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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兰德“客观主义”的政治思想管窥

2020-04-23邓翔予

新丝路(下旬) 2020年4期
关键词:兰德理性政府

摘 要:美国学者安·兰德的政治学具有她的思想中所固有的“客观主义”特征。她认为人类社会就是一个生产财富、交换利益的场域,所以主张建立一个以“利益交换”为基础的理性社会。她认为文明社会的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和保障人的生命权;政府作为保障机构,它的本质就是一种对武力使用权的垄断。安·兰德政治思想建立在对人的生产生活客观审视的基础上,她的“客观主义”政治学同时具有理性主义特征。

关键词:安·兰德;客观主义;理性;政府

一、安·兰德及其“客观主义”

美国学者安·兰德(Ayn Rand,1905-1982)出生于俄罗斯彼得堡。16岁入列宁格勒大学学习历史和哲学,19岁大学毕业后在电影学院注册学习电影剧本的写作。21岁移居美国,一直在好莱坞从事剧本编写等相关工作。她一生主要成就是小说,有四部哲理小说给她赢得了巨大荣誉。第一部小说《生而为人》(We the Living,1936),确立的她小说创作的风格。小说设定几个社会关系相对简单的人物,主要通过他们的对话表现个人与国家的对抗,中心思想就是个人生命至高无上,任何褫夺这一价值的国家都是集权主义。显然这样的小说思想大于故事和形象,类似于中国先秦时代的诸子散文和柏拉图《对话录》,简单的故事中串连起丰富的人物思想,小说外观中包含的是犀利的社会批判内容。另外三部为《颂歌》(Anthem,1938)、《源泉》(The Fountainhead,1943)、《阿特拉斯耸耸肩》(Atlas Shrugged,1957),都是几乎相同的风格。出人意料的是,这几部“四不像”的著作却非常受欢迎,使作者成为全世界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作家之一。尤其是最后一部《阿特拉斯耸耸肩》甚至被称为“继《圣经》之后对当代美国人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安·兰德五十岁以后基本不再写小说,主要写思想专著和演讲稿直接阐述她的社会政治思想。

安·兰德给自己的思想定名为“客观主义”,她的后期专著《客观主义认识论导论》(Introduction to Objectivist Epistemology,1966)及论文集《自私的德性》(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A New Concept of Egoism,1963)中,都有“客观主义”这样的题目标识。那么她的“客观主义”基本精神到底是什么?从认识论角度说,它是对人类“概念化”能力的反思:在人类知识高度发达的当代,“概念”以及由概念聚集而生成的各种“理论”已经严重挤占人类“自然态”的生活,人们用理念指导生活,用“主义”打量政治,陷入一种偏离“客观”的“二手”状态。按照普通心理学原理,人类从对客观世界的感觉、知觉出发,最终上升为理性判断,以这样的顺序完成了对世界的认识,并建立起可靠的知识。安·兰德经过进一步审慎分析指出,与世界直接打交道的“感觉”不一定是人类知识的起点。如果将人类意识的发展分成感觉、知觉和概念三个阶段,则“所有人类的知识的基础都是知觉阶段”:“知觉是由生命有机体的大脑自动保存和整合的一组感觉。人类正是以知觉的形式把握了他的感觉证据,理解了实在。”[1]6这意味着貌似由“感觉”所建立的知识实际上已经经过了心灵的分析对比、重新整合,“概念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整体的一种心灵整合”[1]10。这样,人类在建构知识和信念的基础不是真实的感觉,而是更多受制于某种“先验图式”的知觉,由此产生的知识的合理性与“客观性”就很值得怀疑。所以“客观主义”仿佛是一种呼吁,呼吁人们在建立自己生活原则和行动规范时,要有一种选择和判断。她说:“客观主义伦理学把人的生命作为价值标准——把每一个人自己的生命作为他的伦理标准。”这个总原则实则来自对人类目前伦理状况的反思。因为在她看来,给人类带来灾难的道德规范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随心所欲的“奇想”:一种是没有感性事实和理性证据的信仰,成为“精神谋杀”的工具;一种是貌似崇高的“利他主义”,放大了他人和集体需要的优先性,却无视“自私自利”的价值。安·兰德的“客观主义”伦理学,可以等同于“个人主义”,但其中又包含着理性的反思,不是无边的“利己主义”。她不断提醒人们关注客观存在——不要把对“善”的判断建立在既有道德原则基础上,要客观审视人的生存现实,以现有的“人”为出发点,有点类似于萨特的存在主义[2]。存在主义讲“存在先于本质”,要求将思想的出发点设定在客观存在基础上,而不是基于某种抽象的本质行事。这种思想原则大致也与我们所提倡的“实事求是”相近,无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国内对于安·兰德的译介与研究开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近三十年她一直是伦理学和比较文学的热门话题,迄今已经有一篇以安·兰德伦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博士论文[3]和十多篇硕士论文,还有数十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自私的德性》、《理性的声音——客观主义思想文集》等后期哲理著述的结集已被翻译成中文。包容她原创思想的几部小说,最畅销的《阿特拉斯耸耸肩》以及《源泉》已有完整的中译本。冯涛先生所译的《致知识分子:安·兰德哲学》一书中,选译了四部小说的具有代表性的精彩片断,中国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她的哲学的原初形态。

综观国内有关安·兰德研究的现状,哲学、伦理学甚至美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政治学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其实她的伦理学论集《自私的德性》一书中,就有《人类的权利》、《政府的本质》、《自由社会中的政府资金》等单篇文章,涉及政治学思想。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张曙光先生《安·兰德的伦理学与德性论——读〈自私的德性〉》一文,介绍本书的思想,其中有“倫理学的政治准则和政府本质”一节,正是对安·兰德政治思想的初步疏解[4]。但这篇论文是作者的读书心得,对一些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本文拟从《自私的德性》一书中抽取两大政治学议题加以讨论:一是“理性社会”的构想,二是有关“政府本质”的观点。最后归纳安·兰德“客观主义政治学”的基本特征。

二、理性社会与利益交换

政府的行政中有一项任务就是消除和管控冲突。那么社会成员之间的“冲突”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社会资源的匮乏吗?显然不全是。因为社会资源的丰富并不能消除冲突,而且“贫富差距”主要出现在经济活动异常活跃的时期。

在《自私的德性》一书中,安·兰德提出了一个比较难理解的命题:“在理性的人们之间没有利益冲突。”[5]45那么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因为其“非理性”吗?或者人们的生活中缺失了某些“理性”原则,从而导致了个体之间的冲突?安·兰德确实是这样认为的。为了论述这个问题,她先举了一个人们简单的“利益冲突”例子:假设两个人申请同一份工作,其中只有一个人能被雇佣,其中一个人获得利益不是以犧牲另一个人为代价吗?

兰德认为,一个理性的人,考虑其中的利益关系时,应综合考虑四点彼此相关的因素:现实,背景,责任,努力。第一,从“现实”角度看,人的“利益”依照他选择追求的目标而定,他选择的目标依照他的欲望而定,他的欲望又须依照他的价值以及心智判断而定。欲望不能等同于利益,“一个人想要某物,仅仅这个事实还不能证明他想要的对象是善,获得这个对象也不一定对他有利。”[5]45如果欲望受挫就宣布自己牺牲了利益,这是对价值和利益抱有“主观主义”的观点。她的“客观主义”伦理学要求从“现实”,而不是从“主观欲望”审查个人利益。把一份工作给胜任的人去做,比给一个想拥有这份工作的人去做,更具合理性。第二,“背景”是一个人获得利益的现实条件。如对于找工作的人来说,“背景”就是能够提供职位的企业,还有一个社会整体的就业环境。就一个找工作的人的现实背景来看,企业招聘的任何职位都肯定不止一个人在申请;而多个申请者在竞争同一份工作时必然会有人失败。那么理性的人不会脱离此“背景”而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会根据现实条件理性地考虑自己利益的得失。第三,有“利益”必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兰德还讲了一个例子:一个女孩希望被人爱,但她从不思考什么是爱、爱需要什么价值以及她是否拥有值得人爱的美德。她感觉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恩惠——因此她只是渴望爱,觉得在分配这种恩惠的过程中,有人剥夺了她的那份爱。“责任”就是你为了获得利益而需要具备的美德和资格。安·兰德说:“放弃为自己的利益和生活承担责任,也就是放弃了必须考虑其他人利益和生活的责任——不管怎样,个人欲望的满足要通过他人才能实现。”[5]49-50第四,理性的人最后还应知道,人必须通过“努力”实现目标。“他知道:所有的利益都必须创造出来,一个人的收获并不代表另一个人的损失,一个人获得成就并不意味着牺牲未获得这项成就的人。”[5]50

那么就上文所举“找工作”失利的事而言,理性的考虑和非理性的考虑显然会有巨大不同。非理性的考虑会认为我想要这份工作,这是我的权利;别人从我手上抢走了这份工作,是对我权利的损害,于是便起了冲突。而一个理性的人会从更长远地考虑应聘工作的得与失:我得到这份职位,意味着我同时有了“责任”,并且需要“努力”创造价值——一个工作岗位是用来创造与别人交换的价值的,而不是用于攫取利益的场所。

安·兰德进而认为,文明社会必然是理性的人所组成的社会,而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这个社会的人认为,每个人“利益”的满足必然依赖不断增长的产品与知识的交易,每个人创造产品、创新知识,用以和他人交换,从而获得用以购买和实现自己“利益”的金钱。金钱是人与人之间交换“利益”的最理想的中介,而一个健康文明的理性社会的基石就是“交换”。在《阿特拉斯耸耸肩》中,主人公弗朗西斯科·德·安科尼亚批驳“金钱是万恶之源”说指出,金钱是一种交换工具,如果没有商品生产为交换提供有价值的产品,金钱将毫无价值。指金钱为“恶”的人,实则憎恨一种正当理性的产品交换。早期共产主义一种偏激的言论认为,金钱是由强者以牺牲弱者为代价创造出来的。那么所谓“强者”拥有什么样的力量?是枪炮或臂力吗?显然不是,创造金钱需要思考和研究能力,财富是人类思考能力的产物。也就是说,金钱的价值是发动机的发明者创造的,是每一位各尽所能的诚实的劳动者创造的。[6]而通过金钱交易“利益”属于一种最纯洁无私的制度设计。主人公最后对“金钱之国”发出由衷的赞颂,其实也是对充满理性设计的“文明之国”的赞颂:“作为人类的光荣,在整个历史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出现了一个金钱之国……一个理性、正义、自由、生产和成就之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的精神和金钱得到了自由,再没有靠征服得来的财富,只有靠工作挣得的财富,再没有剑术家和奴隶,取代他们位置的是真正的财富创造者、最伟大的工人、人的最高级类型——自我创造的人——工业家。”[6]116

那么非理性的人所组成的社会是怎样的情形呢?《阿特拉斯耸耸肩》借助一个发动机公司管理模式的转变摹拟“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利益”分配模式:对于尽其所能工作的人来说,“从日出到日落,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除了汗水之外你一无所得,你一辈子就是这样了,没有休息,没有希望”[6]129。“利他主义”者鼓励劳动者优先考虑他人的需要。而如果将他人无边的“欲望”等同于他有权获取的“所需”,必然导致一种匪夷所思的“非理性”局面:“如果我(劳动者)得一直工作到进了医院,如果我得为地球上每个流浪汉和每个光屁股的野蛮人都挣到了小汽车之后,我自己才有权拥有自己的汽车——他又为什么不可以从我这儿要求一艘游艇呢,既然我还干的动,还没有累趴下?不行?他不能提这样的要求?那他为什么能要求我一直得等到他重新装修好了他的起居室,我喝的咖啡里才能加奶油?”“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是马克思设计共产主义图景时提出的理想,最终目的还是要消除因为分配不均所引发的冲突。安·兰德的推演让人明白,要让一个人将其“所需”建立在理性水平上,就必须将“所需”与他的创造性劳动关联起来——以金钱为中介,用劳动所得交换所需的“利益”。但我们曾因为宏大的道德,或崇高的社会理想,而破坏了这一原则。当这一原则遭破坏,令所有人不愉快的“非理性”局面就出现了。

如何让一个社会处在一种理性而文明的水平上,按照中国读者的理解,恐怕是要表明“顾全大局”的伦理主张了。但安·兰德反对那种以“集体主义”为信条的政治体系。她说:“每个政治体系都以某种道德规范为基础。在人类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伦理学是形形色色的利他主义-集体主义教条,它使得个人服从于某种更高的权威,要么是神秘主义的,要么是平均主义的。……在所有这样的体系之下,道德都是适用于个人的规范,而不适用于社会。社会被置于道德规范之外,成为道德规范的具体表现、源泉或唯一阐释者;个人应该为了社会责任而做出牺牲,在人的现世生活中,这种谆谆教导被视为伦理学的主要目的。”[5]90每一种相对完整的政治体系都会假定一个伦理原则作为其基础。在母国苏联,显然是以“集体主义”为其基础,这种貌似“理性”的出发点在安·兰德看来恰恰是一种“非理性”,在《生而为人》和《阿特拉斯耸耸肩》等小说中已经对这样的社会及政治局面进行了无情的嘲讽。上面一段话引自以《人的权利》为题的文章中,这篇文章认为良好的、理性的政治的出发点应该是“个人”,而不是集体,所谓“人的权利”即指个人权利。结合上述有关“理性”的观点,以“个人”为出发点的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马克思以为就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合”,而人的诸多“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层面则是“利益交换”关系,“利益”的物质基础是个人,而非集体。因此一个良性的社会一定要尊重那个从事物质生产和财富创造的个人,而实现此种“尊重”的基本政治机制就是维护一个人应得的“利益”与他创造的财富价值之间的对等关系。安·兰德认为,所有借口集体利益或长远理想而无视个人利益的机制毫无“道德”可言。安·兰德为她心目中的理性社会找到的蓝本是美国。她把美国称为“有史以来第一个道德社会”。她说:“此前所有社会体系都把人视为满足他人目的的牺牲手段,并把社会本身视为目的。美国则把人本身视为目的,而把社会作为众多个体和平、有序和自愿共存的手段。……美国认为,人的生命按照权利(那意味着按照道德准则和人的本性)是属于个人的,权利是个人所有物,社会是没有权利的,政府的唯一道德目标是保护个人权利。”[5]91最后一句话涉及“政府目标”的问题,将在下文论述。

三、政府的本质

如上所述安·兰德心目中的文明社会就是理性的人,按照利益交换原则建立起的自由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政府是社会的必要保障,就像安·兰德心目中理想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政府从来都没有缺席过。那么应该如何认识政府的本质、规划政府的职能?这是安·兰德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安·兰德给“政府”下了一个定义:“政府就是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唯一有权执行某些社会管理法规的機构。”[5]107也就是说,政府是这样一种机构,它的执行权是它所唯一拥有的,其他非政府的私人或机构都无权拥有。她进而指出:“私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基本区别即这样的事实:政府垄断武力的合法使用。”[5]109一方面,政府必须获得此项垄断权,其目的在于控制和防止滥用武力;另一方面,政府使用武力的行为也必须得到严格的阐释和限制,法律是它使用武力的唯一动力。之所以对政府的职能作这样的界定,来源于以下推论:

第一,如果一个人希望生活在理性自由的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是人的权利,权利保障一个人可以自有地进行财富和利益的创造和交换。安·兰德指出:“‘权利就是社会准则,是用来确定和认可人在社会环境中的行动自由。世界上只存在一种基本权利(所有其他权利都是结果或推论),即个人拥有生命的权利。生命是一个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过程。拥有生命权就意味着有权参与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活动;意味着根据理性人的本性,他可以自由地实施所有支持、促进、完成和享受其生命所需的行动。”[5]92也就是说,生命权是所有权利的来源,而财产权是实现所有权利的唯一工具:“因为人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命,所以无权拥有自己劳动产品的人也就没有办法维持生命。”就人的权利体系而言,生命权是基础,财产权是保障。

第二,政府存在的唯一正当的理由就是通过保护人们免受暴力侵犯,从而达到保护人的权利的目的。美国《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说自明的。所有的人生而平等;他们由其创造者赋与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为了取得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是从被统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的;任何形式的政府,当它对于这些目的有损害时,人民便权利将它改变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用以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必须使人民认为这样才最可能获致他们的安全和幸福。”[7]可见西方世界的政治共识是:个人权利是上帝赋予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第三,文明社会的前提就是禁止在社会关系中使用武力,但当生命受到威胁时,人有自卫权——这是由生命权引申出的权力。但文明社会不能将这种反极性使用武力的权力开放给个人。如果允许每个人武力反击,那么它将迫使每一个公民携带武器到处活动,把家变成堡垒,这样的社会必然堕落到人人自危的野蛮状态,人们将不得不生活在经常性武力威胁下,随时都会受到邻居的武力威胁。安·兰德指出:“如果一个人希望在自由、文明社会中生活,他必须同意的基本原则只有一条:放弃使用武力,并把保护人生安全的权利委托给政府,目的是为了有序、客观、合乎逻辑地阐释怎样执行这项权利。”[5]110

安·兰德将政府职能归结为“垄断武力的合法使用”,只是一种将最典型的职能突出出来的表述。其实政府的职能应从这一点上稍作延展。例如,生产交换中的“违反合同”等也属于一种侵犯和不合法占有的行为,等同于间接使用武力,对于此类行为的制约与惩罚,也应该是政府职责。总之,当一切邪恶势力挑战理性和善良的时候,政府都应该加以有效应对。但西方宪政思想总是要对政府做出种种限制,谨防实际拥有权力的政府越界行事,危及公民权利。按照宪政理念,安·兰德也提出了对政府职责的限制性原则:“除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之外,个人能够作任何事;而政府官员除了法律允许的事情之外,他不能作任何事。”[5]110按照这条原则,政府最适合做的就是通过刚性管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安·兰德所主张的以“理性”为核心的“文明社会”的构建,仅有刚性管制尚不能实现,还需要柔性思想。为此她强调公民社会对政府职能的良性辅助功能,呼吁“在非理性的时代过理性的生活”。所谓“理性生活”就是人“永远不能放弃道德评判”——“当你有时放弃赞美美德和谴责罪恶时,你给予人的既不是正义也不是平等待遇。”[5]71当你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宣布,不管善恶都别指望从你身上得到什么时,你背叛的是谁?鼓励的又是谁?兰德把理性社会的构建及健康运转交给公民去打理,多少有点“公民社会”的思想背景。安·兰德同时也注意到了评判者的素质问题。她说:“要成为评判者,就必须拥有无可指摘的品格;他不需要全知全能或绝无过错,因为这不是知识上的错误问题,他需要的是无懈可击的正直,换言之,就是绝不沉溺于任何有意识的、蓄意的邪恶。正如法庭上的法官在证据不足时会犯错,但却不会回避已有证据,不会接受贿赂,不会允许任何个人感觉、情感、欲望或恐惧阻碍他对事实的判断——同样,每一个理性的人都必须在自己的心智法庭上,保持同样严格而庄重的正直。”互联网传媒时代,人们每天都会直面各种公共事件,如何作一个理性而正直的“评判者”,考验着每一个人的品质和良知,安·兰德上述一段话值得中国网民作为座右铭,常记在心,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离“理性”越来越近。

四、结论

套用“客观主义伦理学”,也可以将安·兰德上述政治观点总称为“客观主义政治学”,那么我们如何理解她的政治学的“客观主义”特征呢?国内有学者介绍安·兰德时,径直将其“客观主义”等同于“个人主义”,并进而将她的思想等同于“美国梦”的另一个版本[4]。言下之意,她所提供的只不过是美国资本主义价值观的陈腐表述,这样的说法显然有失简单。不要忘记安·兰德个人著述在二十世纪的畅销度,如果仅仅是美国价值观的表述,是不会有那么多共鸣的。她的“客观主义”思想其实包含着对既往资本主义精神的反思和批判,她不同意“天赋人权”、“人道主义”、“福利主义”等,她反对将国家政策原则建立在一些不切实际的“奇想”上。资本主义价值观中所存在的一些惯性理念,已经严重削弱了社会活力,需要一种基于现实的反思。可见安·兰德在有阅读能力的美国中产阶级群体中引发共鸣那个核心要点,还是了不起的“客观主义”——据说美国现总统特朗普的团队中就有一些人是安·兰德的“客观主义”的信徒。

“客观主义”反对一切不切实际的“政治秀”。有人说特朗普政治有商人特质,其实他比较接近“客观主义”。安·兰德所有政治理论都有一个朴素而理性的出发点。如有关“文明社会”的构想,从“利益冲突”出发,但并没有导向一种人道主义或福利主义,而是从冲突中引出“交换理性”作为文明社会的基石,表达了占人口多数的美国中产阶级的心声。另外安·兰德对于政府职责的构想有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人的生命权。既然世界上的男人女人不可能个个都是战士,家居的房子不可能成为战阵堡垒,那么干脆所有人都放弃使用武力的权利,让政府成为垄断武力使用权的唯一机构。这样政府的职责就简单明晰——不管治理目标多么远大,工作多么面面俱到,也要将制止武力侵犯,维护稳定作为重点,毕竟人的生命权比其他一切权利都重要。安·兰德的思想引发共鸣不在于她对于“自私”(Selfishness)的赞美,而恰恰是对于“理性”的崇尚,一个社会多数具有正常心智的人对于正常“理性”的崇尚应该多于其他情怀。当然一般所谓“理性”也不是道德的或宗教的,而是一种对人的生命情态“客观”反思。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兰德的“客观主义”就是一种“理性主义”。

参考文献:

[1][美]安·兰德.客观认识论导论[M].江怡、李广良、侯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2]孙旭、赵炎秋.客观主义还是存在主义——安·兰德与萨特哲学思想比较研究.湖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

[3]孙旭.理性·自我·利己——安·兰德伦理思想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4]张曙光.安·兰德的伦理学和德性论——读《自私的德性》.学术界,2016年第9期

[5][美]安·兰德.自私的德性[M].焦晓菊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6]安·兰德.致新知识分子:安·兰德哲学.冯涛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109-117页

[7]卡尔·贝克.独立宣言.杨宗翰译,香港:《今日世界》社,1966年版第3-4页

作者简介:

邓翔予,女,陕西凤翔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部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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