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释金那些事
2020-04-22俞飞
方圆 2020年5期
俞飞
据美国媒体2月19日报道,纽约警察于当地时间2月17日与一名嫌疑人玩了一场捉拿游戏,他在一天之内被逮捕了三次,并且都因为纽约州的新保释改革法被释放。
无独有偶,2019年11月15日,加州陪审团裁定华人女子李凡尼无罪,四年前被控策划、参与谋杀前夫的她,遭警方逮捕。家人大手笔拿出价值7000万美元(5亿人民币)房产保释,天价保释金震惊全美。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小小一个保释,凭什么写入美国宪法修正案?相比他国,美国商业保释公司为何大行其道?半世纪以来,美国保释改革又经历几多变迁?
第八修正案禁止过高保释金
华裔历史学者程映虹写过一篇短文《美国孩子这样学宪法》,感慨美国人对他们的权利门儿清,而且斤斤计较得很。“前几天,刚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晚上拿着家庭作业来问我‘excessive bail是什么意思?我拿过作业本一看,是学校‘社会研究课老师布置的,内容是美国宪法修正案,即著名的《人权法案》的内容。其中第八条规定‘excessive bail 和‘excessive fine 都是不允许的。这两个词组分别是‘过分的保释金和‘过分的罚款的意思。”
就法言法,保释源于古罗马《十二表法》。1275年英国《威斯敏斯特条例》将犯罪分为可保释罪和不可保释罪。1677年《人身保护法》规定治安法官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但要提供担保,保释金的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1689年《权利法案》第十条: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金,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北美十三州继承英国保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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