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直为民”: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模式探析
2020-04-04
安顺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群众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
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主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使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于民族地区而言,一方面是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的任务难度大,另一方面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较为凸显,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社会治理陷入困境,往往表现出政府越位和缺位、公共服务缺乏保障、无法公平分享发展成果等问题。伴随着经济市场多元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必须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1]为社会治理指导思想,创新探索一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着力改变乡村治理的传统方式,探索和总结出属于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模式——“四直为民”,即“党群直议话民事、干群直通连民心、县乡直达惠民利、民生直办解民忧”[2]。
一、“四直为民”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
2014年以来,时任贵州省长陈敏尔在凤冈县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要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中走好群众路线”的要求[3],从议事会到“党群直议制”,再到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四直为民”,都是基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方式改革探索大量积极有益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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