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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形势展望

2020-03-25

中国计算机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数据安全

2019年我国互联网领域在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同时,加速回归理性和价值,低线城市市场带来了电子商务新增长,5G网络部署推动产业加快布局,“互联网+政务服务”迈入发展新阶段,网络治理规范化和能力进一步增长。展望2020年,我国互联网发展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5G、产业互联网等机遇,将会让互联网发展出现更多不确定性,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进入全面深度融合期,关键核心技术有望取得一定规模突破,网络治理能力将全面增强。

对2020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互联网发展将继续回归理性和价值。2019年,多个互联网热点领域进入调整淘汰期。如摩拜、小蓝单车等共享单车巨额亏损后纷纷涨价以求生存;共享办公相关企业业务大多不及预期,纷纷进行缩减。P2P网贷领域,少有机构能达到银监会备案要求,湖南、山东、重庆先后取缔本地全部P2P网贷机构。知识付费领域内容同质化日益严重,APP使用率、复购率不断下降。此外,百度、京东、滴滴、优酷、爱奇艺等多家骨干企业均不同程度裁员。互联网行业投融资市场活跃度同比明显下降,根据有关机构数据,2019年第三季度,融资数量下降63.04%,融资规模下降32.45%。

2020年,各细分领域将继续加速优胜劣汰进程。P2P网贷在合规备案下将加快清退进程,共享经济将进入重在运营、力争盈利的阶段,直播、知识付费等内容平台将更加精耕细作、打造精品。经历成长带来的阵痛和教训后,我国互联网也会进入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企业和投资方都将告别投机浮躁、多些冷静踏实,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打造真正带来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二)低线城市市场将为电子商务带来高增长。2019年,电商进入存量竞争时代,在流量红利即将消失、增长放缓、获客成本日益增高形势下,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成为拓展增长空间的主战场,各电商巨头纷纷加快渠道下沉。阿里巴巴整合聚划算、淘抢购、天天特卖三块业务,加速下沉,2019财年超过1亿的新增用户中有77%来自于三线及以下城市。京东上线瞄准下沉市场的社交电商“京喜”,截至11月份,其用户75%来自低线城市。依靠并主打下沉市场的拼多多,在过去一年股价涨幅超过一倍,市值超过百度和京东。

2020年,各巨头将继续展开下沉市场的争夺,在短视频直播、拼团乃至“0元砍”、拉人头等过度消耗用户时间精力的营销模式作用下,下沉市场空间将得到迅速释放,各巨头在下沉市场的格局也将基本确定。电子商务在迎来这些增量市场带来的高增长后增速将放缓,进入更加注重质量和服务的新阶段。

(三)5G等新技术应用有望催生更多新业态。2019年,工信部发放5G商用牌照,我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5G产业化准备基本就绪。运营商陆续推出了5G资费套餐。截至2019年10月,我国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已在全国开通8.6万个5G基站,到2019年底,首批开通5G的城市将达到50个。5G终端产业已经基本成形,5G手机已规模量产并上市。

2020年,在各方持续推进下,5G将加快走向应用落地。其超大带宽、高可靠、低时延、海量互联等特性,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交叉融合,向制造、交通、医疗、消费、娱乐等领域不断渗透,拓展全息通信、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此外,如同4G商用时难以预测移动支付、短视频等业态的涌现爆发,随着5G推广应用,也将催生出诸多目前预想不到的新业态,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开拓新空间。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有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2019年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体上线试运行,已联通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余个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地方部门300余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一大批高频热点公共服务。各地围绕“一网通办”、“掌上办”等目标纷纷出台战略规划,加大力度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广西全区90%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一网通办”,事项办理时间比原来平均减少50%。

2020年,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带动下,各地数字政府推进将进一步提速,各地区各部门平台与国家平台将加快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加速向网上迁移,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基本建成,助推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五)规章制度日益完善促进网络环境净化。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起草或印发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征求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政策规章,针对当前互联网乱象集中领域或重点待解决问题明确了管理要求。同时,各部门也积极开展常态化网络执法,如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公布了一批违规APP并责令限期整改。

2020年,随着上述政策文件的正式颁布和更多政策规章的出台制定,网络治理、信息保护等方面制度将更加完善,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为政府执法和用户维权提供依据。伴随相关政策规章的出台,预计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将常态化开展,互联网企业将在合规经营方面投入更大资源力量,用户个人保护意识也将大幅提高。

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互联网行业调整期需正确认识和应对。当前互联网行业遇冷,除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因素之外,更多是互联网行业自身发展内因导致。一是经过多年各类新业态涌现并广泛普及后,消费互联網人口红利几近耗尽,增长逐渐遇到天花板。二是在“双创”、“风口论”的氛围下,社会各界过度“迷信”互联网思维并抱有过高期望,大量资本涌入一些“看似美好”的新模式,大大助长了产业泡沫的产生,低价恶性竞争后却难以达到预期收益,泡沫逐渐收缩破灭。三是如P2P网贷、直播等细分领域野蛮生长并出现诸多行业乱象,对社会和公众利益带来严重侵害,政府部门不得不进行严厉监管。整体看,互联网行业调整期是其螺旋式发展和自我净化的过程,面对互联网当前发展形势,应该引导技术和模式创新向传统领域渗透,真正解决行业痛点,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产业互联网仍处在技术验证和商业模式探索阶段。2019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产业互联网”成为会议热词,各大互联网公司和产业资本相继进入产业互联网赛道。相对于早已成熟的消费互联网,新兴的产业互联网发展面临着如下几个问题:技术融合难度更大,产业互联网除需要用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连接技术外,还融合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一系列新兴技术及产业自身技术,并且在终端形态上更加丰富。产业互联网落地所需要的技术创新和整合能力大幅上升;产品设计和定位仍处在探索阶段。与目前消费互联网产品新品层出不同,产业互联网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产品应用案例较少,众多传统企业对产业互联网仍存在一定的认知缺失,产业互联网发展目标和路径不够清晰。2020年产业互联网发展或仍将处在技术验证和商业模式探索阶段,行业巨头效应并未会显现。

(三)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仍待加强。近年来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以及私人信息违规使用问题严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数据安全问题频发主要原因如下:数据泄露途径较多,数据涉及采集、存储、挖掘、应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数据泄露风险,数据安全保障需要全流程的技术支撑和法律保障。商业利益是数据安全问题凸显的重要推手,大数据杀熟、过度用户画像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使得部分公司难以从自身出发主动做数据合规。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我国数据安全问题涉及企业数量多、行业广、需协调部门多,且数据安全立法刚刚起步,监管体系并不完善。预计2020年数据安全治理和互联网企业数据合规建设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仍需进一步完善。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超前部署5G、泛在物联网、太空互联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新技术应用业态创新提供新型网络支撑。二是要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能力开放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开放服务功能,为基于新技术的创新创业提供能力平台支撑。三是要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行业应用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平台化发展、数据资源汇聚、智能化管理提供有利支撑。

(二)加快推进产业互联网发展。一是发展行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培育行业性全链条信息服务企业,提供企业数字化转型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测试评估、托管运维等全套服务。二是发展行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新理念、新思维、新路径、新方案助推新时代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深度应用,提高企业对外连接、深度洞察、智能运行等能力。四是打造产业互联网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开放创新设施,集聚创新资源,培育产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者。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一是发挥互联网企业大规模应用优势,支持其在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等领域自主创新,鼓励自有创新技术大规模商用转化。二是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产业升级换挡机遇,大力发展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大数据系统、物联网芯片、人工智能系统等新产品和新服务,推进新产品、新服务跨界融合发展,抢先布局新兴服务市场。

(四)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社会开发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质量管理,建立数据资源质量保障机制,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制度,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二是加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开发利用的管控机制,建立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交付模式,明确数据资源权属划分、使用原则、使用主体、使用范围、用途目的、销毁机制等,提高数据流向控制和溯源能力。三是通过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和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开展创新创业。四是探索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建立技术应用规则,更好地促进技术安全使用。

(五)提升政府对网络空间和数据治理能力。一是加快完善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交换、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方面相关的管理办法,负面清单、标准规范、操作指南、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平稳、有序流通。二是面对互联网、大数據、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趋势,完善融合业态业务准入制度,加强平台算法、业务模型等审查监管,构建新旧业态公平竞争和科技安全发展的制度保障。三是构建政府和平台企业协同治理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政府管平台、平台管驻户的平台化治理模式,提高对网络平台及驻户精准监管治理能力。四是构建在线化治理模式,健全在线监测、动态感知、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增强相应技术支撑,提高即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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