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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档案看《谢铸陈回忆录》的失实处

2020-03-23谭庄

卷宗 2020年2期
关键词:主考官回忆录委员

摘 要:《谢铸陈回忆录》关于民国二十年(1931)第一届高等考试相关记载,披露了闱场的一些细节乃至珍闻,具有较大的史料价值和研究意义,但也存在部分失实之处。本文结合相关文献史料加以考辨,试图还原历史事实。

关键词:高等考试;谢铸陈回忆录

谢铸陈(1883—1960),本名谢健,字铸陈,又字竹岑,四川荣昌人。因其曾在国民政府中枢机关供职,经历及闻见的重大事件不少,将之载入《谢铸陈回忆录》[1],有的着墨较多、叙事尤详,其史料价值和研究意义较大。例如,民国二十年(1931),国民政府在南京举行第一届高等考试,谢铸陈作为此届考试的典试委员,在其《谢铸陈回忆录》之内披露了闱场的一些细节乃至珍闻。但是,如果比对一下相关史料,也不难发现谢铸陈的一些追忆是失实的,读者在阅读或援引之时应予注意。

1 襄试委员的姓名及数额

《谢铸陈回忆录》著录此届高等考试的襄试委员为“伍非百、马宗霍、曹经沅(纕蘅)、罗鸿诏、谢无忌、潘凤起(廉深)、李隆、黄忏华、王伯秋、余调生、金延生、徐砥平、庄浩、端木恺(铸秋)、郑逸庵、杨开甲、胡庶华、郭心崧、陈念中、邬志陶、叶元龙、杨伯谦、熊遂、顾宝衡、林襟宇、陈心铭、黄美涵、朱君毅、杜曜箕、汪懋祖、孟宪承、邰爽秋、程其保、张镜欧、于能模、黄寿慈(淮孙)、伍薏农、汪大燧、夏金印、夏维松,共四十人,均由主考官延聘”。

不过,此届试事完结之后,典试委员会编辑了《第一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总报告书》(以下简称《总报告书》),附有《第一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同闱录》(以下简称《同闱录》),以列表形式著录了典试委员会全体职员的姓名、别号、年龄、籍贯及通讯处,其中襄试委员共计四十一人,较之《谢铸陈回忆录》,少却黄寿慈一人,多出端木彰、韩汝绅二人。

又印水心《高等考试锁闱日录》附有云母山樵《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据作者之自述,“余适官铨部,承荐辟,襄事闱中,月有五日。公暇辄日有所记,凡科名掌故,条教设施,以及同闱唱酬诸作,最录之,备遗忘也。试竣出闱,友人见者称善,属付手民,以纪抡才之盛事”。云母山樵作为此届典试委员会的职员,在日记内也著录了襄试委员相关情况,虽散见于各日之下,但逐一复核后,实与《同闱录》记载无异,即数额为四十一人,有端木彰与韩汝绅,并没有黄寿慈,故知《谢铸陈回忆录》所载不确。

黄寿慈以考试院铨叙部职员身份,任此届高等考试秘书处第一科科长,并未兼任襄试委员,其为襄试委员乃第二届高等考试之事,却被谢铸陈误记了。

另外,《谢铸陈回忆录》之内“夏金印”亦误,当从《同闱录》《锁闱日记》改作“夏全印”,曾任首都警察厅侦缉队队长、路警管理局检事科科长,是著名的指纹学家,编有《指纹学术》。

2 典试委员的姓名及数额

《谢铸陈回忆录》著录此届高等考试的典试委员为“焦易堂、陈大奇(百年)、刘光华(味莘)、胡仁源(次珊)、张默君、饶炎(伯康)、黄季飞、陈长蘅(伯修)、冒鹤亭、黄石安、黄慕松、戴毅夫与我,共十三人,均由国府简派”。

据七月四日国民政府令,“派焦易堂、陈大奇、刘光华、胡仁源、张默君、饶炎、黄序鹓、陈长蘅、谢健、冒广生、黄镇磐、黄慕松、戴修骏为高等考试典试委员”,则焦易堂确实是被派为典试委员。但是到了七月六日,主考官戴传贤率同典试委员在国民政府大礼堂宣誓就职,却只有陈大奇等十二人,并没有焦易堂,《同闱录》典试委员条下也找不到其人。

另外,此届高等考试为扃闱制,并于七月六日扃闱,也就是说“典试委员长、典试委员、襄试委员自受聘之日起,出发中途及典试期内,均不得与人有交际应酬及函电往来情事”,并且“典试期内,均应在试场之内场住宿,非考试完毕,不得外出”。而据《邵元冲日记》民国二十年七月廿一日记载“晚,焦易堂、李晓生先后来谈”[2],是焦易堂作为典试委员并未受到扃闱制之约束,不仅“外出”,而且“与人有交际应酬”。但谢铸陈又说“此次考试,规模之大,关防之密,在民国可谓空前”,则焦易堂的行止如何解释呢?

其实,据陈天锡回忆,七月“四日,府令派焦易堂、陈大奇、刘光华、胡仁源、张默君、饶炎、黄序鹓、陈长蘅、谢健、冒广生、黄镇磐、黄慕松、戴修骏为典试委员”[3],而事实上“焦易堂未到”。既然未尝入闱就职,也就自然不受扃闱制之约束,行止自如。《同闱录》不载其名,也属据实而为,故而《谢铸陈回忆录》仍然记载其為典试委员是不够谨严的。

3 被误算考分致未及格的应考人

《谢铸陈回忆录》述及“第一届高考发现计分错误,主考官以次处分经过”,谓“主考官顾念多数考生候榜之苦,又以内闱同人久居积水之中,时值溽暑炎蒸,健康亦属可虑,催促阅卷及办事人员迅速工作,甚为急切,于是大开快车,昼夜不停。及至放榜以后,恐怕忙中有错,当敕主管人员,再将落卷分数,重加复算一过,结果发现一卷,分数本可及格,因误算竟致名落孙山以外”,但未提到此应考人姓名,相关细节也说得不真切。

此届高等考试分为三场,前两场考试的平均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为及格,始得进入第三场考试,而考取名额又介于“二百名与五十名之间,得有调剂馀地”。但典试委员会“深恐此次考取过少,无以副政府选拔人材之至意,而树鼓励之良规”,故制定了“加分”之法,即“照普通标准先行评定分数,不宽不严,评定后,如所取过少,再行普遍加分,以期慎重而示公允”,“凡第一、第二两试平均分数在五十五分以上不足六十分者,由主考官遵照府令,加足为六十分”,再举行第三试。

八月十三日,主考官戴传贤向国民政府呈报了“发现应考人刘锡章一名被误算考分致未及格自请严予处分”一文,内称“于查核人名、分数时,发现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人员中有刘锡章一名,第一、二次平均分数原应为五十六分馀者,误算为五十一分馀,因此此一名不能得加分及格之待遇”。

《邵元冲日记》民国二十年八月十四日亦记载了此事,并谓“发现一卷其计分为五十六分馀而误算为五十一分馀一人,名刘锡章,长沙人,现任中央训练部干事。而由国府训令考试院转令典试委员会将刘锡章一名……补试,以完手续”。

八月二十二日,典试委员会在考试院召集监试委员于洪起,典试委员戴修骏、黄序鹓,襄试委员夏维松、陈念中、黄忏华,补行了第三试,刘锡章则“以六十一分五六及格,由考试院核给证书”。

4 结语

谢铸陈着手动笔写回忆录之时,已经七十七岁,且伴随着病发,衰病交侵,记事则更难免“记一或遗九”,出现个别失实之处。只要读者在阅读或援引之时,注意参照或者复核相关史料,其失实处是应该可以发现进而给予修正的。

参考文献

[1]谢铸陈.谢铸陈回忆录[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

[2]邵元冲.邵元冲日记[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陈天锡.迟庄回忆录[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

作者简介

谭庄(1986-),男,重庆垫江人,硕士,档案馆员,主要从事档案研究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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