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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完美关系》引发的市民报道探析

2020-04-28李井文

剧影月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市民

■李井文

最近,由黄轩、佟丽娅领衔主演的51 集电视剧《完美关系》热播,剧中卫哲、江达琳,两人组成“公关合伙人”,与时间赛跑,联手征战和化解全媒新闻事件引发的公关危机。多处剧情中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和角色——市民报道和“市民记者”。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普通市民借助手机、博客、播客、BBS 等新的传播平台,发布自己亲眼见到的、亲身感受到的、亲手拍摄下来的新闻,表达他们最直接、最真实的观点,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热点事件和公关难题。“市民记者”和他们酿造的全媒体热点新闻报道迅速走入人们的视野,成为该剧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亮点。那么,什么是“市民记者”?“市民记者”的地位、优势、市民报道的问题是什么?观看电视剧《完美关系》引发了我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分析。

一、“市民记者”的由来

“市民记者”(citizen journalists)也称“公民记者”,这一提法,是由韩国的OhmyNews 网提出并付诸实践的。这家网站是2000 年2 月由记者吴延镐(音译)创办的。他将“市民记者”称为“新闻游击组织”,并公开打出“每个公民都是记者”的旗号,主张由“市民记者”通过互联网向网站提供文字稿件、图片或者视频资料。

“9·11 事件”、“伦敦地铁爆炸”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更是给“市民记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出自现场的第一手报道均来自拥有数码相机或带摄像功能手机的普通市民。“市民记者”在与主流媒体默契配合下所作的报道,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在中国,首个被称为“市民记者”的人是周曙光。他持续追踪中国“最牛钉子户”,比任何一家媒体都更具有耐心。不过,周曙光连一张大专文凭都没有,然而,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却使得“市民记者”更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草根”也有话语权!

2006 年,“美国公共新闻之父”Jay·Rosen 发表文章介绍“市民记者”这一“新颖的人群”:“那些以前被称为‘观众的人’曾经处于媒体系统的接收端,只能被动地、孤立地接收那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媒体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大声喊出’的信息,然而‘今天’他们直接参与新闻活动,使得新闻传播变得真实更多,虚幻更少,可能性更高,不可预测性更低。”维基百科引用了Jay·Rosen 的一句话给“市民记者”作了界定:“‘市民记者’一词指的是这样一种人,他们不接受任何主流媒体支付的任何费用,通过在线写作或者报道的方式,在博客、网络或者论坛上传播社区的一些信息或者新闻。”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院院长尼古拉斯·莱曼在《纽约客》里将“市民记者”解释为:“从事类似新闻报道但从未被新闻单位雇佣的人。”

在我国,一般把“市民记者”界定为:“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记者作用,但却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然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界定:“本办法所称新闻记者,是指新闻机构编制内或者经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这样看来,“市民记者”实际上不是“记者”,这一约定俗成的固定称谓反映了他们在新闻报道中起着“类似记者”的作用。陆定一曾提出:“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报纸,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报纸,才能得到真实的新闻。这种报纸,不但有自己的专业记者,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有广大的与人民血肉相连的非专业记者”“非专业记者”的提法和“市民记者”的概念如出一辙,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通讯员、新闻线人这类“非专业的记者”一直存在。

二、市民报道的优势和“市民记者”的崛起

随着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传统媒体出现了明显的短板,一方面,新闻单位受采编力量、资源等的制约,在地震、海啸、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中,很难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捕捉到第一手新闻素材。另一方面,互联网速度不断加快,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家媒体如火如荼地竞争,又要求各家媒体快速地将新闻事实报道出来,以满足受众的需求。传统媒体面临尴尬与挑战。

与此同时,随着手机照相技术的进步,数码相机的普及,以及其他新媒体传播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为普通市民参与新闻生产提供了条件。例如电视剧《完美关系》第二集中网友“紫色毒药”利用手机拍明星耿跃和田璐幽会的视频,被网站、电视、报纸全媒体加工采用,这一绯闻成为成为了热点新闻。

由此看出,只有无处不在的市民,才可能有机会拍摄亲眼目睹或者所经历的突发性事件的全过程,然后,经过传统媒体记者详细的采访和深度挖掘,形成完整的报道。“市民记者”应运而生。

2005 年9 月29 日,《南京晨报》刊登一则启事:“十运盛会即将来临,南京晨报现招募200 名‘十运市民记者’,您愿意抓住这个机会加入我们的报道队伍,用您手中的笔记录盛会一景吗?职责:负责报道与十运会有关的社会新闻。”

2005 年底,哈尔滨遭遇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浙江《都市快报》为了凸现新闻的真实性和现场感,连续五期刊登了新闻亲历者网民“彩虹姐姐”的博客日记,对事件展开连续深入报道。

2006 年4 月27 日起,《三峡商报》征集10 名“市民记者”现场播报各地黄金周旅游新闻,普通民众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报名者众多。”市民记者”的报道也引起了读者的好奇和关注。

紧接着,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的《南京零距离》《1860 新闻眼》《早安江苏》《新闻空间站》等一些电视民生新闻栏目则鼓励和支持那些拥有DV 机的市民自己拿起摄像机,拍摄下身边的新闻,提供给他们。从而能够短、频、快地把新闻现场零距离地呈现在屏幕上。

“市民记者”这一新群体的出现弥补了专业记者力量薄弱的缺陷,他们以游击组织、轻骑兵的姿态,快速提供新闻线索,采集图片,传播视频,撰写文字资料;展现出时效快、报道面广、渗透性强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媒体视触角的全方位延伸,敲开“全程媒体”、“全员媒体”的大门。“市民记者”广受传统媒体和受众的青睐,成为媒体争夺的对象。正如《完美关系》第六集,李静柔发布,自己与杨墨一起的旅行视频;伤心地把她与杨墨在度假之时,杨墨一直被公事缠身而无法陪伴她的事情,全部写在微博上发布了。各家媒体争相转载的热搜,让纽非斯的负面舆论铺天盖地。

一些媒体开辟新闻投诉热线,帮忙热线、寻找热线……通过遍及各行各业的“市民记者”获得全方位的新闻线索,《杭州日报》《温州日报》《银川晚报》等一大批媒体采用“市民记者”的报道频繁见诸报端,并在标题中直接提及“市民记者”,甚至以“市民记者”的名义策划专题。《武汉晚报》甚至开辟了“市民记者”专版,正式标明某条新闻由“市民记者xx 报道”。2010 年,江苏省网络电视台正式开播,招募的“全媒体记者”中包括大批“市民记者”,新增“拍拍新闻”软件,在网络首页开设客户端,为“市民记者“提供专有账户,方便他们上传稿件。

目前,江苏省13 个设区市活跃着不计其数的“市民记者”,其中经常性地向省、市、县三级新闻单位投稿的有一百多人。他们的构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分布在市县区的消防人员,有不少是宣传干事。他们在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抢险救灾的第一线,能够及时用手机、摄像机记录突发现场。在盐城市响水县化工厂爆炸事故、扬州仪征市化工厂爆燃事故等突发事件中,他们及时到达、拍摄到现场,并通过4G 手机传送到省、市媒体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二是区县公安分局、派出所的民警。他们在110 接警、处警、办案过程中掌握和记录了大量新闻素材,通过邮箱、客户端传送给媒体。三是分布在各地的“准职业”人员,他们是“市民记者”的主力军。他们的新闻线人遍布120 急救员、小区保安、环卫工人等各行各业的人员,他们24 小时开机全天候地拍摄突发事件的现场。如南京市的钱炜,十几年如一日地骑着摩托车到各个街区转悠,有时候提供新闻线索,有时候拍摄视频、图片并附加简单的文字说明提供给江苏城市频道、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南京电视台以及各家报纸、网站,几乎天天出报道。徐州市的吴非,与该市各区、市、县的警方有非常好合作关系,甚至能拿到专业记者都拿不到的警方素材。鼎盛时期,他在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城市频道每天发稿在四、五条以上,每月仅在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拿到的稿费就超过2 万元。

“市民记者”的出现,带来了新的”双向性“的传播模式,促进了民间话语体系的崛起,因为有了大众的参与和影响,主流媒体的报道变得更加客观,更加理性。新闻将不再是几家媒体的发言,而成为了全社会共同的声音。

三、“市民记者”中存在的问题

“市民记者”参与到新闻活动中来,积极为新闻报道提供信息,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新闻传播的进步,也能更好地反应社会现实问题,促进国家的民主进程。但是,“市民记者”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职业记者的职务行为,除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外,还有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监管,他们在履行角色职能时,有品德的准则,责任的原则、职业的规则等,有一系列自律体系。然而,“市民记者”传播新闻信息,只是行使传播或者言论自由的权利,只遵从一般的法律、社会道德原则;他们既没有特定的媒体组织归属,也没有经过特定的专业认可,更谈不上对记者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意识和自觉,“都属于‘无组织’‘无纪律’‘无规范’的‘三无群体’。”相应地,新闻媒体对“市民记者”传播的控制也比较困难。《完美关系》第十二集中,卫哲带有主观意图地通过不受任何组织制约的“市民记者”将富家子弟董小鹏承认错误的视频,放到了网上,让舆论导向偏向董小鹏这一边,而让公众忽视了董小鹏肇事逃逸的事实。之后,各级媒体记者找上了门,与伤者叶永福的儿子叶东烈发生冲突,叶东烈还砸了相机。

由于“市民记者”新闻职业素养的缺乏,行业准入制度的缺失,他们参与新闻传播,难免使新闻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市民记者”传播消息的动机或者目标可能处于某种兴趣、爱好,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等等,或许出于私利的考量。例如《完美关系》第十四集,闫律师花钱请“市民记者”强加观点地剪辑视频,还试图要求卫哲快点把视频发出去,让舆论导向导向董小鹏这一边。值得注意的是:被网友称之为“中国第一个通过博客关注并参与公共事件的公民记者”周曙光就坦言“我做这些只是为了成名后,然后赚钱。”《完美关系》中,谭新凯为了报复和膨胀的私欲,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是关于泰国小力士奶粉被查出有大肠肝菌的内幕,让小力士奶粉在国内的销售也受到了影响。谭新凯跟袁肃要费用数十万万,用来扩充水军,将小力士奶粉事件扩大化。这些做法与“记者追求公共利益”的职业操守南辕北辙。

大多数“市民记者”如“市民记者第一人”周曙光一样,连一张大专文凭都没有。此外,“市民记者”来自于普通的公民群体,其在时空上具有分散性,采集的新闻大多是他们靠“碰”得来的,手法的粗糙都有可能使得事实真相大打折扣。在很大程度上,“市民记者”的广泛来源性,令人很难辨别他们所提供的新闻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同时,“市民记者”往往高度个人化地介入新闻事件,往往会让新闻的客观性大打折扣。现实中,个人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发布假新闻的情况时有发生。2019 年10 月10 日晚上6 点多,江苏省无锡市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垮塌事故。当晚8 时许,网上流传一张事故救援现场的微信截图,并附有“一个地级市的公安局长,带(戴)四百万的手表……”的消息。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并将发帖人顾某、李某等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查,顾某、李某等人在微信群内看到一张救援现场的照片后,为吸引眼球,编造上述谣言并发布在不同微信群内。

“市民记者”素质整体偏低、非专业性导致报道浅层化。“市民记者”来自各行各业、各种阶层,其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并不像传统媒介的专业记者那样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也导致了“市民记者”的新闻报道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通常情况下,“市民记者”的报道都较为浅层化,行文较为随意,缺乏深度和严谨度。

在自然灾害和车祸等报道中,尽显灾难现场,人文关怀缺失。一些“市民记者”过多地展示惨烈的现场,一些血淋淋的场面屡见不鲜,他们甚至不顾遇难者亲人的感受,让他们回顾事故发生的一瞬间的惨状以及失去亲人的感受;一些跳楼事件中,“市民记者”过多地涌入并抓拍现场,甚至影响了救援工作。《完美关系》中,大量市民记者涌入伤者叶永福的病房,实际上也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探索市民报道问题的解决路径

如何完善“市民记者”队伍,加强他们对新闻的判断识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其报道的及时、准确、深入,还需要“市民记者”自身、主流媒体以及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结合长期的实践,笔者觉得主流媒体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对“市民记者”加强培训。一方面,加强政策、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主流媒体让长期为自己供稿的“市民记者”签订自律责任书,禁止“市民记者”涉足监督性报道。另一方面,对“市民记者”开展专业培训。一些“市民记者”在不知道是虚假信息的前提下,把错误信息提交给了主流媒体;这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可以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其判断识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等方式来解决。以江苏省广电总台新闻中心为例,他们成立了一个专门联络机构——新闻中心的呼叫中心,统一抓口管理“市民记者”,负责对”市民记者”的联络、日常指导、定期培训等。对历年诚信度高、能力强、业绩好的“市民记者”发放证件,甚至可以由专业记者带队采访,言传身教。

为防范和应对“故意投放虚假新闻的恶意行为”,保证“市民记者”所提供新闻的可信性和准确性,江苏省广电总台新闻中心和网络平台采用了实名制,要求“市民记者”写出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新闻负责。并且,要求“市民记者”拍摄新闻之前申报选题,对他们提供的新闻线索作相应登记,并保持联系和沟通。对“市民记者”建立“信用档案”,进行考核,差的予以淘汰,优秀的每月、每半年、一年予以奖励。

对“市民记者”的作品刊发、选用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查把关程序。对“市民记者”提交的新闻内容,专业新闻编辑需要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对“市民记者”发来的报道,江苏省广电总台新闻中心和荔枝新闻网,在消息刊发、选用上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审核把关程序,新闻编辑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再报制片人审稿、新闻中心领导或者网络台负责人审片、审稿。2018 年初,南京市六合区个别乡镇遭遇恶劣天气,有一批树木折断、房屋倒塌,“市民记者”用DV 记录了灾害现场,发回“六合区部分乡镇突发龙卷风”的报道。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接到这一题材后,当即联系当地气象局核实相关情况,确认非“龙卷风”,只是强对流天气,并了解恶劣天气影响的范围,结合“市民记者”提供的现场画面,制作了新闻,在当晚的《江苏新时空》和央视《新闻联播》播出。

主流媒体充分发挥“市民记者”和专业记者的各自优势,合作互补。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充分利用“市民记者”身处现场的优势,要求他们对现场进行记录和了解,然后提供给专业记者。后面的深度报道就交由专业记者去完成,“市民记者”可以按照专业记者的要求适当配合,以便更好地报道新闻事实。通过这种合作和明确的分工,两者的优势都显现了出来,很好地实现了互补,提高了效率,节省了资源,更好地实现了服务受众的目的。

注释:

①来源福布斯中国网,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005/0000792.shtml.

②Rosen·Jay“The People Formerly Known as the Audience ”.Press Think.june27,2006 .http://archive.pressthink .org/2006/06/27/ppl_frmr.html#more

③Sue Robinson,Cathy DeSHano .“Anyone Can Know”:Citizen Journalism and the lnterpretive Community of the Mainstream Press”.Jour-nalism .2011.12.963

④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44页。

⑤金烽:《“市民记者”媒介新生代》,《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7月8日版。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 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四条,2009年8月24日。

⑦陆定一:《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点》,《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⑧吴延俊 王大丽:《对“市民记者”概念的质疑》,《现代传播》,2013年第4期。

⑨林天宏:《卖菜为生的公民记者》,《晚报文萃》,2007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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