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分级分类应对效率
2020-03-31刘建华
小康 2020年9期
刘建华

四个等级 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指导思想,各省份对本省份各市特别是县根据疫情情况进行了合理分类,制定出了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回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历程,许多人都对1月23日起,“全国多地启动一级响应”印象深刻。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1日以来,全国超过一半省份陆续调整应对疫情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这一“启动”一“调整”的背后,蕴含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什么样的原则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四级应急响应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对突发事件的包含范围及分级进行了界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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