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要自觉对房地产市场乱象“亮剑”
2020-04-09陈诗华
市场观察 2020年1期
摘要
房地产市场乱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利益。仅靠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往往不够,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久久为功。如何才能消除房地产市场乱象,关键要看地方政府的态度,特别是县市区政府的决心。地方政府要切实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真正树立全局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思维,自觉对房地产市场乱象“亮剑”,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做到一把尺子、绝不姑息、露头就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关键词
房地产;市场乱象;地方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亮剑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买房,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这些房地产市场乱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利益。
早在2018年6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可以说,经过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成效显著。
但是仅靠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往往不够,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久久为功。因为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中介机构等善于投机钻营、躲猫猫。避过了风头,又会卷土重来。
笔者通过实际调研、查阅资料,对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乱象进行了梳理,现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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