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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0-04-14张中莲

河南农业·综合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驻马店市农户农民

张中莲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农民合作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驻马店市要坚持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动摇,引导农民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合作社,支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带动更多农户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加强对小农户的扶持,增强其适应和接纳现代农业的能力;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为农户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同时,全市要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到了由数量扩张向规范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如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其规范运作、提升发展,已是摆在农业农村工作者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前,驻马店市农民在生产、销售中自发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主要以专业协会等形式出现,多在民政、科协、农业等部门注册,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服务内容也仅局限于为农户提供种、养、运等技术服务。

近年来,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2007年,駐马店市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1家。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 750家,其中,种植类17 014家、养殖类3087家、农产品加工类1126家、其他类523家。社员出资总额765亿元,注册成员总数12.9万户,实际入社社员66.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9.8%;辐射带动农户80.1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47.9%。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示范社51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5家,省级示范社63家,市级示范社404家。

“富不富,关键看农户”。通过土地托管或土地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在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购销下,提高了耕作水平,延长了农产品产业链条,入户农户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平均增长30%。2019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小麦、玉米、水稻、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9.5%、83.6%、80.6%、83%,全市农业规模性种植、耕种收机械化率、农产品附加值都有较大提高。合作社已成为组织服务农民群众、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组织载体,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引领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空壳社”情况

从近10年合作社的发展可以看出,合作社对促进驻马店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社会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疑声也很强烈,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真正的合作社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空壳社”率是否达到了50%?带着这些问题,2019年4—11月,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工作部署下,驻马店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排查清理整顿工作。合作社清理排查采取全面排查的方式进行,边排查、边引导规范提升,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自愿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对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引导其自愿设立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全市共清理“空壳社”1597家,其中,接收市场监管部门转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694家,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的合作社0家,经县、乡、村进一步排查出的“空壳社”903家。通过进一步甄别,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12家,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1269家,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316家,尚未发现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合作社。通过指导引导,愿意注销的合作社721家(因注销程序复杂,目前只注销合作社1家),指导规范的合作社795家,其他81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小,自身发展乏力

合作社规模小,自身发展乏力。驻马店市除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社外,大部分合作社成员为5~10人,且大多还是亲戚朋友,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不重视输入新鲜血液,注重维系农户家庭思维,小农观念浓重,更新慢,创新扩大发展步履维艰,难以增强凝聚合作社的影响力,合作社的合作普遍处在低层次农资及农产品的购销合作上,合作社没有资金积累,无法规范运作。

(二)财务管理培训少,重要性认识不足

尽管现在国家从多个方面加大了对农民的培训,驻马店市对农民的培训也不少,但大部分是技术方面的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财务方面的培训过少,管理人员认识不到财务做账的重要性,盈余返还在购销时就直接全部返还了,没有提一点公积金留存发展,更谈不上二次分红,致使社员参与度不高,也没有意愿规范运作。但是,随着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台,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培训会越来越多,合作社成员也会逐步增强认识性。

(三)合作社融资困难,发展后劲不足

驻马店市有很多有思想、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积极带领社员做大做强,也有规划、有行动。但因合作社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缺乏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难度较大,致使合作社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产品少。

(四)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发展迟缓

2015年,驻马店市就已经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局面。但县级政府大多数没有真正建立起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的合作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即使部分县建立了这种制度,也没有完全形成通力合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局面。另外,指导合作社发展工作的业务单位机构人员较少,近几年又主要忙于土地确权、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精力去指导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建设,乡级合作社辅导员多由乡农技中心人员兼任,没有专门的人员承担这方面的工作。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长期间,由于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致使发展迟缓。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领导,健全指导服务体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要督促县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扶持政策,健全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充实县乡基层经营管理工作力量,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工作机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疲于奔忙”的现象。

(二)加强宣传培训,引领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方面,大力宣传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及各类示范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使其深入人心,使违法现象无处遁形;深入宣传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典型,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创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大力宣传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进国家、省、市、縣示范社四级联创。另一方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培训,尤其加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培训,造就一批合作社高素质管理人员,引领合作社规范发展。

(三)加大指导与服务力度,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一方面,立足指导。指导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章程,依章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认真执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加强合作社管理,依法按章搞好盈余分配;依法开展合作社登记注册及变更登记,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指导合作社遵守国家税务征收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发布、合同鉴证、流转协调、代理服务、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多项功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服务范围,引导他们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开展托管式服务;支持企业、合作社、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成果转化,合作共赢开展针对性强、技术水平高的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引导,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服务成员是农民合作社的宗旨,要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增强对农户的服务带动能力。一是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合作,联合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由传统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民间工艺制作、休闲农业和服务业延伸、拓展,建设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和抗风险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二是通过推广“农民合作社+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成熟模式,引导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为农户提供生产性服务,开展标准化生产,带动农户进入产业链,进一步融入区块链发展模式。三是通过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合作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

其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鼓励成员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等方式加强合作社成员间的利益联结,使合作社成员之间拧成一股绳,共拉一匹马车,凝结向心力,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五)健全金融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融资难题

近年来,针对合作社发展融资难的问题,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惠农、助农、支农工作,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投保面逐步扩大,保障程度逐年提高,为全市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2019年,为切实解决制约驻马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融资难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了多次政银保企座谈会、银保企对接会,研究破解措施,搭建银保企对接平台,保持信息畅通对称、知己知彼双向发展、信息平台共享机制;积极利用驻马店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组织企业抱团取暖,共化危机;积极配合省农信担公司,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把服务触角深深地扎到田间地头和产业项目上,打通担保服务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驻马店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搭建融资平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支农金融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当地农民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保险部门要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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