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老子的“欲望控制论”发秘
——《道德经》第十二章解读

2020-04-01詹石窗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五音五色道德经

詹石窗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610064)

人的健康问题与情绪欲望关系十分密切。从某种意义上看,欲望的膨胀,不良情绪的失控,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自我伤害。对此,道家在很早的时候就有论述,尤其是老子的《道德经》第十二章更有精辟见解。

这一章,全真道龙门派传人宋常星取名为“为腹”,而河上公章句本则称作“检欲”。显然,宋常星是直取本章“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中的“为腹”为名;至于河上公本,其章名是经过一番概括提炼出来的。什么叫“检欲”呢?“欲”这个字有“希望”“想要”等意思,例如“欲盖弥彰”“欲罢不能”“欲速不达”等成语都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使用的。此外,“欲”还与其下加上“心”字的“欲”相通,表示“欲望”。这个字在金文中写作“”,左边“谷”字表示沟壑,右边的“欠”字,表示叹气,连起来象征永不满足的追求。再说“检”,有检查、约束的意思。从检查的角度说,就是要时常查找自身欲望的情况;从约束的角度说,就是要懂得自我控制,不可让欲望发泄如决堤的水库、河流,否则就不可收拾。

既然“欲望”有可能如潮水高涨、冲破河堤,那就需要有防范措施,于是核心问题就归到了“为腹”二字上来。实际上,宋常星提取“为腹”作为章名,也是经过一番慎重考虑的。他没有采用《论语》那种以行文开头的词语作章名的方式,也没有用最后“去彼取此”四个字,而是用了倒数第二句的中间两字,这就是宋常星的高明之处。这两字看起来简单,但被选取出来,则代表着全真道特别重视“实修真行”的思想理趣。宋常星这个选择到底有没有抓住老子这一章的思想核心呢?我们接下来就分五个方面来阐述。

1 从“为腹”说起

老子所谓“为腹”,并不像许多人那样,直观地解释为“填饱肚子”,不使自己饥寒交迫。从一般的生存需要看,这样解释似乎也有道理,但实际上歪曲了老子本意。因为按照河上公的说法,老子是要劝告人们控制自己的欲望,如果只是强调填饱肚子,这实际上不但没有达到劝告人控制欲望的目的,而且还有引诱人多吃、多喝、多占的意味,可见如此解读,与老子思想并不吻合。

我个人以为,老子的“为腹”讲的是一种功夫,代表一种生活态度。这就是把注意力由“外”引向“内”,做性命心地功夫。理由何在呢?就在于“不为目”这三个字。所谓“不为目”,简单讲就是眼睛不向外看,也就是不做“色相”追求。老子为什么劝告人们应该把注意力由“外”引向“内”呢?这是基于生命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认识提出来的。在老子心目中,人体生命的存在与养护,这从某种程度上看取决于自身对待环境的态度和举措。具体来说,也就是本章开头提出来的“色”“音”“味”的作用问题。老子说:

五色令人目盲,

五音令人耳聋,

五味令人口爽。

其中的“五色”“五音”“五味”,合起来就是“三五”。所谓“五色”就是青、赤、黄、白、黑;“五音”就是角、征、宫、商、羽;“五味”就是酸、咸、甘、苦、辛。

除了以上“三五”之外,中国古代还有“五行”“五方”“五脏”“五官”的排列。“五行”就是木、火、土、金、水;“五方”就是东、南、中、西、北;“五脏”就是肝、心、脾、肺、肾;“五官”就是眼、耳、鼻、口、舌。

在传统上,五色、五音、五味与五行、五方、五脏、五官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这种关系可以列一个表格来展示(见表1):

表1 “七五”对照表

在这个表格里,“五脏”与“五官”代表人的生命体,称为“脏器”。这些脏器又有“表里”关系。所谓“表”就是呈露于生命体外表的器官,所谓“里”就是深藏于生命体内的器官。如果说“五脏”是“里”,那么“五官”就是“表”。按照传统中医学的说法,“五脏”与“五官”不是孤立存在的,“表”与“里”是存在密切关系的。肝开窍于目,心开窍于舌,脾开窍于口,肺开窍于鼻,肾开窍于耳。所谓“开窍”就是气行而体现于外在的窍门。换一句话来讲,“五官”就是“五脏”的窍门,也可以称作窗口,从五官这些窗口窍门可以明了人体内脏体质情况。用哲学的语言来讲,这叫做“本质通过现象反映出来,而现象也必定反映本质”。关于这一点,传统中医学有特别的论述,认为肝有病者,眼中必有病象,如眼黄、眼涩、畏光、流泪,这就叫做“眼为肝之表”;脾有病者,口就乏味,食而不化,唇干裂,这就叫做“口为脾之表”;肺有病者,会出现鼻塞、流涕、打喷嚏、流鼻血、不辨香臭等症状,这就叫做“鼻为肺之表”;心有病者,舌尖红,或舌头转动不灵,吐字不清等,这就叫做“舌为心之表”;肾有病者,耳中蝉鸣,或痒,或背,或聋,这就叫做“耳为肾之表”,故有“肾主骨,开窍于耳,其华在发”的说法。凡五官之病,中医不仅治五官,更兼治五脏。

2 空味得真味

“五脏”不仅与“五官”构成了表里关系,而且通过“五官”与五味、五音、五色形成了常规的连结。按照《黄帝内经》的说法,五味对五脏各有所用。

酸利肝:酸味食物有保护肝脏、增强消化的作用,常吃酸性食物不仅可以助消化,杀灭胃肠道内的病菌,还有预防感冒、降低血压、软化血管的功效。例如西红柿、乌梅、山楂、山萸肉、石榴、橙子等,都是以酸味为主的食物,富含维生素C,可以防癌、抗衰老,防治动脉硬化。

苦舒心:民间有良药苦口利于病的说法。中医认为苦味食物能泄、能燥、并且能够固肾阴,具有除湿和利尿的作用。例如苦瓜、苦杏仁等,都属于以苦味为主的食物,常吃此类食物,能防止毒素的积累,治疗各种疮症。

甘健脾:性甘的食物可以解除疲劳,补充热量、调理气血、和中解毒,还具有缓解痉挛等作用。例如蜂蜜、红糖、米面食品、桂圆肉等,都属于以甘味为主的食物,适当食用,有助于健脾化气。

辛开肺:辛味食物有发汗、理气的功效。例如葱、蒜、姜、辣椒、胡椒等,都属于以辛味为主的食物。此类食物既能调理气血、疏通经络,又可预防风寒感冒。

咸入肾:咸为五味之冠,百吃不厌。例如海带、紫菜、海蜇等属于优质的咸味食物,而盐更是人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咸味有泻下、软坚、散结和补益阴血的作用,适当摄入咸味品,可以调节人体细胞,保持代谢功能的正常运行。

然而,必须看到的是,物质世界的“五味”有助于赔补五脏,强身健体,却不意味着摄取“五味”越多越好。对于身体的正常运转来说,任何一种滋味如果过分摄取,反而会对身体造成损害。老子所谓“五味令人口爽”就是告诫人们:不可过度摄取滋味,更不能沉迷于滋味而不知醒悟。对此,宋常星有一段很好的解释,他说:

凡有可饮可食者,皆有五味。舌以得味为尘,人能分辨滋味者,乃是舌识也。人之知其滋味者,人之正性也。在舌为识,舌识非性,不能有知味之体;识性非味,不能有舌识之用。因性被一切滋味所摄,性迷于味,味乱其性。所以贪于滋味者,口中之正味必失;虽有肴馔珍奇,几不能辨其美恶。文中言“五味令人口爽”,盖是此意。孔子曰:饭疏食饮水,而乐在其中。可知孔子深得不味中之真味耳。常闻修道之人有云:咬菜根,淡中有味。此正是百味皆空之义也。百味皆空,自然诸病不作,可不戒哉。[1]

宋常星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凡是能够让人作为饮食的物品,都有五味在其中。舌头因为能够品鉴滋味,所以便与诸多物品发生联系;人之所以能够分辨滋味,靠的就是舌头功能。不过,人为什么能够在深层次里体认物品的真滋味,最终还得靠知性,这种知性是纯正的,没有丝毫受到欲望的牵扯。就舌头来讲,它具备表层的滋味识别能力,可是这种识别能力并不是体认真味的正性,因为它展示出来的只有功用,却不是明了滋味性质的本体。要明了滋味的本性,就不能停留于舌识的阶段。通常情况下,人们被外在的一切滋味所吸引,食物的味道太过丰富,以至于混乱了真性。因此,过于贪恋食物滋味,口中本有的正味感觉能力就会消失。虽然有山珍海味、极品佳肴,几乎辨别不出好坏。老子所谓“五味令人口爽”就是这个意思。孔子曾经说过:以糙米为食,甚至喝水,都觉得快乐。可见孔子是深刻领悟了“不求厚味才有真味”的道理。经常听修道的人士讲:咬着菜根,淡淡中却很有味道。这正是“空了百味,才懂真味”的意涵。如果能够百味皆空,心中豁落,自然百病不生。可见老子所说的“五味令人口爽”的劝告实在应该引以为戒啊。

宋常星的解说用了“舌识”与“真味”的术语。照他的看法,老子讲的“五味”不是“真味”,而只是舌头的表层感受,这就叫做“舌识”,如果沉迷于表层的“舌识”,就无法进入深层次的“真味”,也就是不能把握食物的本真之味。我认为这个解释是领会了老子“五味令人口爽”的基本精神的。

3 知色不迷色

关于“五味”,老子告诫人们不能过度追求。而面对“五色”应该有何认知与态度呢?大家知道,物质世界之所以呈现出“美”,不仅在于合乎韵律的造型,而且在于丰富的色彩搭配。我们经常听到“五彩缤纷”这个成语,表达的正是色彩造就了美丽世界。没有色彩就不存在万物之美;甚至可以说,没有色彩就没有物质世界的存在。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至今为止,我们无法发现哪一样物品是没有色彩的,即便白色也是色。色彩就是物质世界存在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唤醒精神世界的基本依凭和媒介。

客观物质世界的色彩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华夏先民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把无穷无尽的色彩概括、归类为五种基本色:青、赤、黄、白、黑,并且对应于五脏、五行、五方与四季。于是色彩就代表了一定的空间、时间和秩序,这就叫做“大道至简,色通万径”。

既然色彩与时空秩序相对应,如果破坏色彩,就等于破坏了秩序,甚至可以说是破坏了人们的生存节律。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古代“明堂”建制依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而有“五行”之色。查汉代经学家郑玄注释《考工记·匠人》时说:

堂上为五室,象五行也……木室于东北,火室于东南,金室于西南,水室于西北。其方皆三步,其广益之以三尺,土室于中央,方四步,其广益之以四尺。[2]

对此,唐代贾公彦在“疏”中进一步发挥:

云五室象五行者,以其宗庙制如明堂。明堂之中有五天帝、五人帝、五人神之座,皆法五行。[3]

郑玄与贾公彦的解说虽然没有明确讲出五室与五色的配合,但实际上包含了五行与五色的对应,因为五行是以五色为法象的,而“五天帝”与“五人帝”“五人神”的造型又都通过五色来区分,说明上古时期先民们已经充分意识到色彩对于体制、秩序的重要意义,并且自觉地予以运用。

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讲,恰当的色彩搭配,也具有维护健康的功能。例如家居,五色搭配协调,就造成了美感、灵动,让人感到温馨、舒适。一幅挂图之所以令人赏心悦目,其中的色彩搭配合理适当,也是至为关键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说,色彩是人类乃至整个动物界赖以生存的重要依凭条件,即使是瞎子,他们出门所穿戴的衣服也是有顔色讲究的,这是因为动物生存都离不开环境,而环境本来就是通过一定的色彩来呈现的。因此,我认为老子讲的“五色令人目盲”并不是反对色彩的使用、欣赏,而是另有良苦用心的。什么良苦用心呢?这就是劝告人们不要以色相作为生活追求的目标。对此,宋常星解释说:

五色者,青黄赤白黑,是五行之正气,流注于物者。人之能视谓之目。目乃六根中第一之根也。人之分别五色,正是眼之识。当其未视也,虽无色之形,而能别五色之视,自皎然明白。若视被尘转,惟见于色,则洞视之真体,不能照了。物之来也,目随物而去,心亦随物而去,心中之真见已忘,目中之所见必乱,虽五色当前,几不别色之为色,虽有见亦如无见矣,与瞽者何异乎?[4]

意思是讲:所谓“五色”指的是青黄赤白黑①按,“五色”的顺序,若按照空间的顺时针转动排列,应该是:青赤黄白黑。宋常星这里的排列似乎有误。,这是木火土金水“五行”正气流注过程中在客观事物上的体现。人能够看到客观事物的色彩,这是五官之目的功能。这个“目”是“六根”的第一根,所以特别重要。人能够分辨青赤黄白黑这五种色彩,正是因为有眼睛的识别能力,这是先天所具备的。当一个人还没有开眼看物的时候,其内心无染无杂,一片清澈,皎然虚空,非常明朗。但是,当人们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就面对着纷繁复杂的色像,如果被凡尘的色相情状所牵引,那么事物的真相就看不清楚了。物体来的时候,眼睛只跟着物体走;这时候自己的心灵也跟着物体去了,心中本来具备的“真见”反而忘记了。在这种情况下,眼睛里所看见的东西必然混乱,虽然是五色呈现于当前,却几乎无法识别真正的顔色了,虽然在看,却什么也没有真正看见,这与盲人又有什么差别呢?

按照宋常星的解读,老子所谓“五色令人目盲”是告诫人们不要被外在色相所迷惑,而应该进入诚明感通的内观状态,才能看清真色。老子讲的“五色”范围很广,其中既包括人类性别的色相,也包括非人类的物体色相。从修行的角度看,最好的处理方式应该是“知色”而不沉迷于“色”。古人曾经有“国风好色而不淫”的说法,可以成为老子这句话的脚注。所谓“国风”是《诗经》中的《周南》《召南》等“十五个地区”的民歌总称,共计160篇。这些民歌有不少是表达男女情爱的,但却没有让人感觉淫荡,因为他们表达的感情是真挚的、纯洁的,例如《国风·郑风·溱洧》唱道:

溱与洧,

方涣涣兮。

士与女,

方秉蕑兮。

女曰观乎?

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

洧之外,

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

伊其相谑,

赠之以勺药。②本诗凡二章,这里所引系第一章。

这首诗描写的是民间“上巳节”时男女青年互结情好的动人情景。所谓“上巳节”就是每年三月初三举行的祭神节,因为祭祀的神明“高媒”乃是专司爱情、婚姻、生殖的神,因此有学者把“上巳节”又称作中国传统“情人节”。作为古代流行已久的民歌,这首诗一开始就点出了故事发生的地点——“溱洧”,这是郑国境内的两条河流。紧接着,作品通过“士”与“女”,即两位男女青年在溱洧河畔的对话,展示了彼此的真挚情感。有人将之翻译为现代诗,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溱水泛兮洧水流,

春来涨满那沙洲。

青年小伙和姑娘,

清香兰花拿在手。

姑娘说道且去游!

小伙子说虽游过,

不妨再去走一走!

一走走到洧水河,

地大人多真快乐。

到处挤满男和女,

又是笑来又是说,

互相赠送香芍药。

此诗写景、叙事相结合,从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兰花、芍药之类象征真挚情感的香草,也可以感受到一种欢乐的氛围,但却看不到过于风骚、引人情欲激荡的言辞。对于这样情真意切的上古民歌,老子到底读过没有?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我们无法下一个断语,但从他曾经担任周朝“柱下史”的经历看,老子不会与《溱洧》这类古代民歌无缘。我这里举出《溱洧》这首民歌,其本意并非是想呈现上古情人节的活动过程,更不是要证明老子对此类包含色相的爱情诗一概持批判态度。其实,老子绝非“见色必反”的人,他说“五色令人目盲”是针对当时上流社会沉迷色相而提出的告诫。从语法上分析,“五色令人目盲”是一个可能事态陈述句,也就是说这句话陈述的是可能发生的事情。在未发生的时候,事先给予提醒、警告。既然是可能发生,也就有可能不发生。关键在于面对“五色”应该有一个什么态度、什么立场。对此,宋常星有一段扼要的说明,他指出:

修道之人,若能见一切美好之色像,如见一切不有之相,不起贪爱之心,不兴眷恋之意。忘于目,则光溢无极。存其神,则慧照十方。目盲者,未之有也。[5]

意思是讲:修道的人士,面对一切美好的色像,如果能够做到“见像无相”,不兴起贪爱的念头,不产生眷恋的意识,就能气定神安。这时候,任何外界的色像进入眼帘,立刻就被刷新、格式化,不留痕迹,于是体内自身的神光就逐渐充满,呈现于外表皮肤,显耀非常。经过层层考验,神定长存,智慧炤耀十方上下,无比亮堂。存守正真精神,永远都不会有“目盲”的现象产生。

值得注意的是:宋常星这段话形容所见的美好景象,用的是单人旁的“像”,而“一切不有之相”,却用的是木字旁的“相”,这两个字在通常情况下虽然意义可以相通,但在特定语境下却有特定的涵义。如果说“美好之色像”指的是具体所见,那么“见一切不有之相”则表示进入一种模式,在心灵深处将具体的色像“刷屏”,达到庄子所讲的“虚室生白”效果,这就是“返璞归真”,于是蒙蔽于天眼前的屏障自然解除,心眼就透亮而生慧,进入洞见的状态。此等体悟,惟有长时间修持方可有所体会。照司马迁的说法,老子是隐君子,以修道德为务,而宋常星虽然在清代康熙年间任朝官多年,但在告老还乡之后依全真道法修持数十年,故能对老子格言心领神会,能够体悟“五色令人目盲”的丰富内涵。

4 超越尘音得妙音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五音令人耳聋”又作何解释。大千世界,不仅给人们呈现了纷繁复杂的色像,而且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如果你置身山林的某处别墅,早晨醒来,或许能听到小鸟吟唱的歌声;如果你到海边漫步,对于大海潮起潮落的声响就会有真切的感受;如果你亲临一场歌舞晚会,你在欣赏歌唱家们精彩演唱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可能就被卷入了舞池歌潮之中。大千世界,色像无限,声响也无限。我们的先民从诸多表现形式的声响中提炼出“角征宫商羽”五音,让我们明白了音阶的最一般规律,也感受到特定音响组合的形式美,引起人们内心的愉悦。《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意思是讲:孔子在齐国听了《韶》乐,持续三个月都不知道什么是肉味,说明《韶》乐实在太好听,以至于孔子一直处在十分专注的状态。这个故事发生在当时周朝的首都——洛邑。周敬王的大夫苌弘在自家厅堂里接待了一位贵宾,他就是孔子。听说周天子的大夫苌弘,知天文、明地理,通历法,识气象,尤通音律,于是孔子借着代表鲁君朝觐天子的机会,专门拜访了苌弘。两人寒暄之后,孔子与苌弘一起讨论音乐问题。孔子谦恭地说:“丘喜爱音乐,却半通不通。韶乐和武乐流行于诸侯国的宫廷之间,都很高雅,但二者的区别在哪里呢?”苌弘回答说:“据弘之愚见,韶乐乃是虞舜太平和谐之乐,曲调优雅宏盛,而武乐乃是武王伐纣一统天下之乐,音韵壮阔豪放。”孔子又问:“二者在内容上有什么差别呢?”苌弘回答说:“韶乐侧重于安泰祥和,礼仪教化;武乐侧重于整治大乱,述功正名,这就是二者在内容上的根本区别。”孔子恍然大悟地说:“如此看来,武乐尽美而不尽善;韶乐则尽善又尽美啊!”苌弘称赞说:“孔大夫的结论也是尽善尽美啊!”孔子再三拜谢,辞行回国。到了第二年,孔子出使齐国。正逢齐王举行盛大的宗庙祭祀,孔子亲临大典,痛快淋漓地聆听了三天韶乐和武乐,进一步印证了苌弘的见解。出于儒家礼仪教化的信念,孔子对韶乐情有独钟,终日弹琴演唱,如痴如醉,常常忘形地手舞足蹈。一连三个月,睡梦中也反复吟唱,吃饭时也在揣摩韶乐的音韵,以至于连他一贯喜欢的红烧肉的味道也品尝不出来了。这就是长期以来人们津津乐道的孔子闻《韶》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不难体会孔子对音乐的雅好与高深素养,也可以感受到他沉浸于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快乐。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索,还可以发现,不只是儒家学派孔夫子对音乐情有独钟,其实在道家学派里也流传着许多以音乐养生修道为主题的故事,《列仙传》记载的琴高仙人就是一个典型。该书记载,赵国人琴高,因为善于鼓琴,被聘为宋康王舍人。他长期藉琴修道,具备特异的道术,活得十分快乐。琴高为什么快乐呢?因为他首先是一名乐师,鼓琴高手。作为乐器,古琴本来就有益健康,可以给人快乐。就历史来看,中国传统音乐起源甚早,开初当因治病而起。古文字中的“乐”,中间的“白”是人头骨的象形,表示把一个人头骨架在树墩上,再用丝线固定起来,然后找一根木头敲击人头骨,使之发声并且形成一定的节奏,通过节奏和声频来矫正人体混乱的秩序,从而使病人恢复健康。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宫、商、角、征、羽五音建运的原理,派生出音乐的愉悦效果,而恰恰是这种愉悦进一步推动了上古时期的音乐疗法。随着生活实践的扩展,各种乐器逐渐被发明出来,琴是其中很受欢迎的乐器之一。因为琴作为弹拨乐器,以弦定音位,依照弦的长短粗细发出的声音,可以修正病人曾经混乱的节律,给人愉悦的感受。琴高作为一位远古琴师,一直在音乐演奏中自我熏陶,当然是其乐无穷了。琴高的故事表明,道家并不反对音乐;相反,在道家著作里有大量的关于音乐的论述。老子本身也是一个音乐家,所以他在《道德经》里多次论及音乐问题,例如第二章的“音声相和”以及第四十一章的“大音希声”都是例证。

既然老子精通音乐,为什么在本章说“五音令人耳聋”呢?这是因为:任何事物的作用,有正面必然有反面,音乐的作用也是如此。好的音乐可以鼓舞士气、陶冶性情,但坏的音乐也可以致人沮丧,甚至让人发病。例如曾经很流行的“郑卫之音”就饱受批判。孔子就率先说过“郑声淫”③详见《论语》之《卫灵公篇》和《阳货篇》。的话;孔子的学生子夏则进一步说:“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淫,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猱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6]意思是讲:现在的流行音乐,配上不三不四的舞蹈队,动作随意而不整齐,音调嗲声嗲气,听起来非常淫荡,充满诱惑,身份低贱的俳优,像猕猴一样上窜下跳,猥琐而不堪入目,更不知道什么叫做父子的礼节。那乐段品格之低下,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从子夏这段描述来看,当时的“新乐”,也就是流行歌曲实在坏透了,简直一无是处。孔子抨击的“郑卫之声”和子夏描述的“新乐”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有人以为是《诗经》十五国风中的那些情爱歌词,我以为不是。在孔子以前,社会上流传的民歌肯定比收入《诗经》“十五国风”中的要多得多。孔子既然选择了,并且是作为社会道德教化的作品,他就不可能把那些低俗淫荡的作品选入,然后再加批判,除非他头脑灌水,才会做出这种违背基本逻辑的事情。其实,从子夏的描述已经可以知道,那就是当时社会上新出的俗乐。因为过于低俗、淫荡,不仅对社会道德风尚造成一定的冲击,而且不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结合这种情状,我们回过头看老子讲的“五音令人耳聋”,就知道是有特指的。从《史记》所描述的商代纣王那种糜烂生活情况看,淫荡低俗的所谓“新乐”在商周社会上层应该是很受追捧的。老子大抵是看到这种情况,心生忧患意识,于是以“矫枉过正”的语气来劝告世人,不要醉心于靡靡之音。

当然,老子作为音乐哲学的大家,他提出的“五音令人耳聋”不只是一种生活警戒,而是有更深层的精神修养的内涵。对此,宋常星这样解释:

听此音者,谓之耳根。人之分别五音,正是耳之识。当其未听也,虽无音接耳,而能察五音之正,有条而不紊。若听被音惑,惟逐于音,则静听之神机,不能遍满大千法界;内听之真空,不能通彻大音希声。音之发也,耳随音而去,心亦随音而去,虽五音当前,几不别音之为音,虽有听,亦如无听矣。[7]

宋常星指出:五音之所以能够被感知,是因为耳根的作用。人能够分别五音,是因为有耳朵的意识,简称为“耳识”。在还没有接收外界声音的时候,人的耳根本来就拥有辨别纯正五音的能力,因此能够感受五音节律与音频的高低,那是非常有秩序的。但是,如果听觉被外在音响所牵引乃至被迷惑,耳朵只是在追逐声音,那就造成了自我限制,本有的静听神机无法呈现,就不能覆盖整个大千世界;内在的听觉通道被堵塞,就不能与高度和谐的宏伟乐音相感通。声响发出来了,耳朵听觉马上被牵引过去,心灵也跟着跑了,这时候尽管五音齐全,但耳朵已经不能发挥正常的听觉辨别功能,虽然在听,其实与没有耳根差不多,这就叫做“耳聋”。

正如前面解释“五味”与“五色”一样,宋常星这段解释是从自我控制的立场来阐述老子关于“五音”的论述。其核心精神即是劝告人们不要过度地使用耳朵这个器官,更不要随波逐流、随音而动,而应该保持自我的静定状态。宋常星接着提出了一个绝妙的命题,叫做“肉耳非耳,尘音非音。”因此,只有超越肉体听觉器官,进入“内听”,才能听到清静的“妙音”,这个论断非常精辟,触及老子音乐哲学的内核,表述了“五音令人耳聋”的精神实质。

5 收拾狂心

老子在指出了执迷“五色”“五音”与“五味”这“三五”的危害之后,从更广阔的层面告诫收拾“狂心”的重要意义。他说:

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所谓“驰骋”就是骑着快马,向前飞奔;而“畋猎”就是打猎。这种行动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上古时期有春田、夏苗、秋猕、冬猎,统称为畋猎。那时飞禽走兽甚多,为了保苗除害,先民们分别于春、夏、秋、冬四季,举行狩猎活动,或者围剿于田野,或者追逐于山川。畋猎的时候,人们带着鹰犬,还有机关弓弩,大声吆喝,东奔西走,追赶剿杀,一派热气腾腾。在这种情况下,人心很容易兴奋、激动,甚至走火入魔,所以老子以“心发狂”三个字来形容那种状态。

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隐隐约约感受到老子的怜悯情怀。在道家看来,天地生物皆为一气所化,只是清浊偏正不同而已。人虽号称万物之灵,但在气化这一点上,人与其他动物没有本质区别。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她们也有生存权利。畋猎的时候,捕杀太多,未免太残忍,对于人类的生存未必有利。从生命共同体的利益需求看,老子所描述的“心发狂”也就具有“戒止”的用意。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告诫人们收住狂心。什么叫“狂心”?“狂”这个字本是摹写狗看到目标急速奔跑的样子,后来用以形容人心不受管束,野性奔放,不可收拾。

人的最大野性是什么?就是冲动的欲望。正如其他种种存在,欲望是具有两面性的。一方面,欲望可以推动人去做事,去完成某种事业;另一方面,欲望过于强烈,也可能促使人们去干坏事。当内在的欲望与外在的声色诱惑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就可能铤而走险,陷入危机状态,甚至遭遇灾难。所以,古代的道人们在修行过程中,如何战胜心魔,就成为长期的课题。翻开各种神仙故事,我们可以读到许许多多经受磨难的情节。例如《纯阳帝君神化妙通纪》卷二有“历试五魔”篇,讲的是吕洞宾经历五次心魔测试考验的故事。其中有这样一个片段:

话说吕洞宾别了乡里,匆匆赶路,谁知道走了一些路程就迷路了。天黑的时候,远远地看见有灯火亮起来,吕洞宾便朝着那灯火处走去。只见有两间草房,一个老人拿着渔网走出来。吕洞宾向前作揖,请求给予方便,让其住下。老人说:我自己一个人,趁着夜色,准备外出捕鱼,不太方便。吕洞宾不放弃,好话说了不少,那老人终于同意,开了房门,吩咐吕洞宾自行歇息,关好房门。吕洞宾点头答应,老人便出门打渔去了。这样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个女子,大约20岁左右,前来叫门。吕洞宾以为是那个老人的亲属,于是就打开房门了。只见女子带着个包袱,欠身施礼说:“秀才,小女子夜晚走迷路了,在这里借住一宿。”吕洞宾回答说:“这不是我的家,我也是迷路向渔翁借住的,不敢留娘子住在这里。”那女子说:“咱们都是客,我只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就走,何必阻扰我呢?夜深黑暗了,我一个小女子什么地方也去不得。”这女子说罢,百般妩媚,开始调戏。又说:“妾家田产财物无数,我的包袱里就带着一些,妾家甘愿做秀才的妻子,秀才要妾家做什么都可以,绝不辜负秀才一片好心。”听了这年轻女子的话,吕洞宾依然默坐,任凭那女子百端撩拨,吕洞宾依旧不动心。这样一直坐到天亮了,他睁眼一看,原来是在一棵大树下安坐,他私下笑了笑,站起来继续赶路。后来,才知道是钟离权变化身形来考验吕洞宾。

像《纯阳帝君神化妙通纪》讲的测试故事在道家文献中颇多。有些人仅仅将这类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其实,在其背后还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就是告诫人们要控制情欲。从社会生活的广阔角度看,“爱欲”不仅仅是指性情之欲,引伸开来,也包括占有欲。面对稀罕、难得的品物,人往往萌生占有之心,所以老子提醒说:“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所谓“难得之货”,向来有不同解释。汉代河上公认为,难得之货指的是金银珠玉之类;而唐玄宗则指出:难得之货,乃是“性分所无”[8],也就是按照一个人的身份、地位,本不该有的东西。因为不该有、不能有,却偏偏要去求,所以就会造成伤害,这就叫做“行妨”,这个“妨”就是“妨碍”的意思,既伤于己,也害于人。为什么会“行妨”呢?因为在“爱欲”的驱使下,为了获得珍宝奇物,就会贪之不义,得之不善。“或致害于国家,或致伤于性命”[9]。可见,“难得之货”乃是身外的祸胎,惟有远离这个祸胎,才能确保平安。怎样远离祸胎呢?老子在本章最后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这句话特别重要。本文第一部分小标题“从‘为腹’说起”,已经把问题提出来了。到这里,可以稍作呼应,进一步展开解释。我为什么说老子的“为腹”讲的是一种功夫?为什么是代表一种生活态度呢?大家应该注意到,老子这句话先用了一个“为”字,后面又用了“不为”。两者意味着选择,这不是多项选择,而是两者选其一。为什么“不为目”?因为“目”乃是“六根”中的第一根,外界色像首先是通过“目”来引动欲望,因目所见而乱心,才致使心发狂。故而,从修道立场看,就得先收视,把注意力从外界收回,最终落实在人体的腹部,这就叫做“为腹不为目”。之所以说是“功夫”,是因为这是一个过程,意味着一种操作程序的建立与实施。什么操作程序呢?先是对外界那些足以起心动念的色像“视而不见”,而后让自我的意念贯注于腹部。“腹部”的“腹”与《易经》的“复卦”相通。该卦有“一阳来复”的描述,这意味着在特定时空里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其深刻意义唯有落实于身体实践中,方可有大悟彻。

猜你喜欢

五音五色道德经
“五音戏+”的全生态传承
继齐韵往昔,以今声开来——思考自五音戏主奏乐器的演变、本体及延伸
五色为功——孙博文的艺术探索与价值
《道德经》的“中和”思想探究
基于微信订阅号的耳鸣管理理念在影响中医五音治疗耳鸣患者预后中的作用
五色入五脏一年更健康
五色人小组
从“润腔”看霍俊萍五音戏演唱特色
《道德经》中的领导智慧
《道德经》“鸡犬之声相闻”与《桃花源记》“鸡犬相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