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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恢复成本法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定价研究

2020-03-25皮钰丽

价值工程 2020年4期
关键词:水生态排污权

皮钰丽

摘要:迄今为止国内大多数排污权交易市场中运用的模式是总量-分配模式,在此模式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我国经济和生态发展的关键。本文以武汉市排污权交易活动为研究对象,结合武汉市四种不同行业COD(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排放现状,采用恢复成本法构建了COD的定价模型,并就武汉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中价格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长江经济带的“共抓大保护”发展战略给出可行、前瞻的建議。

Abstract: Up to now, most emission trading markets in China have adopted the total-distribution model. Under this model, the paid use and trading of emission rights are the key to controlling the total emission of pollutants and promoting China's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takes Wuhan's emissions trading activity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ombin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COD (chemical oxygen demand) emissions from four different industries in Wuhan, and uses the recovery cost method to build a COD pricing model. And according the problems arising from the price in the transaction, this article further gives feasible and forward-looking sugges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grasping the big protection together"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定价;恢复成本法;化学需氧量COD;水生态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04-0001-04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明显下降,导致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污染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长江面临的环境压力也愈来愈大。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不搞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指导下,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利用。

武汉市地处长江流域中游地带,是长江流域十分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我国主要的生态屏障。在我国工业化、市场经济化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市场经济化的趋势也不断上升,为了更好地调整和解决环境容量资源供需矛盾,减轻环境压力造成的经济损失,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已刻不容缓。湖北省从2008年起开始推行对新企业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针对化学需氧量(COD)初始配额需要有偿取。2014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有过半省市相继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1]。其中2015年,作为中国中部最大的工业和商业城市,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的武汉市,被选为试点城市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试点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这些聚集区位于武汉的青山和汉阳工业区。2016 年 11 月,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武汉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武汉市的实行得到了较为积极的响应。其中,武汉市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的交易初始分配中采取有偿、无偿这两种方式相结合。无偿分配是对于老企业而言,而对于新建或改建企业,则必须采取排污权交易有偿取得[2]。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本意为了突出资源在环境能力方面的价值,将使用这种资源所产生的外部费用的内部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中排放一定额度的初始交易价格是有偿使用政策的关键。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初始分配价格不宜定价过高或过低,否则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反作用。比如,若定价过低,可能对于企业来说起不到激励它们利用排污权交易去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效果;定价过高,企业支付压力大,交易市场不能很好地形成并发展下去,超污企业的管理困难[3]。因此,在一个地区中,制定相应合理地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排污权初始分配价格是非常有必要的,确定了合理的初始分配价格,才能确定发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水体污染治理的作用。由于试点企业在排放结构、排放强度和排放影响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在确定COD的有偿使用价格时,还考虑了行业和地区之间的差异。本文将结合企业COD污染物治理成本、行业和地区差异系数进行模型分析,并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

1  武汉市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方法

1.1 定价方法的确定

排污权有偿使用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环节是确定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目前国内关于初始排污权交易定价最常使用的方法是影子价格法和恢复成本法。在阅读大量文献的过程中,了解到国内已有多名的学者及教授对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的定价方法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毕军[4]、褚益萍[5]、刘婷[6]等人分别在2007年、2011年、2011年、2013年采用了恢复成本法对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价格进行了计算,建立了定价模型;而林云华[7]、颜蕾[8]、胡民[9]、范刘洋[10]等则采用了影子价格法建立起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模型。

为了更好地区别两种初始排污权交易定价方法,作了如表1进行比较。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武汉市不同地区COD排放的现状,计算该地区的初始排放交易价格,选用恢复成本法构建定价模型。选用恢复成本法的原因如下:

①恢复成本法较方便计算,数据易获取;

②使用恢复成本法可以较为综合地去确定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国内各试点城市和地区在定价时会根据当地各行业的污染物平均处理成本,同时还会考虑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从而共同确定其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

③恢复成本法更能体现出排污权交易定价的实质。恢复成本是对环境资源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最低估值,将污染物治理成本列入公式中,同时结合了地区与行业之间的差异系数,更大程度地体现了环境资源的价值和稀缺程度。

1.2 定价模型构建

恢复成本法构建武汉市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定价模型,在确定不同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平均治理成本的基础上,乘于行业差异系数和地区差异系数,最终确定武汉市不同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初始交易价格。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Prs代表 s 地区 r 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初始价格;Cr 代表 r 行业化学需氧量的平均治理成本;Br代表 r 行业的行业调整系数;As代表 s 地区的地区差异调整系数。

1.3 模型参数取值

1.3.1 污染物治理平均成本Cr

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治理成本主要由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费用、折旧费用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构成。企业减少1t化学需氧量所需支付的治理成本,便可认为是化学需氧量污染治理的单位平均成本。

通过初步调研及计算获得行业排污处理的基本成本Cr[11]:

其中:Ps折代表某行业 s 企业污染处理设备的折旧费用;Ps运代表某行业 s 企业污染处理设备的运行费用;es产代表某行业 s 企业化学需氧量的产生量;es排代表某行业s企业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n 代表该行业的企业个数。

1.3.2 地区差异系数As

①层次结构模型构建。

地区差异系数As包含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社会状况和环境状况的差异,它反映了地区各种因素差异对于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的影响。其中每种因素中又含有若干个定性和定量因子,因此应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

综合考虑了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地区差异系数影响因素的层次结构构建见图1。

②指标权重赋值。

构建层次结构模型后,由于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设定的各个因子对价格的影响和引起的效应是不同的,所以应对各个具体指标赋予其相应的权系数。

③指标无量纲化。

为了解决按维度聚合不同指标的困难问题,有必要对每个指标进行维度消除操作。这里使用模糊级数的隶属度函数来计算单个索引的值。

设X1、X2分别表示某一项指标的统计值和最值,则无量纲化计算公式为:

Y=(X1/X2),若X为正作用指标。

Y=(X2/X1),若X为负作用指标。

④地区差异系数计算。

考虑到不同评价指标的互补性和评价体系的叠加性,选择了加权和综合评价模型。其表达式为:

式中, As为地区差异系数;Wi为各评价指标的相对权重;Pi为各评价指标的评分值;n为评价指标项数。

1.3.3 行业差异系数Br

行业调整系数由各地区的当地政府决定给出,而同时无法确定各地區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战略,因此在此暂时不考虑,行业调整系数都取1。

2  武汉市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计算

2.1 通过初步调研及计算获得行业排污处理的基本成本Cr

以武汉市化学需氧量排污现状为例,初步选择化工、电力、饮料制造业、印刷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为代表,根据公式(2),确定其行业的污染处理成本。各行业的平均处理成本见表2。

2.2 行业调整系数Br计算

行业调整系数由各地区的当地政府决定,而同时无法确定各地区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战略,因此在此暂时不考虑,行业调整系数都取1。

2.3 地区差异调整系数As计算

根据武汉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与差异,对初始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价格予以一定的修正。具体地区差异系数如表3所示。

2.4 初始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价格Prs计算

结合各特色行业的平均成本,污染控制的行业特点、区域分化系数,得到武汉市不同四个行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结果见表4。

2.5 结论分析

结合最终表4的结果,可看出这四个行业的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差异较大,其中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最低的行业是电力行业,价格为3.8元/kg;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最高的行业是饮料制造业,价格为18元/kg,两者相差14.2元/kg。在如此大差异的价格情况下,必然会存在某些行业制定的COD排放有偿使用初始价格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在运用恢复成本法对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进行定价时,仍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需要着重考虑:

①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差异大,可能带来不公平性。选取的武汉市4个不同的行业中,可见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差异过大,以至于不同行业之间缺乏相对的可比性,也不利于排污权在湖北省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易,更不利于湖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的排放交易。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就武汉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初始分配价格设定统一标准,然后根据不同省市、不同行业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环境污染状况设定相应的权重。

②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由于考虑因素不全,导致价格设置不合理。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是排污权交易的重要保障,如果定价不合理,将会导致武汉市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出现不活跃甚至萎靡的现象,同时也会大大降低其政策措施在治理和控制污水上的作用。所以在定价时,应该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结合环境容量资源的需求,再确立地区或者行业的环境容量有偿使用价格。

③相对于长江流域,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应当根据不同区块适当调整。长江流域作为我国的母亲河,横跨19个省级行政区。在排污权交易活动中,确立好合理的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是各省交易活动成功进行的关键一步,也是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政策中治理污水得以全面实行的重要一步。因此,国家在确立各省相关地区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之前,可先考虑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区域,对各个区域的水质、污染物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在三个区域中分别统一一个较为合理的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区间。确立好三大区域合理价格区间后,再根据各省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行业特点与差异,进一步对各省级地区的各个企业给出合理的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

3  结语

结合武汉市工业、城市发展的特征和环境压力带来的问题,本文以恢复成本法为核心,综合考虑化学需氧量污染治理成本、地区差异调整系数及行业差异调整系数,初步构建了武汉市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定价方法。选取的四个较具代表性的行业当中,价格由高到低依次是饮料制造业、化工、印刷、电力行业。武汉市不同行业的化学需氧量平均治污成本差异较大,同时武汉市的行业化学需氧量的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差异也比较大,会造成一定交易的不公平性。因此,在确定各个省市各个行业的COD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时,应考虑到各流域以及各地区的特点,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容量资源的需求,设定相应权重,最终合理地给出相应的COD初始排污权交易价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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