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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公敌:数字全景监狱中的网络霸凌

2020-04-07张宇然

今传媒 2020年3期
关键词:个人隐私

张宇然

摘 要:“数字化生存”正在成为人类社会的显著特征,媒介技术的不断变革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由此人们在互联网中随时、随地、随意地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数字群”,并汇聚了巨大的能量。而在这个由电子技术打造的“数字全景监狱”里,个人隐私成为泡沫,虚幻且易碎。人们更是不满足于“围观”,而是走向了“围猎”,抱着“正义幻觉”开始了对“全网公敌”的“追捕”,并逐步演变为符号暴力甚至是升级为现实中的行为暴力。网络霸凌正在成为21世纪一种特殊的暴力形式,此种现象何以发生以及如何防止正是本文研究之所在。

关键词:数字群;个人隐私;网络围猎;正义幻觉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0)03-0063-03

今天,人类以数字化的形态流动地群聚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技术的赋权,不仅使得公众可以在这个场域中畅所欲言,也使得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日渐模糊。在社交媒体上,人们不断地“围观”着他人的生活,时不时地进行着“议论”,有的人借助匿名的身份,打着正义的旗号,恶意地发布一些带有侮辱性质和煽动性质的语言、图片和视频等,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更有甚者对他人进行疯狂的“人肉搜索”,肆意揭露“被观看者”的隐私,严重地影响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本文旨在研究此种网络霸凌的成因进而寻求防止之策。

一、 从“围观”到“围猎”:虚拟世界的真实暴力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人们打破了时间、空间、身份的限制,流动着、群聚着,在一个又一个“事发现场”相遇、集结,不断地点击、转发、评论。在每场声势浩大的网络围观中,“观众们”迅速选择立场,集结成群,以代表“公众意志”的方式完成着“正义”使命。于他们而言,仅仅利用“权力的眼睛”将其送上了“断头台”并不够,还要不断地“掷石子”,利用“民意”将其“断头”才算是对“全网公敌”的惩戒。在这种“围猎”中,并没有隐私可言,人与人早已从信任模式切换到了监控和透明模式,在“数字全景监狱”中紧密联结,互相监视,寻找着“全网公敌”。

早在1751年,在巴黎军事学校的宿舍里就出现了可视的隔离模式,而18世纪后期才由边沁第一次正式地提出了“圆形监狱”这个构想,他将其誉为“哥伦布之蛋”。但遗憾的是,这个构想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直到福柯精细地论述了全景敞视主义对人的无声规训之后,这一洞见才受到各方广泛的关注。所谓圆形监狱指的是一种“中央塔”式的监视模式,“监视者”站在中心看守着四周的“被监视者”,中间可以观察四周,四周无法看到中间,“被监视者”各自拥有一间囚室,但相互隔离,不具有可见性,处于一种被隔绝、被观察、孤独的状态。在这样一种以中心化为特征的观看系统中,“权力应该是可见的但又是无法确知的”[1]。每个人都知道“目光”的存在,但又无法知道自己是否正在被窥视,“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了一种真实的征服”[1]。“数字全景监狱”是“圆形监狱”的一种新变式,这次不再是中心监视着四周,而是四周观看着中心,不再是相互隔离,而是彼此紧挨。一旦有事件发生,“观众们”就会迅速地聚集在现场,中心和四周并没有界限,“观众们”不仅集中观看,也会互相观看。无论是过去的“圆形监狱”还是今天的“数字全景监狱”,全景敞视主义从未消失。从过去到现在,人们依旧具有“卢梭式的梦想”,欲打造一个近乎透明的社会,使社会的每一部分都变得清晰可见,他们认为这种普遍的可视性可以有效地规避有害行为。人们如同18世纪一样仍对黑暗具有发自内心的恐惧,但在驱逐黑暗追逐光明的过程中,自身却成为了恶的一部分,衍生出了新的暴力形式。“酷刑”从未消失,只是转换了对象,从肉体变为了精神。在网络社会中,“围观”作为一种“公开处刑”的惩罚景观而存在,而“围猎”则是“围观”的进化版,从无言的观看走向了有声的暴力。

二、 技术异化:美丽新世界的“弗兰肯斯坦们”

互联网向每一个访客发出了“欢迎来到美丽新世界”的邀请,而“访客”们却试图成为这种新媒介的主人,而忽略了媒介是如何控制他们自己的。互联网同之前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一样,改变了人们的认知模式与感知模式,更被认为是兼具时间和空间偏向的完美形態。但互联网的“空间偏向”不断地碾压着“时间偏向”,打破了人们预想的时空平衡,“即时点击即时获取”的便捷带来了海量的信息但也淹没了大众对同一事件的感知。新媒体的即时、可移动和匿名性使得人们可以随时且无需负责地进入一个又一个的“现场”,人们有限的注意力被无限地分散,它的时态是现在进行时,是由无数个“现在”、无数个碎片信息拼凑而来的。人们逐渐遗忘了以时间上的广度和远见为基础的行为模式,降格为只会点击的“情感主体”,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后,极易以一种片面的立场看待问题,进而选择“口不择言”。印刷时代由文字带来的理性思辨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碎片化的、图像化的情绪和片段。逻辑链条被拆除后,人性悄然消失,兽性粉墨登场。

人类就在这样的“美丽新世界”里一点一点被异化,成为了雪莱笔下被技术拼接而成的怪人“弗兰肯斯坦”。人类的杰作最终吞噬了自己,成为了没有灵魂、终日游荡在“围猎场”中的“数字幽灵”。互联网正在使人类丧失耐心,狂躁不安,人类不再是沉着的农民,等待着“瓜熟蒂落”,而是像猎人一样,需要迅速出手,不在乎谁是猎物,重点是一击即中,绝对不能空手而归。大众逐渐遗忘了信息的本质是透明性,而真相的常态却是包裹在“隐藏”之中的。数字媒体自身对于“当下”绝对化的追求正在消灭具有时间牵制的行为,人们的责任感正在逐渐丧失,每一次点击、转发和评论就像购物一样轻率且冲动,公众不再是积极的行动者,而更像是被动的消费者,被情绪所裹挟。网络社会里的主体都是麦克卢汉口中的“无形无象之人”,数字所特有的失重感和流动性,正在逐步把真实清除,把想象绝对化。每一块电子显示屏都像是一面镜子,人类躲藏在其后,观察着世界和自己,却早已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想象,最后只看得见自己,没有了他者,进入了镜像阶段的后婴儿时期。

三、 情绪胜于事实:后真相时代的舆论狂欢

人类正在进入“后真相时代”,一个感性大于理性,情绪胜于事实的时代。在热点事件的围观中,情绪往往会迅速占据主场,摇旗呐喊,集结成群地开始“围猎”。每一次的围猎都像是一次盛大的狂欢,他们迫不及待地脱离常轨,进入“狂欢广场”,捕捉猎物。互联网本身具有的匿名性和互动性为“狂欢”提供了条件,如同在等级森严的中世纪人们在狂欢节中尽情享乐一般,今天的大众也在一次又一次地网络围猎中实现了舆论狂欢。在“广场式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中,他们“随便而亲昵的接触”,“插科打诨”,以“粗鄙”的方式随意进行攻击,否定着一切的等级和权威。在狂欢中,真实已然被消解,所有的一切都被情感所主导,不断地上演着“加冕与脱冕”,大众抱着“正义幻觉”自以为在靠近真相,却逐步暴力化,如同在狂欢节中,每个参加仪式的人都会手执一支点燃的蜡烛,同时喊叫着“死你的吧”。

在一场又一场的网络围观中,由于社会热点事件长期草草收场,大众日益变得不信任公权法律,变得对真相漠视,他们选择按照自己心中的正义进行即时审判,围猎所谓的“加害者”,不假思索,逐渐缺乏一种在乎事实的关切。在网络围观中,观众受到吸引流动地群聚在一起。勒庞认为,当人进入群体时个性就会消失,成为“无名氏”。而今天,围观群众们作为“数字群”而存在,与一般群体不同的是,他们仍保持着自己的身份,虽然他们的表达方式是匿名的,但仍有其自己的形象,他们并不认为群体的利益是自己的利益,他们随时加入,随时离开,缺乏一种内向性,反复无常。相比传统的群体,他们更无责任感,也更易受情感和行为的传染,从而丧失思考能力,成为一个野蛮人,残暴而狂热。就群体而言,他们不具备理性与逻辑,但却极具想象力。而“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2]。情感驱动,无疑成为最易引燃他们的导火索。当一个社会热点事件发生,一些普世的情感会迅速成为沟通大众的桥梁,他们很快地产生了“共情”,但更多时候是随意地将自己过往的经历等同于其中一方的立场,言之凿凿地对另一方进行鞭挞,举起“正义之刀”,向其砍去。

四、 何去何从:网络霸凌如何止

在互联网场域中,个人空间被不断蚕食,正义之刀不断挥舞着,就事论事的理性对话不复存在,个体正在处于一个极度不安全的环境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杜绝网络霸凌,回归温和理性,成为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

就公众个体而言,首先应当具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其次应当同时具备理性思考能力和共情能力。需要警惕的是,公众不应堕入“共情陷阱”,提前预判结局,让情感主宰了理智。在面对当下复杂的信息环境时,每个个体都要“三思”,让自己与瞬间即来的情感建立一条“缓冲带”,去思考信息链条是否完整,不断地提高媒介素养。而即使面对“网络围观”,也应保持一种“有距离的目光”,不过分窥视他人的生活,不以暴力攻击他人,不随意披露他人的隐私。数字媒体中的交流普遍地消减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相互尊重这一基本的人际交往准则却被抛诸脑后。今天的全联网全交际,看似消除了远却并没有产生近,以计算为机制的互联网提供的只是同者的重复,唯有思考才能通往他者。

就媒体而言,应发挥自己在舆论场中的“专业”作用,提供准确的信息,保证内容的真实性,不以追求流量为目标,对于有争议的、关注度较高的事件,应保持谨慎。当下,由于商业主义的蚕食,一种“真相市场观”成为媒体冠冕堂皇的借口,他们普遍认为可以在信息发布之后再进行核实,而真相会被筛选出来,不实消息则会被剔除。这种强调速度而非准确性是技术的逻辑,不是新闻的逻辑。媒体应始终保持一种“克制的谦逊”,不先入为主,保持理智分析,为民众提供一个真实可靠的认识事件的窗口,而不是成為他们“正义幻觉”的支持者。

就社会而言,当下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互联网治理是重中之重,面对“网络霸凌”应坚决杜绝与预防。首先,要从思想上加以引导,努力创造一条完整的讨论路径,使事件可以朝着理性客观的方向发展,使民众可以真正“共情”,而不是“借题发挥”;其次,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加强对“网络霸凌者”的惩罚以及加深对平台的监管;最后,要以倡导“交往理性”为目标,建立网络文明。

五、 结 语

网络霸凌,既指的是一种伤害他人精神的符号暴力,也指的是一种对他人产生了实质性伤害的行为暴力,其由一种带有观看性质的网络围观逐步升级为公开制裁的网络围猎。在技术的驯化下,大众失去了耐心,寻求即时的结果,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的生存状态。在“自由”的社交媒体中,大众日渐退化为婴儿,逐步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沦为了情绪的奴隶。在“正义幻觉”里,大众举着“火把”燃烧了他人的隐私,并一步一步走向暴力的深渊,成为了恶的一部分。面对网络霸凌,无论是个体、媒体还是社会都不能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待,而应正视“我们与恶的距离”,积极寻求应对之策,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法)米歇尔·福柯著.严锋译.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26-227.

[2] (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15.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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