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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且说

2020-04-03尹学芸

上海文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小说

尹学芸

一、记忆

大脑的表面有许多沟回,小说家大概要多几个道道,否则就难以完成故事的各种起承转合,我是这么认为。

人的记忆力没有限度,区别只是朝向。比如,有人看见数字就印象深刻,有人遇到数字就犯糊涂。我是属于后者。但某些数字除外。有次整理衣物,发现了一套小黑格子西服,购于北京的东风商场,时间是1981年的秋天,定价四十四元。几十年过去了,那个价签就在心里,一点没褪色。

大概因为几种因素。一、是第一件西服,而且是在大城市买的。二、绝无仅有的一次父亲陪我逛商场,我选好了衣服,他进来买单。他陪我跑了一天,我逛商场的时候,他就在外面蹲着抽旱烟,然后告诉我,选好了衣服喊他。三、即便是四十四块钱,在我眼里也是巨款。我去北京母亲只给了五块钱。单程车票三块,欠下的那一块,大概是母亲故意的。因为只要找到父亲,就不愁补足银两。穿上西服的那个嘚瑟劲,别人瞅我,都不知道该迈哪条腿。

留住的信息都不是孤立的。既与亲情勾连,又与当时的心境以及购物环境形成一个珠链。孤立的数字你记不住,比如,几年前的一个工资条。

有人说,好的记忆力是根本。其实这只说对了一个方面。记忆力是一种技能,重要的是捕捉事物本质的感觉能力和洞察力。再往细里说,要能看到事物的两个方面。光看正面不行,光看反面也不行。

记忆也是习惯性的,而且有选择。留在记忆深处的都曾刻骨铭心,只是会被时光打磨,越来越淡。有些便漏掉了,但若形成了文字,差不多就成了永恒。哪怕是记在笔记本上。

小说离不开记忆。记忆如同种子埋在泥土里。没有土壤孕育,便不能发芽结果。

二、日常

去年是建国七十周年。

三十六年前的1984年,我们的小城有本刊物叫《蓟县文艺》,要发一期国庆专号。消息传来,朋友们奔走相告。我那时在村里的服装厂上班,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但仍被那个信息鼓舞着,写点什么呢?哪怕有一点点空闲,也要想想自己应该怎么做。在这之前,我还没正儿八经写过小说,但我一直被写小说的信念鼓舞着,觉得自己能行。阅历尚浅,资历有限。想来想去我觉得应该写生活中发生的大事,而最大的事莫过于麦场那场大火,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四年,可在我心里,它仍无可替代。

暑假照例要支农。有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便听有人呼喊“麦场着火了!”出于本能,我掉头就往麦场的方向跑,村路上涌动着很多人,扛着扫把,提着水桶,有人还抄起手推车,从各个院落里奔出来。麦场在村南,场边有很多灯笼样的麦秸垛,高耸入云。若在平时,金黄的灯笼垛就像风景矗立,可那天的情景煞是吓人,灯笼已经变得通红,麦穗哔剥作响,老鼠跳将出来,尾巴尖还带着火。那麦垛很快就变成了一蓬炭灰。几个胆小的妇女吓瘫了,坐在地上只会哭。我至今都记得七婶的哭声有台词,她可着嗓子嚎的间歇说的是,“你让我们吃什么呀!”因为风向在朝南刮,而麦场南边是一道沟渠,所以火势很快就被控制住了,可我仍看到了一个男人腋下夹着一小捆麦子慌慌地走了过来,那是个挣十分的劳动力,之前一直在场边上转磨磨儿,从始至终也没有参与救火。后来他这个形象就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拍打膝盖嚎啕的七婶一样。

我的一件粉色的确良衬衫烧了好几个洞,脸上手上都有几个燎泡。空气中是一种呛鼻子的柴草灰味,空中大团的黑烟经久不散。那些冲在前边的男人都像刚从烟囱里爬出来的,衣衫不整,脸上身上没有一块干净地方。但也有衣衫整洁的,事后才知道,他家自留地的麦子晾晒在场院一角,他执一把铁锹守在那里,防火势蔓延。若是转个风向,哪里守得住,他那几捆麦子一忽燎儿就没了,他守护也是白守护。我的这篇《人与火》的短篇小说就在此背景下落笔,写了七八个人物,每个人都是叙述者,对一场火灾的各种心理体验,有矛盾,有斗争,有崇高,有猥琐。一会儿你说一会儿他说,完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构架。后来很多年,我再也没这样写过小说。

值得说明的是,我为了写这个小说采访了几个人。我问他们,你在现场救火时都想了些什么?多数人回答什么也没想。只有七婶子说她想到了过年孩子们吃不上饺子,故而嚎啕。意外的是那个在场边转磨磨儿的人,说了一大段似是而非的话,大意是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他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可他光顾看管自己家的麦子,却忘了救火。

我的这个小说也曾寄到了外边的杂志,记得有编辑给我回信说,大火面前还有人抢救自己家的麦子,这个细节不真实。小说也只寄过那一回,被人一打击,就彻底灰了心。建国七十周年很多人忆及1984,勾起了陈年往事。否则,我连那场火灾也忘了。

很多年以后,我知道了小说不止写事件,更应该写日常。《李海叔叔》便是典型的日常体验,那些如影随形的日子逶迤进了歲月深处,可以捡拾得毫不费力。

那种曲曲弯弯的成长比山路更漫长。换个角度,你不是走在这条路上就是走在那条路上,白发和皱纹都会等着你。那么,还是选择一条愿意走的路吧。我就经常这样想。

日常生活中隐藏着文学的因子,它们像珍珠隐藏在沙砾间,你捕捉到了,便拥有了。

三、像陀螺一样

作家创作各有各的习惯,有人写中篇也要列提纲。我从不预设故事框架,只是选好时代和背景,让人物沿着自己的内在逻辑滚动,逐渐从混沌中剥离。

这一点很重要。作品行进过程中,人物逐渐立体,有了清晰的面目和性格特征,小说就不会无路可走,人物就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

假如他们真的存在于生活中,肯定也是各有各的车辙,横向纵向都不一定有交叉。身份不同,性格各异。有时候,甚至可以自说自话,但却不得不在哪怕弦外之音中,被作者拽到一个场域完成叙述。不到最后一刻,你,或他,都不知道被命运赋予了什么。他们只是像陀螺一样,按照自身的逻辑,盘桓着往前走,而不管前边的风景如何。有时候作者是演员,跟他们站在同一舞台上,样子有点像同呼吸共命运。但不定什么时候,就华丽丽地转身成了导演,在幕后遥遥注视着人物前行。一个满脸佛相的人,成了一个窃贼。或者,一个单纯曼妙的女子,一点一点有了复杂斑驳的底色。又或者,一个英俊潇洒的偶像级的人物,缓慢却决绝地成了一个变态或骗子……在普通的意义上,他们仍然是男人、女人、家人、同学、朋友、领导、同事甚或楷模。小说只负责撩开面纱的一角,而这一角提供的仅仅只是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审美走向。尘埃落定时,才蓦然发现,他们的结局他们没想到,他们的结局其实作者也没想到。如果这个结局读者也没想到,那么应该就是不差的。

小说与读者见面,是人物从作者的内心走向广袤世界的过程。内在和外在驱动形成一种共振,走向高潮,又从高潮处跌落,同样像运行的陀螺一样,不着痕迹却无法忽略。他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虚空中,有了影像和名字,进而有了灵魂和血肉。他们或长或短地被读者记挂,就像或长或短地被读者遗忘。

有时候,全看命运。

四、养小说

小说要养,就像女人怀胎,民间谓之养肚子。

很多题材在心中隐匿若干年,其实是一个养育的过程。人物、细节、情节,唯有动心才能储存。难以抽出线条是因为无从把握,什么时候抽出来了,就是分娩的时候到了。

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怀胎需要十月,作品却远不是一个“十月”能够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作者其实是在和小说以及人物一起成长。你经历的,他(她)也在经历。你感受的,他(她)也在感受。你承受的各种痛苦,他(她)也同样在承受。你们彼此如影随形,很多时候却毫不自知。或者,他(她)只存于你的潜意识,直至呼之欲出。找个好的切口,让文字行进得顺畅延展,每一个人物都有光泽,那才是激动人心的时刻。

只是,孕育是一回事,生产是另一回事。孕育的次数远比生产的次数要多,很多时候流产是源于漫不经心,当然,也因为别的。

写作是幸福的。每一件作品都像分娩的新生儿,让人充满信心。

恍惚还记得十年前关于一个小说的想法,一个酒场开头,是为了写女主人公十年的种种际遇。如果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那么士别十年,该是多少次“刮目”的平方呢。世界在变,社会在变,其实变化最大的是人心。表面不动声色,内里却有大波澜。我就是受了这点启发,在既无故事也無人物的状况下,想写部小说。可能因为准备得不充分,酒场之后再无前行之路。这十年间,我也有过两三次续写的念头,但都像遭遇了鬼打墙,如何努力都不能逾越。最后一次遇到这个小说的开头是因为我偶然翻动邮箱,这次依然是毫无准备的状态,人物和故事突然喷薄而出。我不得不动用各种办法节制文字,生怕它们蔓延到无边无涯。

我反思了一下这篇小说的出炉过程,它在十年之前孕育,在十年之后成长,原因到底是什么。

我排除了是因为我提高了写作技巧或水平,也许在这两方面确实有了些许长进,但我想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多了阅历和认知。更接近一点说,我的内心多了曲折和晦暗,像雨后潮湿发霉的木头,情不自禁地要长出木耳。故事行进的过程,就是一口长长的气吞吐的过程。主人公的疼痛,我能感同身受。

十年像一副棋局,亦步亦趋。或者,就是一个影像机,留下了别人的,也映出了自己的。除了像树木一样添了年轮,肯定还添了肉眼看不到的岁月风尘。我都有点好奇,如果十年前就把小说写出来,会是什么样的故事,会是怎样的人物和结局。有一点可以肯定,与十年后肯定不一样。有时出门扫个院子,也许就能改变人物命运的走向。

这一点,我的印象极其深刻。

五、道具

舞台上的道具显鼻子显眼,门是门,窗是窗,炕是炕,墙是墙。小说的道具是镶嵌在骨缝里的那丝肉,不细揣想很容易混为一谈。

我也曾借用道具写小说,有那么三五部。《祥瑞图》里是一幅画,《身后事》里是一件青铜器,名叫虎食人卣。前者因为一幅画的介入而使生活失了重心,后者则因为臆想中的价值连城而让主人公迷失了本性。总而言之,都是人性的悲剧。还有两部小说分别是《天仙宫》和《桃花寺》,道具其实就是建筑本身,给故事和人物规定方圆四至,文字便在其中徜徉。天仙宫是一座寺庙,桃花寺则是一处遗址,但都不妨碍对人物命运的转折推波助澜。一件道具运用得好,可以点石成金,道具甚至比人物更显得举足轻重,甚至改变一切也皆有可能。道具不单纯是道具,从某种程度讲,道具具有某种神性的力量。

天地之大,人是万物之灵。有时候也会突发奇想,若天地是舞台,人类也是道具的一部分吧,只不过这是群活动着的道具,为种种欲念痛不欲生。而主角是各类动物和昆虫,冷眼旁观着我们,它们才是世界的主宰。就像我们管麻雀叫麻雀,麻雀管我们叫什么?这样的困惑从无答案,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这种好奇。就像《祥瑞图》里的丁肖平,要借助别人的刀来强化对自己的认知,唯有疼痛才能觉醒。生活总是比小说来得生动和有趣,故事也许会蹩脚,生活永远不会。

稍微一留心,就会发现沦为道具的人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六、样式

小说写什么的问题,估计很多作家都很费思量。有人说我的小说一篇一个样,如果不提醒,我还没有意识到。小说之于我,更像一种生活方式。比如穿衣,今天穿休闲,明天着正装。比如做饭,今天吃米饭,明天吃面食。我不喜欢重复的事情,说重复的话,做重复的事。别人可能能忍耐,我会非常排斥。

生活是姿态万千的,都可以作为影子投射到作品里。有些朋友很奇怪,你怎么写个官场的,又写个乡村的,又写个知识分子的?题材涉猎的广泛,其实都与生活息息相关。那些细节就在岁月的褶皱里隐匿着,你能够提拎出来,可能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小说就活了。

我专门写了一个有关开会的中篇。开一个会,完成了一个人物塑造。而这样一个人物,别人可能容易忽略。在国人的心目中,开会是一件大事。开好一个会更是大事。如何开得好,怎么才能开得好,都是重点研究的课题。唯一不重点研究的,是开会都解决了什么,落实了什么,产生了怎样的效能和作用。我们最不看重的就是投入和产出比。寻常生活中到处都是构成小说的元素,开会也不例外。我也喜欢从生活本身出发,探寻人物命运的种种幽微和隐晦,他们就像组织里的细胞,与时代并行不悖,但需要呈现和描述。最近两年写的小说,人物和岁月都在一起摸爬滚打,如主人公宋晓薇者,难说不是我们的过去。今天的我们,难说不是未来的她们。

从小学三年级到现在,文学一直是骨子里的挚爱。因为非科班出身,路子也不怎么受约束,通常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生活呈现给我什么,我就反映什么。这样写而不那样写,很多时候是兴之所至。变换不同的手法和角度,是叙述的需要,而不是刻意的追求。

主人公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概因为我太过熟悉这样的人物和生活。有话想说,而又非说不可。也才发现,探寻一个人的成长路径是一件特别有意思而有有意义的事。还有一宗,写熟悉的生活,是不二法宝。

七、乡村的秩序

我不敢说我对乡村有多了解,毕竟我离开它已经近三十年了。

我是被民间文学陶冶并滋养过的人,文字中难免有烙印。更受益的是,我在这种陶冶和滋养中熟稔了属于乡村的规则和秩序,而在日新月异的时代,乡村的规则和秩序都有一种恒定的属性,它们有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城市体量虽然庞大,但它远没有乡村复杂。相比之下,城市人与自身的历史是割裂的,一个没有历史的人,是单纯的。但乡村不一样。它意味着许多约定俗成和盘根错节,意味着这方土地和土地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超越血缘的联系。意味着空气里氤氲着你的祖先和他的祖先的共同呼吸。

对乡土的牵扯、纠结、疼痛是我一段时间文字的主题。这时才发现,乡村是多么好的一个载体,你随时可以把故事栽进乡村秩序中,由着它自己行走,你只需熟稔那种秩序就够了。一切都是那么得心应手,像收割庄稼一样可以随便捡拾细节和情节,村庄的名字甫一出现,内心便是一种笃定和从容。它不单给你提供养分,还提供有别于城市的种种乡俗文化的元素和符号,乡土的环境以及哪怕一只走地鸡,都可能成为文字中的别一种风景。那些牵绊和疼痛是构成小说必不可少的元素和条件,文字先要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

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你能深入到乡土的肌理中,了解并掌握属于乡村秩序的种种,勘破并解构其中的奥妙,丰富和强大你的那颗属于文学的内心。很多时候故乡就是一枚爱人,有时候让你想着法地逃离,可更多的时候,又让你想着法地回归。有对比才有反差,有反差才有不同情感方式的表达。

八、你心中有谁

早年间我写散文,在笔下从来就写“乡村”两个字,而不是“农村”或者“乡下”。我做过的一本书就叫《慢慢消失的乡村词语》。我固执地认为,无论从语感还是从格调,乡村两个字代表了农业文明不一样的风景,那时我所有的文字都与家乡那片土有关,虽然人进城了,但心还留在那里,村庄便成了血肉的一部分。“村庄是什么?是母亲。是根。是精神。是灵魂。还是爱人。”这是我的散文《村庄》的结束语,曾经好一段时间挂在百度词条上。

心留在那里,对乡村的感情却矛盾而又忐忑。这从对她的称呼可以看得出,小品中一说“我们农村人”如何如何我就反胃。作为正儿八经的乡下人,我情愿对它的称呼诗意一些,美好一些。虽然它未必真的诗意而美好,作为我的愿望,你又能如何呢?我不觉得这是源于自尊或虚荣,而是源于我心底的一些期许或隐秘的感觉。所以家乡、田园、乡野这样的概念会反复出现在我的文字里。我总是不喜欢土得掉渣的东西,因为曾经有过小社员的经历,路上一位女士骑着自行车背着小挎包从地头路过,我看得痴痴的。一位老社员在旁边说,羡慕吧?

我哪里只羡慕这些。小的时候,羡慕远处有亲戚的小伙伴,可以在年关时节跟着大人去走长长的路;羡慕父母不在身边的小朋友,因为他们的父母都在城里工作,只是把孩子暂时寄居在奶奶或姥姥家,他们不单能去远方,还能有思念。思念的感觉也很动人。这样的情感大概不独我一个人有。读初中时,班里转来一个城里的孩子,大概只待了几个月就转走了,很多人都没跟她说过话。可全班四十三个人每人送了她一个笔记本,她的笔记本都成灾了。你送他也送。在她身上,也寄托了大多数人的愿望吧?

读高中的时候填表,家里有党员的,有国家干部的,亲戚中有做官的,那些同学的脸上会放出光彩,嘴角会挂起长长的一串对别人的不屑。因为有的同学,整张表格都是两个字“务农”,那些同学甚至抬不起头来。有一次,班里让申请困难补贴,穷孩子们谁都不好意思,结果补贴被一个非农业的同学领走了。当然,这是另外一层意思了。

林林總总的感觉不成系统,但却会影响你的意识和判断。怎样称呼我家乡的那片土地,其实我早不在乎了。人不年轻了,想法就少了。

你心中有谁,是一个最大公约数。

九、故事的N种讲法

香香姑娘喊我去群里听故事,于是我写了一部与新疆有关的小说,题目叫《补血草》。

香香不是我生活中的朋友,她是网友,居住在水乡江南。她到北方来,或我到南方去,见过几次面。她把故事讲出来的时候有许多人围观,但写成小说的肯定只有我一个。补血草这个物种,曾在我的生活或记忆中出现过,当然,它叫别的名字。

生活的触动是诱发创作的根本。我描写主人公时,无论如何难以避让心中的朋友。虽然我极力避让,但那种跳脱的性格,或指甲上的一抹颜色,只有我知道,与她相关。我把故事搬到了北方,那里有我熟悉的场域和生活,以及熟悉的父老乡亲,这都是构成小说的重要元素。中国是个男权社会,补血草这样的植物,既意味着宗族血脉延伸,又意味着历史渊源。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幅员有多辽阔,那种渊源就有多长远。

这样一个角度,是属于中国的,不分南方和北方。

小说写完以后,我特意去了趟新疆。这天是2017年10月2号,我是趁国庆假期策划这次出游的。从查找线路到最后做出决定只用了一个晚上,而这一天已是九月的最后一天。然后便是用一天的时间准备行李物品,转天的十二点三十分我已经在乌鲁木齐走下了飞机的舷梯。天气干燥而凉爽,风几乎能跟天上的云朵连在一处。从乌鲁木齐到鄯善,从吐鲁番到布尔津,从喀纳斯到天山,北疆走了个遍。大巴停在路边,我问身边的人:“你听外面是什么声音?”没有。人家总说没有。可我分明听得到。我发了一条朋友圈:“第一次在新疆的土地上行走,我为什么总听见有人在哭?”后来终于弄明白了,后面跟了一条:“哭的是风,风也寂寞。”可是,时过境迁我依然觉得那是哭声,只不过是裹在烈烈的西风里,别人听不出。他们就哭给我一个人听也未可知。他们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我希望能在这片土地上见到他们。在我的心里,哭其实不意味着悲伤,而是意味着在天地无垠面前的渺小和卑微,我们的灵魂渺小而卑微,所以我们仓惶地在风中饮泣。

這是一个有关守候的故事,与支边有关。那些生离死别在历史长河中都微不足道,他们都太渺小。唯其渺小,才更值得讲述。从新疆回来,我把文字进行了修整。里面肯定多了属于新疆的元素,这是我去新疆的收获。其实,还有收获没能容纳到文字里,千里戈壁,一直都在心里。

十、从罕村到埙城

我的小说中有两个坐标,分别是罕村和埙城。其实,就是一座村庄和一座城市。

很多年前我就有这样的构想,我的小说人物从罕村出发,抵达的地点就是埙城。就像候鸟有规律的迁徙一样,而且总是迁徙到相同的地点。两地之间相隔并不遥远,但足以让人物有时空的距离,以便于华丽转身。这又与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不同,他们来自四面八方,回乡的路山重水复,讯息遥远而隔膜。而我笔下的乡村和城市,是彼此纠缠不清的牵扯。几十公里的路程,既便于相互抚慰,也便于相互伤害。骑车也就一个多小时,包碗饺子回家,都还是热的。可流言也许先于你抵达了。于是我写了很多中短篇小说,属于乡村题材的,就是罕村背景。写到城市题材,背景就是埙城。把属于乡村的纠缠和城市的抻扯放到一起,几乎就是我的全部生活。乡村的人物简单,但背景复杂。而城市有简单的背景,却有复杂的族群。所以他们不难演绎各种各样的故事,很多时候我就像一个旁观者,守在幕后就够了。

再往现实里说,这块版图统称为“蓟”,与北京的蓟门桥属异曲同工。过去谓之蓟县,2016年底撤县建区,改称蓟州。蓟州其实也是古称,春秋时属无终子国,并在此建都。我单位办公楼的楼下埋着许多块石碑。据说当年是因为无处存放,掩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

“有一种野菜叫蓟草,它的学名叫大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起牙,开紫色的花,果实长椭圆形,全草可以入药。”这是我的长篇小说《菜根谣》的开头,一看就与那方水土有关。拿野菜做文章,也不是空穴来风。实在是,名为大蓟小蓟的植物漫山遍野,无尽无休。我自从手脚会干活,差不多就长在地里。春天风里,夏天雨里挖野菜,也不知喂活了多少鸡鸭牛羊。可以自豪地说,天底下的野菜没有我不认识的。

罕村三面环水,中间有一条通天路。大S弯的州河曾因“引滦入津”而闻名。但我想说的是那两块河滩地,都在大“S”的臂弯里。各有各的传说,而且都与明朝立国建都有关。这都是比爷爷奶奶辈更古远的人在昏暗的油灯底下编出来的。于是我经常想,我们这个村庄是有其特殊之处的,民间传说都敢与皇帝发生关联。所以我们小时候夸谁长得好,就说可以进宫当娘娘。“皇帝都没有了,上哪去当娘娘?”我八岁的时候就有过质疑,只是声音微弱。但这些元素符号会变成泥土让种子生根发芽。而那些泥土的质地,就与别处不一样。长大了些我终于明白,那些传说没人相信,但大家喜欢一代一代往下传,直传到无人可传。

否则,在漫漫长夜里,有什么事情可干呢!我这样理解。

埙城是方方正正的一座城池,只东、南、西面有城门。北部有大山做天然屏障,当然这说的是古代。我从1988年至今,一直工作和生活在这里,做各种各样的事,见各种各样的人,拂晓时分几乎走遍了它所有的街巷。独乐寺、白塔寺、关帝庙、鲁班庙、文庙、钟鼓楼,在城中心集结了一组古代建筑群。我就在它们身前身后转,天色渐渐暗了,空中飞着许多瓦灰色的蝙蝠。有清脆的风铃声由远及近。人们穿鼓楼而过,青石板上留下了很深的车辙。曾有媒体让总结埙城人的特点,便有朋友给出答案:拧,硬,横。身为京畿锁匙之地,既是交通要冲,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历史记载,清军入关曾三次被屠城。为什么?盖与本城人脾性有关:至死不降。

这些都是我小说中深远的背景。我交代这些,是想说明人物与历史有从属关系。遥远的一点血脉在这里聚结,成就了我小说里的许多人物。《菜根谣》中的冯诺,《岁月风尘》中的李荃和李勋,即便如《李海叔叔》中那个外乡人,也有执拗到不肯妥协的影子。有时候,想写写你,写写他,说了归齐,人物还是与自己有关。不管主人公是谁,他身上寄托的都是你的想法。寻常人的生活并无多少色彩,但若走近了看,哪一个人物都不简单,千万别小看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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