对各设区市进行考核。(2)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对鄱阳湖周边的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重点监控;省发改委结合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将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设施,作为生态文明县建设考核主要内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大中型沼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试点等项目资金,重点安排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大幅度减少了直排比例,有效遏制了畜禽养殖污染扩大的趋势;省农业农村厅结合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推进“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省水利厅把畜禽养殖污染列入“清河行动”考核内容之一。国土、能源、电力以及金融等部门认真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扶持政策。

2.6 全力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江西省成立了由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保厅组成的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截至目前,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审计、中央督察“回头看”和中办回访调研反馈涉及畜禽污染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整改以及重点工作共有16个。除了“到2020年底前全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等是按年度推进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也都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他均已整改到位。

2.7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督执法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执法力度,通过网格化管理、在线监测等手段,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监管。同时,江西省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现场督查,重点选择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开展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查处。近年来,江西省立案查处了一大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案件。

3 主要问题

3.1 散户环保标准低相当数量生猪散养户没有配备环保设施,包括部分规模养殖场的环保设施标准较低,没有达到标准排放要求。

3.2 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局部地区的生猪养殖密度较大,对环境造成较大压力。依据国家《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对全省畜禽土地承载能力进行初步估算,目前江西省约有3 220万头猪当量,其中生猪1 620万头猪当量、其他畜禽约1 600万头猪当量。江西省的耕地面积约 2 933 333.3 hm2,每 667 m2约 0.73 头猪当量,远没有达到5头猪当量的土地承载量。

3.3 部分县(市、区)“三区”执行不到位虽然江西省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但部分地方仍存在“三区”划分不科学、地理标注不清晰等问题,在“三区”划定的执行中,既有禁养区扩大的现象,也有禁养区内没有按时拆除的情况,个别问题甚至被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查出。

3.4 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够理想由于养殖场治污设施设备投入大、维护成本高、生猪养殖市场波动大,加之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带来的影响,导致少数养殖场难以承受高额维护成本。

3.5 农牧结合不紧密由于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养殖业与种植业普遍分离脱节,种养结合不紧密。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制约,末端利用基础设施如沼液输送管网等配套不完善,有机肥使用推广难度大,能源化、肥料化利用关键渠道不畅通。一方面,规模养殖场粪污过分集中,本场无法消纳,造成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农田过度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实践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部分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很难进入田间地头从而实现农牧结合。

4 建议

4.1 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1)依托国家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加强畜禽生产和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调度,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审计、中办回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进行适时调度,及时掌握相关情况。(2)组织鄱阳湖周边市县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接受专家专业辅导,提高一线管理者业务水平。(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对各地特别是鄱阳湖周边县市畜禽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现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4)在全面掌握问题的同时,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工作意见。

4.2 采取有力措施减少生猪养殖环节TP排放目前,TP排放量是影响鄱阳湖水质的主要因素,应采取有力措施减少生猪养殖环节TP排放。(1)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提效、末端处理”的要求,加强饲料工业行业管理,督促饲料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新版标准。(2)研究开发环保型饲料,支持饲料企业、自配料养殖场使用植酸酶等新产品,提高饲料P消化吸收率;研究推广减P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养殖环节产排P处理利用。(3)支持环保、养殖技术机构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查清水体中P的来源,提出治理技术措施。(4)加强饲料添加P和养殖产排P监测,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加大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等综合措施,持续减少养殖环节TP排放。

4.3 继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是转变生猪生产方式的重要手段。江西省今后将继续实行部省市三级联动,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建设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以及具有示范引领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在推动新一轮生猪规模养殖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江西省应按照2019省1号文件关于“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养猪场(户),加快推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环境影响、生物安全、防疫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中小养殖场户实行退养;对环保不合格的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整治,全面提升生猪生产的标准化水平。

4.4 优化生猪产业布局(1)按照“保供给”“保生态”协同发展的要求,坚持调减落后产能、提升先进产能,合理调减高负荷区产能、适度提升低负荷区产能的发展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与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持全省生猪产能基本稳定。(2)严格落实“三区”规划,根据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区域养殖布局,控制养殖大县总量,引导生猪养殖向环境承载大的县市转移,加快提升养殖场的设施装备水平和生猪生产科技水平,大力培育现代化养殖企业,促进生猪规模养殖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没有消纳能力和生物安全措施的小散户实行清理、退养。规模以下生猪小散养殖户出栏量年均递减5.6%;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出栏量稳中有升,年均递增2.3%。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每年递增1.7%,到2020年达到77%。(3)保持全省生猪生产总体稳定,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4.5 加大实用技术和有效模式推广力度(1)大力推广高床生态和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新工艺,以及自动刮粪机、漏缝地板等新设施,完善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备。(2)加快非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3)大力推广“猪-沼-果(蔬菜、油茶、苗木)”等养殖企业“小循环”模式;鼓励就近就地消纳畜禽粪污,发展有机肥生产加工,推行区域内构建种养平衡的“中循环”;加快培育壮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第三方治理,逐步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储运、处理及利用全产业链,大力推广正合模式、定南经验,倡导绿色农业“大循环”。

4.6 继续实施整县推进项目在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基础上,江西省积极争取国家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更多支持,实现到2020年生猪养殖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覆盖。江西省应认真实施国家养殖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支持涵盖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以及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助推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推动全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取得更好的效果。

4.7 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粪污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理办法是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江西省应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坚持种养结合,统筹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茶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加工使用、农业废弃物收集加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肥收集、运输、利用设施设备,打通粪肥从养殖场到种植户的通道,构建农牧结合生态农业大循环,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4.8 进一步强化畜禽污染监督执法(1)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畜禽养殖业主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2)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协作,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特别是鄱阳湖周边县市的检查督导。(3)配合生态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偷排直排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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