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药房退药情况调查分析
2020-04-21郑敏纯惠东县人民医院惠东516000
郑敏纯(惠东县人民医院 惠东 516000)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质量与广大患者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原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明确:为保障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1]。然而实践显示,医院药房特别是住院药房退药现象较为普遍,大量退药不仅大大增加了工作量,一定程度上扰乱药剂科正常工作秩序,还为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2]。本研究对我院2018年1—12月住院药房退药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策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1 资料与方法
收集2018年1—12月我院住院药房的1812份退药申请单,根据所属科室、药物金额及退药原因、种类等予以统计分析。
2 结果及分析
2.1 退药科室:针对各个科室退药信息进行收集,内容主要包括退药处方数目、退药金额、发药总金额,并计算退药处方相对于发药处方的占比,见表1。
表1显示,退药处方及金额占发药处方及金额的百分比最高的为重症监护室(itensive care units,ICU),其退药处方占比为5.08%,退药金额比例为9.37%。其次为泌尿科、呼吸科。

表1 按退药科室进行分析
2.2 退药原因:对2018年1—12月住院药房1812份退药申请单退药情况进行统计,结果见表2。
退药原因首位是出院或转院,比例高达34.44%,这主要是由于医务人员未能充分掌握整体情况引起的。其次病情转变、遵医嘱更改及拒绝使用也是比较常见的原因,分别占比23.68%、13.36%、12.25%。因病情出现转变或发生死亡而退药是合理的,应予以及时办理;对于遵医嘱退药的情形,多受个体化用药的影响,不同患者可能存在差异,医师应需严格按病情变化予以医嘱更改,也有一些医师按用药习惯进行医嘱更改,存在部分不合理退药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