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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中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研究

2020-03-27孙春晓

北方经贸 2020年2期

孙春晓

摘要:互联网快速的发展使社会进入了全民网购的时代,因此催生了网络购物的撤回权。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络购物撤回权制度,但近几年从实施和发展上来看,仍然暴露出该制度的许多不完善之处。基于此,分析网购撤回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以上问题提出了明确经营者事前告知义务的方式;统一“商品完好”标准的具体认定;对不当使用撤回权的行为进行限制;强化电商平台的监督机制等完善建议。

关键词:网购;撤回权;消费者权益

中图分类号:F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2-0059-02

一、基本理论

(一)概述

撤回权在学理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从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合理时间之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无条件退货的一种权利。网络购物撤回权特指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所享有的特殊的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也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二)特点

撤回权是属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范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以及消灭以单方的意愿表示成立就可以实现。权利人如果拥有这个权利而没有进行使用,就不会对当前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任何的效力,欲使形成权产生效力,必须伴随着行使行为的发生。所以,撤回权的行使就会受到条件的约束,即行使期间的约束。法律规定消费者需在七天内行使该项权利,否则权利便会被作废。

同时,规定消费者的撤回权有利于更加方便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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