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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鼎》铭文中的西周象戏
——兼论先秦时期的动物戏发展概况

2020-03-21宝鸡文理学院

杂技与魔术 2020年1期

文、图(宝鸡文理学院)

传统杂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劳动人民以杂耍性表演为主的娱乐活动,它包括艺人的杂耍表演和利用驯化的动物进行的表演。传统的动物表演有猴戏、马戏、虎戏、象戏和禽戏等。西周时期是我国杂技的萌芽时期,西周乐舞所含杂技内容复杂丰富,从出土青铜器《任鼎》铭文中可以看到,当时已经有大象表演,这无疑丰富了我们对先秦杂技史的研究资料。

一、《任鼎》中的西周象戏

《任鼎》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通高32厘米、口径30厘米、耳高5.5厘米、足高10.5厘米。宽体浅腹,窄沿方唇,口沿上一对立耳,下腹向外倾垂,柱足较细,下饰一周窃曲纹带(图一)。①该鼎内壁铸铭文63字(图二),移释如下:

隹(唯)王正月,王才(在)氐(泜)。任蔑厉,事(使)献为于王,鼎 买。王事(使)孟联父蔑历,赐脡牲、太牢,又□束、大、荺(鬱)、□。敢对扬天子休,用乍(作)厥皇父考父辛宝尊彝。其万年亡疆。用各大神。。

▲图一 任鼎

▲图二 任鼎铭文拓本

关于铭文大意,王冠英认为是:任受到周王夸奖,派使者赠送周王“为”,“为”在表演时将鼎损坏了,任买了新的作为赔偿,周王对其进行了夸奖,并赏赐他物品。②刘雨则认为是:买王使任向在氐的周王贡献,任受到周王蔑历,事情办理完毕之后,买王又使其下属孟联父蔑历他,并赏赐他醴酒牺牲等。③

此外,铭文“使献为于王”之“为”字的释读,各家分歧较大。王冠英认为理解为“母猴”或“象”均可。孙常叙在《周客鼎考释》一文中将“为”释读为“象”,他进一步指出《说文》中将“为”解释为“母猴”的缘由,认为此字为“象”而非“猴”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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