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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安县博物馆馆藏宋代买地券

2020-03-23杨利娟

卷宗 2020年2期
关键词:新安县

摘 要:2017年5月在河南新安县铁门镇厥山工地出土一方宋代买地券,正方形,字为朱砂文,为我们研究宋代豫西地区丧葬习俗、宗教信仰、契约文化、新安县地域设置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

关键词:新安县;龙涧乡;买地券

1 买地券形制及录文

2017年5月,新安县文物局在铁门镇厥山工地发掘一座宋墓,出土一方买地券,买地券为泥质灰陶,长33.5厘米、宽30厘米、厚4厘米,正文自左向右竖行,朱书行楷,14行,满行20字,全文共289字,由于时间久远,部分字迹模糊不清(图)。

券文内容如下:

天圣元年八月三十日   哀孙曹环□右  寺伏为曾祖叔父曹五翁  亡记殁故。 年 月 日。龟筮协从,相地袭吉,宜于河南府,新安县龙涧乡官庄村南原下,祖茔西南隅,展化新坟一所,谨用九万九千九百九十贯文,兼以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掌四域。丘承墓伯,封部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灾咎。若有干犯词禁者,将军停长权付河伯。今以牲宰酒食,百味香新,同为信契,财地交相分付。工匠修营安厝以后,永保休吉。知见人。主保人,今日,直符故气精邪不得干悋,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曾祖曹五翁  故付。

2 相关问题探讨

券文记录了墓主人及买地人的姓名、购买墓地的时间、墓地的位置、买地的费用等等。该地券记录了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天圣元年八月三十日”,购买墓地的时间为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八月三十日;二、“哀孙曹环□右  寺伏为曾祖叔父曹五翁亡记殁故,龟筮协从,相地袭吉,”这是一方曹环为其曾祖叔父曹五翁购买的,经过卜筮相地,还经过官方批准的,为曹家世袭相传的墓地;三、“宜于河南府,新安县龙涧乡官庄村南原下,祖茔西南隅”,该墓地位于河南府新安县龙涧乡官庄村南原下,祖茔西南隅。关于龙涧乡设置的时间,在新安陈村《古道观记》里有“新安县龙涧乡古道观记”的记载,古道观碑刻于元至元年(公元1272年),这块买地券,把龙涧乡在新安县设置的时间提前了近300年,为历史上新安县的区划演革提供了佐证。现在的龙涧村是个行政村,隶属新安县铁门镇,它距新安县政府9公里,与厥山、官庄村相距仅4公里。四、“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以五彩信币买地一段”,用钱数目连用五个九,含义同“久”,与“相地袭吉”相吻合;文中“五彩信币”,“五彩”指白、青、赤、黑、黄五种颜色,又代表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和金木火水土五行,五彩也是泛指各方,说明买这块墓地既经过阎王官方同意,又打通小鬼、判官等上下左右各种关系。 五、“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 写明所买土地的四至,既代表四个方位、又代表四方神灵,这里所说的“钱”指的是冥钱,就是营葬时烧的纸线。六“内方勾陈,分掌四域。丘承墓伯,封部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灾咎。若有干犯词禁者,将军亭长权付河伯”。是权属声明,声称该地属于亡人所有,得到丘丞墓伯、道路将军等地下神祇的承认和保护;如果有鬼魂侵入墓地,将军亭长等地下神祇会将其逮捕起来,交给河伯或其他高一级的神明,予以惩罚。七、“工匠修营安厝以后,永保休吉。知见人。主保人,今日,直符故气精邪不得干悋,先有居者永避万里。”是立契过程,即写明契约是怎样订立的,言明钱物与土地交割完毕,工匠可以动土营墓,以及订立此项契约时的保人、见证人或证人。八、罚则。“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再次言明这块土地属于亡人所有,此前在这里活动的鬼魂要立即离开,不得打扰亡人魂灵;如有违反契约的规定,地下神祇要承担责任(“自当其祸”)。在券末用“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券文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死者在阴界的土地财产能得到这些神明的见证,让死者能够安息,不要影响生者。

买地券:亦称冥契、幽契,又称“地券”,相当于阴间的地产证书,是生者为死者在阴间买下的一块栖身之所的证明。古人事死如事生,无论在世时有无属于自己的土地,死后不能“无葬身之地”,总要购买属于墓主人自己的土地安葬,同样需要获得阴间凭证,于是就模仿生前世界的契约、承办程序,作出购买阴间土地的买地券。

买地券发展历史:买地券从东汉时期就已产生。其形状一般为长方形,文字主要为朱书和刻划。由买地契约演变而来,“买地券”最初只是作为死者领有阴间土地的凭据,有很多是真正的买地契约,其内容包括买卖双方、买地的面积、价格以及证人等,幾乎不见迷信用语。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契约逐渐被赋予了丰富的宗教色彩。通常附有道教的制鬼符篆,券文刻写或笔写于砖、铁、铅板、石板等硬化的物品上,以便于墓中久存。元代后成为人们料理死者后事的一种常用形式。地券在墓中多放于墓室内,也有放在甬道或近墓门之处的。唐宋以后传布于大江南北。

买地券的出现和使用,反映了宋代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盛行,关于四神(兽)、四至、神祗的表述,跟传统的风水观念、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反映了豫西一带重视阴宅如同重视阳宅的风俗习惯。

3 结语

河南新安出土的曹五翁买地券与1994年江苏泰州出土的北宋宣和五年蒋师益买地券[1]、《洛阳嵩县发现金代买地券》[2]相似,由此推测,这方买地券应为宋代遗物。此地券保存完整、内容详实,对于研究河南新安地名今昔变迁、古代丧葬习俗、宗教信仰、契约文化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参考文献

[1]曹冬梅,王伟刚.江苏泰州出土买地券浅释[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4).

[2]刁淑琴.洛阳嵩县发现金代买地券[J].文物,1997.(9).

作者简介

杨利娟(1975-),女,河南洛阳新安县人,汉族,本科,文博馆员,现就职于新安县博物馆,研究方向,文物藏品与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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