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从“频进村”到“后资助”的实践逻辑
——D县石漠化治理的经验研究
2020-04-26王婧
云南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王 婧
一、导 论
2005年后,从取消全国各省市农民的负担,到全面振兴乡村,国家层面一直在持续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三农”问题。以中国云贵高原的喀斯特地区为例,生态治理和扶贫工作非常复杂、困难。这里原始森林几乎毁坏殆尽,耕地的石漠化面积仍呈现扩大的态势,年均增加72.38平方千米,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2.9%。滇黔石漠化片区涉及8个地(市、州)、56个县(市、区),又是全国14个片区中扶贫对象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片区。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已做出了快速反应,输出了颇多的生态治理项目,但这些项目输送的效率却有待提高。D县S村的石漠化综合治理,从2011年开始,经历了初种柳杉、藏柏失败,又种金银花失败,再种核桃树失败的探索经历,石漠化治理项目中种植经果林、中药材的措施,本意是希望成为村民的“赚钱树”,结果成了村民的“伤心树”。类似的案例也发生在周边其他区域。对此,需要反思一下,生态治理所依托的项目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思路或策略上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把项目制放置在历史背景中看,早期它是有特点和优势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财政资源上移,基层政府只能在项目运作中接受国家支付转移。有学者提出项目制是单位制①曹锦清、陈中亚:《走出“理想”城堡——中国“单位”现象研究》,深圳:海天出版社,1997年,第59-63页。的一种替代,通过项目,中央政令直接传达基层,快速建构起一张巨大的民众公共服务大网,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整合功能。……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