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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状与对策

2020-04-10黄猛贺湖

教师·上 2020年1期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称对策

黄猛 贺湖

摘 要: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成功設置了岗位职数;顺利实施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与评聘结合;降低了晋升职称的门槛,职称职数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淡化了科研,淡化了外语与计算机;建立了评审体系,制定并公布了评审标准,完善了监督机制,评审走向客观、公正、公平。但是评审标准有疏漏,基层学校评审把关不严,虚假材料较多,实地考核流于形式,亟待修正。文章提出优化评审队伍、修订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加大打假力度等建议,这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实现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幸福指数有着现实和深远意义。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451.5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9-06-19 文章编号:1674-120X(2020)01-0036-03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亮点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严重制约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5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多项推进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政策,呈现出从重点关注大城市教师到向农村教师倾斜的趋势。2016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确定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完善职称评聘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同年,湖南省出台《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农村教育进行精准扶贫和倾斜,统筹城乡均衡发展,也已成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难点和关键。

俗语云:“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湖南省邵阳地区为例,多年来教育资源集中于城市的重点中小学,农村教师职称评聘的指数、同一职务的工资待遇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徐曼曼,2012),多年累积下来的城乡差距现实,以及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瓶颈,都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因地制宜,核定适当的岗位结构比例、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以符合实际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和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邵阳市职改办研判了全市职称改革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认真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职称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新的举措,经过三年的职称改革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顺利完成了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将原有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合并为中小学教师三级职称、二级职称、一级职称、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二是完成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设置与评聘结合;三是实施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即将一级职称下放至县市区评审;四是建立评审制度体系,如公布评审标准,制订评审方案,形成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同时完善监督机制,淡化了科研论文与著作,淡化了课题研究,淡化了外语与计算机考试;五是颁布了聘后管理政策。总之,一系列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待遇,让教师看到了新的曙光,看到了新的希望,在不同程度上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甘于从教,安心从教,乐于从教,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让中小学教师有了成就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

二、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评审标准不够科学

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邵阳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出台《邵阳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计分标准(试行)》,此标准分成“思想政治综合表现、教育(管理)能力及实绩、教学能力及实绩、示范引领及实绩以及其他加分项目”等六个方面的材料进行评分。此方案在制度层面有突破,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教师有章可循。此标准共48个计分点,总的框架是不错的,评审标准注重立德树人,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注重教育教学一线经历,淡化科研课题、淡化论文、淡化信息技术与能力、淡化外语。给评审定向,定了标准。职称改革可谓轰轰烈烈,但是难免出现不足之处。其一,新增加的文本材料过多,导致县(市、区)、直属学校、中心校各个层面颁发证书,如常规教学检查评比。其二,分值不够合理。骨干教师赋分过高,市一级18分,县、市、区一级15分,乡镇(县直学校)一级5分,学校一级3分,这样的分值很容易出现一边倒和一锤定音的局面,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晋职热情;教学业绩赋分过低,只有5分,仅占总分的5%,这种分值显然没有将教学业绩评价放在应有的位置和高度,不利于调动教师的教学热情,这种指挥棒的效应将直接导致教师放松自己对教学的要求和追求。据了解,教师普遍反映此项赋分过低,甚至有网友吐槽:教学成绩年年好,评不得一次骨干教师。

(二) 实地考核流于形式

现行的实地考核占评审总分的15%(材料评审占85%),采用由县(市、区)教育局或中心学校组织所在学校教师和学生召开座谈会、参评教师上一堂教学能力考查课的形式进行。由于将权力下放到了最基层,这两种考核都极易流于形式: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可以任意指定,不管这个教师的师德、教学能力、教研水平等如何,在教师和学生口中、在座谈记录中,基本上是赞歌声声;教学能力考查课也同样如此,参评教师自己选课、自行备课,没有体现即时性。有些长时间离开讲台的参评人员甚至连课件教案都是请人代笔的,而有些县教育局或中心学校的听课评课流于形式,仅敷衍地拍几张照片,根本没有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测评,所有测评结果都是“形势大好,一片红”。实地考核的计分都相差甚微,不能很好地体现教师的实际教育教学水平,也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造假现象比较严重

标准一公布,很多教师不知所措,材料打分按照此标准计算,分数普遍低,有些甚至不能及格。于是有人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找领导、亲朋好友、同学弄证书。从2018年的职称评审中发现,各类能够加分的材料造假泛滥成灾,比比皆是,闻所未闻。一是荣誉证书造假较多。如优秀班主任证、优秀党员证书、优秀教师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有些是学校或中心学校批发荣誉证书,还有些是当地政府部门(含当地党委政府、人社局、教育局)随意颁发奖励证书。 最为突出的是某县的参评对象中只有少数人不是县优秀教师,也只有少数人不是县级骨干教师。评委发现矛盾重重,疑点颇多,定性假材料,但是该县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是真实材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二是论文造假、著作造假较多。有的花钱买论文发表,有的花钱参与编写著作,有的临时花钱获得论文评审等级证书,还有的花钱到地下工厂做假证书。三是课题研究造假较多。假结题证、假获奖证书等,屡见不鲜。如中国科研成果一等奖、中国教育学会论文评比特等奖等高级别奖项也常有出现。另外,课题研究参与者张冠李戴,狸猫换太子者屡见不鲜。四是教案及教学业绩造假也大有人在。有些参评对象多年没有开展教学工作,自然是拿不出真实的教案和连续几年的教学成绩,于是自己临时赶写教案并委托相应的学校和中心学校编排假课表和假的成绩统计表,以制造参与教学工作的假象。

(四)证书使用复印件助长歪风

往年職称评审基本上采用证书原件,社会反响良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采用复印件,便于造假,教师们怨声载道。因此“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的签字,名存实亡。

三、 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修订评审标准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应遵循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要根据实际修订现行评审标准。邵阳市两个职称改革办领导与评审标准制定者主要成员已经在评审现场,听取了评委的意见与建议近20条,但是不能束之高阁,不能夭折!评审标准修订务必深入基层,深入教师,深入课堂,听取广大教学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心声,注重教育教学能力与业绩,降低一线教师晋级的门槛,确保一线教师中的优秀者能够有机会晋升高级职称。

(二)规范评审程序

所谓规范评审程序,就是指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综合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从文件的宣传到贯彻执行,要按规定动作进行。首先,领导层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舆论导向作用,宣传职称评审的作用与意义,了解职称评审的政策内容、原则、方法与步骤;其次,要读懂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如何传达文件精神;再次,将评审政策宣传到位;最后,要督查宣传文件、执行文件精神情况,纠正相关问题。县(市、区)职改办应从严把关,县直学校、乡镇中心校要不折不扣、原原本本传达职称改革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心中有数,执行也需要讲程序,要阳光操作。其一,要把关差额申报、差额不足、等额申报推荐人选。其二,应把好材料认定关。从评审资格审查,到评审表、评议表、支教与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工作量考核表、教案、各类证件,以及论文与著作、课题研究等材料,要逐一审查,实施“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为避免基层评审作假,应过程透明、评委透明,杜绝暗箱操作。材料应编号(含起止号),参评对象的参评信息应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意见,该纠正的一定纠正,不能将矛盾上交。材料汇总后,必须留给评审对象足够的时间(不低于1天)能够查阅对方的材料,杜绝形式主义,走马观花。其三,评审对象双方确认后,须当场签字。参评双方认定后,为避免喧宾夺主,防止作假,严禁更换材料、加塞材料与各类证件。

(三)优化评审方式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方式应参照2018年度湖南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方式进行,即采取实地考核、教学案例评审、材料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考核、教学案例评审环节可下放至参评对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至于材料评审方法,建议采用2018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方法,即先定性、后量化的办法。事实证明,此方法能比较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教师,不会因为未获得大量的证书而被淘汰。为防止走过场、送人情等现象再度出现,当地职称改革办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上一级职称改革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严把质量关;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密切配合,严明纪律,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确保评审的公正公平。

(四)加大打假力度

当今荣誉证书造假、教案造假、业绩造假、论文造假、著作造假比较严重,严重影响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损害干群关系,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因此,应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其一,规范竞赛与评比项目,凡没有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教师培训机构、教育学会以及国家民政部备案的学术团体举办的竞赛项目、评比项目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可。其二,重申凡提供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原件的规定,便于评委甄别。其三,应加大打假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查出造假者,一律在全市通报造假对象与所在单位名单;被打下的造假对象三年不准申报职称,其所在单位年终考核降低一个等级,谁签字谁负责,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优化评审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评审队伍,是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前提与保障。优化评审队伍,就要完善专家遴选机制。第一,要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湖南省教育厅的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文件规定,选拔思想品德良好、学识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者进入评委库。严防只问出身、不看本领担任的人挤入评委库。第二,专家的遴选应注意代表性。主要由一线教师和教研员组成,既要有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与职业教育一线知名教师代表(占70%),又要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也要有学校校长、主任方面的优秀代表进入评委库;同时要注意学科平衡,还要注意老中青三结合。第三,应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对连续多年担任评委者要有间断性。尤其是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的专家不能连任同级评审委员会副主任(职称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例外),可以消除教师顾虑,打消教师怀疑心理。将违反评审纪律者、玩忽职守者、渎职者、泄露评审机密者一律清除出评审队伍。

职称评审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它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的专业发展,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恪尽职守。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规范评审程序,突出对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相关业绩的评价,加强对评审后教师的管理等,这些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于艳辉.石家庄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现状及改进策略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4.

[2]吴燕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基于河南省X县的调查[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9(8):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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